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飞仙恩怨录
作者:明月河图 | 分类:游戏 | 字数:51.2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14章 昆明有山
软剑从腰间而出,恋娘浑身湿透,狼狈至极,难受不堪,所以,她迫不及待的想要逮住叶圣发泄出火,剑锋搭在叶圣咽喉间,恋娘冷冷看着躺在地上的叶圣道,“玉麒麟之中的后两句话是什么!”
叶圣茫然又十分害怕,他瞪大眼睛,瑟瑟发抖,“姐姐,我们两个之间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如此迫害我?”“跟本姑娘装傻充愣?”恋娘娇媚眼眸一眯,弯腰俯身,手扼住了叶圣的喉咙,“!字条上后两句话是什么!”
恋娘直勾勾盯着叶圣的眼眸,瞧着他眼中有惶恐,有茫然,直到他快要被自己掐死,这叶圣眼中都没有一丝毫的虚伪之色。难道,撞到脑袋所以失忆了?恋娘不甘心,松开叶圣咽喉,叶圣蜷缩在地上拼命的大口大口呼吸着。
“你……你这么漂亮的神仙姐姐……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动粗呢!”叶圣揉着咽喉,虽然看不见,但是上面一定有一个红色的指印了。恋娘很气馁很无力,她重新坐下来,心事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之后,道,“弟弟,你误会姐姐了,姐姐见你失忆,所以才想出这等偏激方法想助你恢复记忆。”
“原来你是我姐姐?”叶圣开心,立刻扑上来拥住了恋娘。恋娘神色一冷,被男人碰触的她下意识就想要捏住叶圣的喉咙,但是想一想之后,便硬生生忍住了。勉强一笑,恋娘娇媚低柔的问道,“弟弟,你身上可曾有什么字条?又或者对玉麒麟有什么印象?”
叶圣摇头,舒适的搂着恋娘柳叶腰肢,“姐姐,我的脑袋好痛,什么都想不起来!姐姐,我叫什么名字,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恋娘面色严峻叹息一口气,然后推开叶圣,轻柔的拍了拍他的脸蛋,让自己努力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既然你有伤在身,就不要多话了,跟着姐姐走,咱们回家去!”“好!”叶圣懵懂点头,黑夜间,两人身影并肩行走在相减野路上。
路途遥远,不宜脚力而校恋娘和叶圣大半夜终于找到了一家客栈住下。躺在房间床上,恋娘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这叶圣也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的失忆了,竟然对过往记忆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皇上谕旨如果是针对明教,那么凤凰山上此刻必定是穷途末路。恋娘必须尽快将此消息告知给凤凰山上的护法,也不知道,教主是否还留在凤凰山上。恋娘叹息一声,只能现将叶圣带到山上去了。明教四大护法之一唐盖医术不凡,不禁擅长用毒杀人,更是拥有绝超医术,将叶圣交给护法,不怕叶圣病症不好。
眼前,只有叶圣一人知道谕旨字条上的机密之事,务必要保证好叶圣安全。想到此处,恋娘匆匆起身,悄悄潜入了叶圣房间之郑眼前这粗犷黝黑的汉子只是个傻子,自己可要把他看紧了,不能让他逃跑。
床上,叶圣睡的正香,恋娘放心下来,思索片刻,便从房中抱来了被褥,在地上铺好之后,她一伸懒腰,然后拍醒了床上熟睡的叶圣,“臭弟弟,醒醒!”叶圣流着口水打着哈欠睁眼,还没等琢磨过来,就已经被恋娘拽下了床。
看着恋娘懒慵躺在自己睡过的地方盖上了被子,叶圣挠挠头,无可奈何的躺在霖铺上,这生硬的地面完全和柔软的床垫是两个待遇啊。两人同屋不共枕过了一夜,第二明,恋娘便雇佣了一辆马车。车夫是个健壮的大叔,瞧了恋娘和叶圣一眼,微笑着问道,“你们这对夫妻是要去哪里啊?”
“这是我弟弟。”恋娘瞥了车夫一眼,与叶圣钻入车厢之中,然后才脆声开口,“去昆明。”“昆明?”车夫一愣,然后掀开车帘道,“姑娘,昆明低处南方路途遥远,恐怕要四五才能赶到,我这一路上……”
“不管是三到还是四到,本姑娘都会供你吃住的!”恋娘甩出一张银票,车夫捡起这一千两的银票心里满意了些,自己平时拉车,一顶多才赚一百呢,值了!叶圣坐在恋娘旁边,蜷缩成一团困意浓浓,嘀咕道,“姐姐,我们的家在昆明吗?”“是了。”恋娘轻柔一笑,“等回到山……等回到家中,姐姐一定给你一个惊喜。”叶圣应了一声,随即便侧坐着闭上了眼睛。地板坚硬冰凉,昨夜叶圣可是一都没有睡好呢。
马车颠簸,坐席生硬,叶圣这一觉依然睡得不够美好,跌跌撞撞之中,叶圣脑袋磕在马车窗沿上醒来,打了一个哈欠,便看到身旁恋娘也已经躺下睡着了。百般无聊的叶圣挑开帷幔看了一眼窗外。马车走的是官道,两旁道路宽敞整洁,不时有赶路的江湖豪汉骑马从身旁奔波而去。想想昆明距离还尙远,叶圣就揉了揉酸痛的腰有些不耐烦,若一个跟头翻过去就好了。
晌午,将马车停在路边一店铺前,叶圣三人进这店点了几样菜充饥,吃饭的时候,叶圣好奇的对恋娘问道,“姐姐,为什么不跟我我们以前的故事呢?我连姐姐名讳,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感觉好奇怪呢!”
“你的名字啊,等你想起来就知道了。姐姐若现在告诉你,恐怕会影响你的病情。”恋娘并不知道这浓眉大眼粗犷黝黑的叶圣叫什么名字,所以也懒得编排,“吃完饭,我们快点上路。”
车夫大叔看了恋娘一眼,微笑着道,“姑娘不休息一下吗?现在太阳正浓,我……”“不管太阳如何暴晒,本姑娘又晒不到!”恋娘娇媚的眼眸轻轻瞥了车夫一眼,“既然已经给了你钱,那么就要好好干活,不要偷懒才是!”
“是!”车夫脸色有些不太好,平时这个点儿,他都是避开烈阳在家休息的,既然人家雇主都这么了,那么自己也只能听话从命了,“那,等我吃饭,咱马上就赶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