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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郎君误此生

作者:冬阳菇 | 分类:现言 | 字数:62.7万

第70章 我要让那个畜生付出代价

书名:一遇郎君误此生 作者:冬阳菇 字数:2453 更新时间:2025-01-31 02:16:46

杜潮生看着病床上的兰菊,他认识她多年了。他们不算是朋友,可也是老熟人了。他是百乐门的老板,她是百乐门的歌女。她找他借过钱,他给她指了这条路。她敌不过命运,最终屈服,她的身体被当做商品买卖,而他在其中抽成。他算不上是个好人,可看见她满身是伤的躺在这病床上,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与她一样都是这底层的人,虽然他是斧头帮二当家,是帮主的义子,可大多时候,他觉得他不过是帮主身旁的一条狗。

他替兰菊难过,也替自己难过,她敌不过这命运,那他呢?

张雨亭迈步入内,走到了病床前,他的白大褂上沾着血,他仔细的查看,然后抬起了脸,看向王月华,轻声道,“月华,她走了。”

兰菊满身的伤,有鞭痕,有刀口,脖子上还有勒痕,她的腰椎也断了。

王月华一双眼里充满了戾气,她暗自发誓,“兰菊,我要让那个畜生付出代价。”拳头紧紧握住,指甲钳进了肉里。那个保镖的话回荡在她的耳畔,这是第十六个了。那根本不是个人,他不配活着。

张雨亭感觉到王月华的目光变得狠厉,他看向了杜潮生,问道,“这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伤成这样?”

杜潮生缓缓开口道,“兰菊今晚出台,对方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就像你看到的,她被他折磨死了。在这江城,警察局长只手遮天,兰菊已经走了。”杜潮生转身看向了王月华,说到,“不要为她报仇,你斗不过他们的。”

王月华抬眼,隐藏起了眼里的杀意,仇她一定要报,可她不想让他们担心,她轻轻点点头。

……

丧事很快办完了,王月华一心想着为兰菊报仇,她趁张雨亭上班的时候,去找了刘世轩,她想让他将她引荐给警察局局长的儿子,然后亲手杀了那个畜生。

刘府

管家领着王月华到了客厅,就守在外面了。

刘世轩站在客厅里,停见脚步声,转过了身,抬起了头,依旧一脸憨厚,他笑意盈盈的说道,“月华,你来了。听管家说,你找我有事?”那日一别,他以为他们不会再相见了,没想到她竟会亲自来找他。而且,她今日还精心打扮过了,粉色的旗袍,粉色的唇,卷起的头发上别着一个粉色的发卡,看起来俏皮可爱。

王月华轻声道,“听说你和警车局局长的儿子是朋友,所以,我想让你将我介绍给他。”

刘世轩脸上的笑容僵住,他急忙问道,“你找他何事?是遇见难处了吗,我可以帮你。”

那日的事,刘世轩没有忘,他将兰菊带去,他先回来了,直到百乐门问他要人,他打电话去问,才知道兰菊被思南风弄死了。百乐门声称兰菊是台柱子,他出了好大一笔钱才将事情平息了,他这才好好打听了一遍,思南风瘫痪后性情大变,早已不是以前的风流公子了,他就是一个变态。

王月华说到,“我听说他瘫痪了,我之前跟老中医学过推拿术,所以可以帮他复健,你也知道,我和雨亭在这里无权无势的,要是靠上了他,我们俩也能好过一些。”

刘世轩垂下了眼眸,他不想让她去接近这样的人,可是这是她第一次求他,况且她又是自愿攀附权贵,他又怎么拒绝,他坐在了椅子里,郑重其事的说到,“思南风自从瘫痪后,性情大变,与变态无异,你要想清楚,我一直拿你当朋友,所以,我不想你出事。”

他从小背负了太多,他们刘家一脉单传,他必须要将刘家的百年基业保住,为了这些,他放弃了太多太多,他甚至变成了列强揽钱的工具,可他还是有自己的底线,他的底线就是要保护他想保护的人,他的亲人,他的朋友。

王月华的手紧紧握住,她压制着心里的怒气,原来刘世轩什么都知道,他知道思南风是个变态,可他还是将兰菊推给了思南风,亲手将兰菊推入了火坑。

王月华眼里的怒气一闪而逝,说道,“我知道你是关心我,可我和雨亭真的得找个靠山,雨亭每天都在给江城的各种大人物看病,我真怕他失手,虽然有些病本就无药可医,可那些人哪里懂,所以,拜托你了,带我去见他吧,万一,我治好了他的瘫痪,我和雨亭从此就好过多了,还有你,对你也是有好处的。所以,带我去见他吧。”

刘世轩嘴角扯出一抹苦涩的笑,原来她是为了张雨亭,为了她喜欢的人,才会如此。一生就一次的爱情,他刘世轩却错过了,张雨亭真是好命。

“好,我带你去见他。不过,为了你的安全,你还是别穿旗袍了,我带你去买点合适的衣服,还有,我会将你作为我的好朋友引荐给他,告诉他,你成婚了。希望这样可以帮你省去麻烦。”

“谢谢。”

刘世轩看看表,开口道,“我约了他下午四点下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带你买完衣服,我们直接去西山会馆。我不能保证今晚你能回来,所以,你要不再想想,和张雨亭商量商量?”

王月华站起了身,开口道,“不用了,我出来之前已经给他留了纸条。”

司机开着车,刘世轩与王月华一起坐在后排,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成衣店里,刘世轩挑了几条宽松的棉布的裤子,中高领的棉布衬衣。

王月华从换衣间里出来,刘世轩满意的点点头,他要的就是这种冷淡的风格。

王月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着镜子里的刘世轩,大概他是真的将她当成朋友了,为了免除她受到思南风的骚扰,他特地挑了这样一身衣服,任何男人看了都不会有非分之想,颜色很淡,白中透灰,衬衣宽松,可由于她穿上了束胸,胸脯平坦。要是她再带上一鸭舌帽,活脱脱一个卖报小子。

两人坐上了车,刘世轩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了手帕,开口道,“将唇彩擦了,用手帕将头发绑在脑后,发卡别在胸前的领口里。”

王月华照做了。

西山会馆外,刘世轩摇下车窗,冲警卫打了招呼,栅栏门就打开了,车径直开了进去,王月华扭头看着,道路两旁栽种着路灯,巨大的树木张开双臂都抱不住,树木后是花园,花园里的花都败了,只余长青的绿植,里面的喷泉很大,不断的散开、汇拢。

下了车,王月华看着眼前的房子,就像一座城堡,门口站着警卫,端着枪,两人上前,警卫开了门。尽管是白日,里面开着灯,两人跟在女仆的身后,上了楼。

乳白色的门被门两旁的女仆合力推开,两人再次入内,女仆站在了侧门前,开口道,“刘公子请。”

刘世轩打开了门,王月华跟在他身旁,看见了端坐在里面的思南风,他坐在轮椅上,腿上盖着毯子,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衫,眉眼俊朗,鼻梁很高,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相貌堂堂,谁能想到生的如此俊美的人,会是一个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