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剑诀
作者:猪蹄糕 | 分类:武侠 | 字数:17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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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狼烟四起
天色快暗了,草原的夜特别冷,无处挡风,我身上的衣服又单薄,走没多久就有点恼怒自己冲动,知道荧惑要用什么法子拿到玉玺后,我只想着要把玉玺拿到手,直接就奔出军营,甚至忘记该骑匹马出来,这下可好,军营回不去,身上又没钱,真真要徙步去花都了,这一走到无碍,就怕误了心里想好的计划。
“父亲,”司南誉看看天色,“不早了,菜花籽刚才已经看过啦,我想回家了。”二姐大婚的日子近了,其实这几天她急着想要看二姐房里备妥的嫁妆。哦,还有三姐,想到母亲早上说的话,司南誉忍不住问身边的父亲,“娘早上说,王又替三姐赐了婚,要嫁给太子殿下呢,那二姐和三姐的婚事,是要一起吗?”
“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没人告诉过我。后来大燕灭了,先生和我偶尔回去探望了一次,那里到处以妖为尊,只因为天原国信奉妖鬼之王。那些普通的子民每年都要向上进贡人菜……你知道什么是人菜吗?就是把人当做一道美味佳肴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妖魔们。很荒谬是不是?可它是个活生生的事实。”
之后想说什么,孟欢欢在他顿了一会儿之后,马上抢过了话头,“轩哥哥,说着玩的啦,你说过不要让我以为你喜欢我的,而且以你对心清姑娘的深情又怎会喜欢上我呢,我明白的。”说着孟欢欢还去拉了他的手臂,顿了一下,笑道:“放心,我永远都不会做你身边的蝴蝶。”他是想再把那晚的话重复一遍吧,呵呵,这次有进步了呢,他似乎懂得想一下别人的感受了,居然没有像上次一样那么直接的就说出口。
已近癫狂的杀意,令人不寒而栗。他一耸剑身,抵住明夏的下颚,他只消稍稍一偏剑锋,便能轻而易举的夺他性命。西营的骑兵队中已传来骚动声,他们见自己的将军命在旦夕,一个个扑战过来。然而王易的军队过于庞大,早已把一切控制妥当。那骑兵队势单力薄,根本无法抗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将军,任人宰割。
万万没有想到,司南誉此时会出现在这里。一众劫狱的黑衣人显然也没有想到,他们之所以今夜劫狱,应该也是料准了此时宫中正是一片混乱之中。而他们进来之时,牢中守卫明明并不森严,如今看来,或许是故意引他们上钩的。片刻怔愣之后,一众黑衣人手拿刀剑向外冲了过去。不急到司南誉身前,铜手从司南誉身侧指挥着禁卫军迎了上去,牢房内瞬间全是血花绽放的气味。
握着朴素的木梳,敛住心神,眼前看到的便是一片蔚蓝的海水,远处有几艘简陋的小船在波浪中起伏,倒像是冰族人的生活;下一刻这片景象却又变成一道坚固的高墙,一个女人正在墙内嘤嘤哭泣。他努力撇开木梳里这些喧嚣芜杂的记忆,不多时果然听到一个细细的歌声,却一时听不真切。
这个像木头桩子一样敦厚老实的年轻男人,往常他只做满99支就下班,今天,也许是看我感冒得厉害,他下了班也没走,说是替我煮好晚饭再离开。这家伙貌不出众,少言寡语,还有轻微的口吃,平时跟我交谈时都不敢拿正眼看我,说不了几句就会脸红,有趣的很。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和洛雁扯在一起,也不知道洛雁究竟是谁,自然懒的去关心,反是被桌上那一大堆点心吸引了注意,这一路上颠簸而来,我的肚子早已空空如也,见到有吃的怎会不嘴谗。太后似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呵呵地把我拉到她身边问:“是不是饿了?吃吧。”
已经是傍晚,经过西城的堡巷,在一条狭长的古旧巷子里,对面忽然走过一个人,他穿着一身暗红色的袖口镶着黑边的罗服,身材略有一些北方人的猛武,从司南誉的方向看过去,他的衣摆高高地向后飞扬着,而令人怪异的是——他的表情凝重,怀里却极其不协地抱着一只纯白色的……小狐狸?
毫不犹豫紧闭双目,睫毛瑟瑟颤抖,面上红晕如潮。覃川神色复杂地看着翠丫,倘若今日真的让傅九云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了她,传出去名声有损还是小事,一片痴心被伤害才真是糟糕。她年纪小,等发觉所有的爱恋投注出去,却什么结果也没有,兴许这个男人转身就要忘了她,那就是一辈子的伤害了。
白衣人微微一笑,说道:“该谢我的不是你,我并没有救你。“司南誉一怔之际,白衣人继续说道:“当你扼住那人脖颈之后,你心里在想什么?“司南誉又是一怔,沉思片刻后答道:“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很愤怒,想……想杀死他!“白衣人又问道:“那昨夜你扼住那巨犬咽喉时,你又想到了什么?“司南誉大骇道:“你怎么知道?“白衣人肃容道:“回答我!“司南誉道:“好像、好像也是非常愤怒,想杀死它!“
双眼睁的更大,床上的云翘也瞠着一对杏目,不可思议的瞧来。孟欢欢于是继续说道:“他体内有解药抵御了毒气,但由于解药稀薄,无法两相抗衡,于是亦会毒发。到后来,喉管侵蚀,使得呼吸困难血流凝结,使得解药在血液里的流动更为缓慢,愈发力不从心,才会‘死’去。”
“一定要复国吗?战火四起,又将会有多少无辜百姓命丧铁蹄之下。何况,天下早定,百姓思安,我们是起事复国,可南朝百姓会认为我们是打着复国旗号犯上作乱,谋逆篡位。时局不会容我们,暂且不说兵败,就算是攻入了禹都,登上了帝位,那又怎样,只会令南朝群雄并起,举旗讨伐,这位子,我们又能坐多久?南朝内乱,狼烟四起,北朝,东燕或者西凉若是再趁乱侵入,那爹爹,你岂不成了千古罪人了。”花着雨清声说道。
陆上所有的大城市一样,交城中央建立了精致宏大的神殿,供奉创造神和破坏神。殿前的广场一律用水蓝色的大理石铺就,平时用作交城百姓往来贸易的集市,官府征用之时便作为宣布某些重大决定的场所。空桑人虽然虔心信奉神,他们的信仰却是世俗化的,因此连神殿前原本用来衬托庄严的广场也被他们完全利用起来。
“因为我替你解决了那些来自死亡国度里,自以为公平公正的讨厌鬼们。我不想他们破坏你的天分,跟独特的美丽。”他不无遗憾,“只可惜,还是缘分不够,将你真正带进这个世界的人不是我。当我再回到浮珑山时,你已经离开了那么久。”他顿了顿,用别样深沉的目光打量了我一番,“最可惜的是,当我再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变得,跟那些俗气又无用的生物一样了。真该死啊,你生生被子淼,还要那些所有‘帮助’过你的人给毁了。”
我道:“孟欢欢醒来是为了完成前世夙愿统一世间,将来,他必定是个帝王般的人物,可魂女呢?即使醒了,她仍旧不能爱自己想爱的人,即使爱了,无法给帝王传承子嗣的爱情等于是在毁灭孟欢欢辛苦创下的基业,她的觉醒不过是在轮回前世的痛苦,既然如此,倒不如她别醒,让孟欢欢一人醒来不是更好。”
怀揣一丝忐忑,一丝惶恐,司南誉静静地走在宽阔厚重的青石道上,由远及近,侍卫们渐渐多了起来,全部神情严肃,有巡逻的队伍经过他们身边,也并未特意看她一眼,果然如他所说,只要跟在他身后,从宫门口走进咸阳宫内,便不会有人阻扰,即使是前面的尉缭,那些层层守卫的侍卒们,也不多问一句。
浓烈的酒气夹杂着暖风扑面而来,这些人应当都是醉得晕死了,遍地挺尸也无人来管。醉生梦死的殿内,只有一人在动,他在斟酒,从巨大的酒坛把酒倒进酒壶里。这是个瘦的十分离谱的年轻男子,像一只骷髅架子撑着衣服似的,双颊上带着病态的晕红。听见脚步声,他忽然抬头,目光居然湛亮锐利,仿佛可以看透人心一般。覃川被他扫了一眼,脚下不由自主一停。
低垂着头,道:“我确实低估了龙神之力,高估了我自己,受伤也是活该……“转头看看雪禅素,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道:“不过,我很高兴,这算是意外的收获吧……龙先生,我们狼族是妖界中最爱黑夜的种族,因为只有夜,才有那皎洁的明月,而只有那明月,才能给我们最强的力量,那就是'月夜不死身'!“
“即已爱了,我便无从阻止。但皇宫深院,岂是你这样心机单纯之人,待的?孟欢欢,你可知我知晓皇上,如何强凌时,心中是怎样的痛啊!爱上他,根本只能踏上覆灭之路,这更加坚定了,我带你走的决心。只是我千算万算,算不到,在背后,还有一个诡计多端的上官柳莹……”孟欢欢一一据实说来,这么多个日子,憋在心里不能与孟欢欢坦诚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