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崇祯大帝
作者:檀芸 | 分类:历史 | 字数:14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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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9章 惩罚识仁天皇与德川家纲
识仁天皇和德川家纲听不懂刑部尚书魏铭在说什么,他们至始至终没有意识到自己犯过什么罪。
对于自己本国倭寇在大明犯下的罪过,两人根本没有任何印象,或者是对于自己倭国侵犯大明的事完全没有意识。
倭国人与其他周边的外番一样,总是认为大明不会因为他们的侵犯而对他们采取报复。
如今,当通译将刑部尚书魏铭的话翻译给识仁天皇与德川家纲后,两人这才明白自己倭国原来已经在大明犯下了大罪。
“我,我们,我们不知道啊,我等也管束不了他们,真是冤枉啊,天朝皇帝陛下!”
德川家纲表示欲哭无泪,他哭喊了起来。
而识仁天皇也表示很冤屈:“这都不干我的事啊,大政皆由幕府主持,我虽是天皇,但不过有名无实而已啊,呜呜!天朝皇帝陛下明鉴啊!”
……
朱由检看着这德川家纲和识仁天皇两人在自己面前不停地磕头哭诉,就忍不住笑了笑:“倒挺会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告诉魏铭,快速结案,我大明可没时间跟他们耗。”
朱由检这里话刚一落,皇极门下的刑部尚书魏铭很快就得到了最新指示,将惊堂木一拍:“尔等作为倭国之首,倭国之一切行为皆由尔等负责,尔等说不知,可尔等府邸所搜查出的我大明珍玩是为何来!尔等与劫掠我大明之浪人的信件是从何而来!尔等既不有意挑衅我大明,为何要关闭长崎,不准我中国人贸易!回答本官,你们有没有罪!”
“我,我们,我们冤枉啊!”识仁天皇与德川家纲依旧哭天喊地在地上磕头,丝毫不认罪。
刑部尚书魏铭知道陛下朱由检是要看自己虐这两倭寇头子,便直接下令行刑。
于是,便有刑部差役将这两人吊起来狠狠地打:“认罪不认罪!”
“认罪,认罪!我们认罪,呜呜!”
这识仁天皇与德川家纲明显不经打,很快就不得不认罪。
而刑部尚书魏铭很快便宣布了判决:“德川家纲凌迟三千刀,识仁天皇凌迟三千两百刀!”
两人一听皆晕了过去。
……
这一天,乃是对倭国征夷大将军德川家纲和识仁天皇行刑的日子。
德川家纲和识仁天皇从来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大明被凌迟处死。
“我着实没想到啊,没想到大明会突然变得如此狠厉,竟要凌迟本将军,早知如此,我又何必再按照派人劫掠大明,我知道错了啊,大明皇上!”
德川家纲哭哭啼啼地说着,旋即就大喊了起来。
但是不会有人理他的,此时的德川家纲对于整个大明而言,还没有一个鞑子亲王值得关注。
倒是一路上淌眼抹泪的识仁天皇更受大明百姓关注。
“那人就是倭国的皇上?看上去怎么跟乞丐似的。”
“到底是小人国的帝王,难不成还能跟我大明的皇帝比不成,不过凌迟皇帝,这才我大明还是第一次。”
“真是活该呀,想当年倭寇肆虐我东南,现在这倭国也算是尝到厉害了吧,想惹我大明,哼哼,最后连自己皇帝都赔了进来。”
在大明百姓的议论声中,大明皇家第一医院的解剖室主任寇白门带着自己的团队走上了行刑台。
如今的大明凌迟之刑已改由医院或学堂医学院负责,这样做是为了提升大明医学尤其是外科医学的医学水平,完善解剖学和神经学知识结构。
随着大明显微镜制造成功和崇祯十七年以来判凌迟重刑的人增多,大明的生物学发展很快,细胞层面以上的知识已基本被发现出来,但对于生物医学而言,很多细胞功能与神经分布与功能还没了解清楚,大明的外科专家们很需要通过人体标本解剖实验来论证推测的理论。
可如今大明承平已久,需要严惩的犯人已不多,更何况这个时代的人对于捐献身体帮助医学事业研究还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大明已有数年没有足够的人体标本进行实验,尤其是活检,而像这种凌迟外番首脑的机会自然很少,帝国外科专家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寇白门不由得想起在床第间自己陛下告诉给自己的话来,她相信自己这一次她一定能成功实现用镀银浸染的方法找寻到神经元,并为自己负责的神经内科取得进一步的突破。
寇白门素来胆大,对于这种寻常人不敢接触的学科,她丝毫没有压力,很自然地戴上了大明新制胶皮白手套,戴上了口罩,一顶蓝色帽子与蓝色外挂,全身护的严严实实以避免被德川家纲与识仁天皇的特异性细菌感染。
寇白门走了过来,从自己助手手里拿过解剖刀与解剖钳和分离钳走到了德川家纲面前来,先掰开了德川家纲的嘴:“没有吸过福寿膏。”
随即,寇白门便开始向一旁的锦衣卫吩咐道:“脱衣,严先生,你负责切开脊椎。”
德川家纲听不懂眼前的这些人在说什么,但他看见这些人戴着蓝色口罩与蓝色衣服,犹如幽灵一般盯着自己时,已怕得不行,甚至小便失禁,汩汩的液体留了出来:“呜呜,我不想死,我不想这样死!”
“标本很紧张,打镇定剂!”
但尽管如此,德川家纲还是惨叫了起来。
一旁的识仁天皇也跟着惨叫了起来,还大喊道:“大明皇上啊,求求你饶了我吧,我知罪了,我给你当奴才好不好。”
……
一场刑罚就此结束,大明对倭国的惩罚也就此告终。
大明的医学院有多了几瓶用福尔马林泡的标本,对于福尔马林即甲醛,大明已经能够制造出来,用乙醇和空气还有水加金属催化剂就能得到。
虽说大明如此对待倭寇显得有些残忍,但比起七三一的行为来说已经算好得多。
接下来,便是大明对倭国的治理。
对于倭国人则全部列为第三等公民,与大明关外二等公民不同的是没有受教育权且不能从事医学、教育、经济、行政、司法、商业等职业,只能从事农业与工业生产还有渔业以及风尘之业。
为增加人口,大明国内开始严禁卖银,不准一等公民之女子从事卖身行业,一旦有一等公民之女子从事,其女子本人会被强行婚配于鳏夫,而老0鸨与龟公则被直接降为三等公民,发配至国营工厂服役五十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