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妖奶爸
作者:火中物 | 分类:都市 | 字数:23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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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人生就如滑稽剧
人的一生要面对无数个不同的选择。
一个又一个选择如砖瓦般砌成了人或平凡,或绚丽,或丰富多彩,又或卑躬屈膝的人生。
面对旁人异样的目光,沈崇选择硬着头皮平静以对。
一些路过的年少轻狂者选择了噗嗤的笑出声,升林集团那群高层则不约而同扭头钻进旁边的车队。
他们心里暗自琢磨着,不愧是征服林总的奇男子,做什么事都剑走偏锋特立独行。
以林总的见识,必定早已厌倦了平平无奇的花花草草,更无需名牌衣服和包包来彰显身份。
沈总出其不意的单手端来硕大的迎客松,当真是好应景,好贴切!
这是多么天马行空的思路,且还要足够强健的个人体质才能做到。
看他那站如松的姿态,面如冠玉丰神俊朗的容貌,自有股旁人艳羡不来的镇定自若。
真了不起。
人群后方,一个小女生突然做双手捧心状,高声尖叫着,“好浪漫啊!”
沈爷差点给这声咋呼吓得破了功,悄悄转过去视线,然后茫然了。
你们……是在闹哪样呢?
这难道不可笑吗?
你们为『毛』用满脸艳羡的眼神看老林的背影?
为『毛』用一脸崇拜的表情对着我?
我好难受……
那小女生又扯扯身边男朋友的衣袖,“你下次接我的时候,我也要迎客松!我也要你这样拿着!”
可怜的眼镜男低头看眼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可别折腾我了,我哪有这力气!”
“不行!我就要!”
“人家是沈大老板,人家的未婚妻是林大老板,咱能有点自知之明吗?”
“也对哦。”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失败者述说的金科玉律再头头是道都是笑话,成功者随便放个屁都能成为时尚『潮』流。
沈崇“夫妻俩”此时便扮演了如此荒诞滑稽的角『色』。
看着面前这男人,林知书脑子里大约已经想象得出来明天某些小道消息里会怎样写。
《不要花团锦簇,只要别出心裁,论百亿巨富接机的正确姿势》
《郎有才,女有容,天才老总教你怎么玩浪漫》
孩子妈想到的,沈崇也想到了,稍微有点尴尬,幸好他脸皮厚。
他悄悄看眼那些孩子妈的下属,确定这群人没搁这儿看稀奇,才硬着头皮凑上去,把迎客松往林知书面前递去,“欢迎回家。”
林知书低头俯身在欣欣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怎么?送东西不问我喜不喜欢?”
“哈哈……哈……”
沈崇尴尬的笑着,答案不显而易见吗。
我又不傻,岂能自寻死路?
林知书甩甩头发,“好了我就当你问了,挺喜欢的,相当别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送我迎客松,还是在机场单手托着送给我,这是相当特别的回忆。”
沈崇哪能听不出她话里的调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上车吧,搁这儿杵着我心里压力好大。”
林知书摇头,走上前来,“我真没调侃你,我是真高兴,也是真喜欢。虽然我也不太爱讲究那些小浪漫,觉得没什么意义,不过你能想到来接机,还带了礼物,我挺高兴的。你信不信等事情传出去,过不得多久接机送迎客松能变成『潮』流?”
对此沈崇只能在心里表示佩服,有钱人的口味真特别,这你都觉得喜欢?
孩子妈的确没撒谎,在经过一开始的哭笑不得之后,她还真被沈崇这“别出心裁”的礼物给打动了。
不管他是否考虑欠妥,也不管他这行为是否会让自己这个企业家登上娱乐新闻,无所谓,重要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改变。
除了接机与送我东西,他身上更穿着我准备送给他的衣服。
证明他不再与我见外,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步?
林总以前瞧不上同龄人追求的所谓小清新小确幸,她认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后,她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原来,当自己出门在外又归家之时,有个男人在等待着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与沈崇相互间许多次的通话,在国外看着他国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的感触。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业,却依然牵肠挂肚,依然心『潮』随之起伏。
这种感觉太奇妙,像根橡胶绳在把两人狠狠拉扯靠拢。
分离在某些时候会冲淡感情,但在某些时候却又是最好的恋爱催化剂。
林知书从不在乎他人眼光,只是琢磨不定自己的感情,且又不怎么擅长表达感情。
但今天情由心生,她无师自通。
她抬起左手伸出青葱白玉般的指尖,整理了一下沈崇本就很整洁的衣领,“衣服挺合身,喜欢吗?”
沈哥傻乎乎点头,“还行。”
林知书又一指头点在沈崇额头,“你啊……”
口不对心的家伙。
她张开双臂,“这么久不见,不抱一下你的未婚妻?”
沈哥简直浑身鸡皮疙瘩直冒,这大姐是不是这次出国在巴黎住太久,脑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土耳其现在都不浪漫了啊!
您这是弄啥嘞?
咱们可是公众人物,就不在乎公众形象?
这么多人看着呢!
心里虽然在吐槽,但他总不好落孩子妈面子,右手稍稍张开,左手往前伸,人踏前一步,左手轻轻搂住孩子妈的腰,勉强算是抱过了。
将脸靠在他肩膀上,林知书微微眯缝着眼,呼吸稍微加剧,鼻息里传来男人特有的荷尔蒙味道。
她略感惊奇,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难闻?
突然她左边后脑勺微微传来刺痛感。
“你的迎客松戳到我了。”
“哦哦哦!”
沈『奶』爸赶紧撒手往后缩,脸涨红得像玻『尿』酸注『射』过量。
林知书也略脸红,但和他这人形小太阳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她就很服气,早知道这家伙论害羞的本事比自己还强,这么久了居然还没痊愈。
她又想起身在国外时那些自己吓唬自己的担惊受怕,我真是疯了,就他这熊样还勾搭别人呢?
别人勾搭他都得躲吧!
可算把人接上车,沈崇在驾驶座上抹了把冷汗。
林知书不坐她的豪车,而是淡定的坐上沈崇的破越野。
至于那朵妖艳的迎客松,倒是难得享受了高贵待遇,给塞进空落落的古斯特幻影里。
她和欣欣坐的后排,上车时才发现后座里竟窝着个狗子。
孩子妈吓一大跳,欣欣则说道:“梁仔你往里面去点。”
狗子懒洋洋的挪到左侧车门边,继续蜷着。
和小主子一起玩是挺有趣,就是一直不能说话太折磨狗了。
刚开始还好,一整天过去,傻狗这话唠略感不适。
“对了老林我给你说个事啊,等月底时我第二笔款项到账,我就把升林集团的款项给还了。按照合同规定,借款利息大约五千多万,我也打算一并子付了。”
发动车子后沈崇如此说道。
正盘问欣欣最近有没有听话好好吃饭的林知书没好气道:“你和我聊这些做什么,现在升林集团是我妈在负责,我虽然也会看集团公司的财报但却并不干涉具体业务。”
沈崇哦了声,搭讪失败,气氛有点尴尬。
真吃力。
感觉到他的别扭,林知书决定饶他一命,自己主动点吧。
于是她反过来搭讪道:“都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就算照你说的那样,调音产业达到顶点了,你也不见得非要卖公司吧?真是的,放着熟悉的互联网行业不做,莫名其妙又搞什么研发中心。你那实验室到底是研发什么的?我不信你只是单纯的要接升林集团的电池业务,哪用得着那么多钱?呃……”
话讲到一半,林总突然闭上了嘴,她觉得自己也是个人才,是那种很轻松就能把天给聊死的人。
幸好如今的沈崇比以前大度很多,倒没与她生气,只与她打花枪,说你早晚就知道了。
还是欣欣聪明,她突然一拍巴掌,“我知道为什么!”
林知书没好气道:“你知道什么?”
欣欣嘟起嘴,“我就是知道嘛,爸爸说过他是科学家啊!科学家要发明很多很多东西,很伟大的呢。”
沈崇哈哈大笑,“没错,我以前与欣欣说过自己是科学家,我得说到做到。”
“行吧,反正你好像真挺聪明,我也相信你应该能做成什么事。”
过去她不可能讲出这种话,只觉得沈崇在东搞西搞瞎胡混,但事实证明他比表面看起来的样子更有筹划得多。
如今的沈崇虽然看似藏匿着的秘密越来越多,但他在林知书心中却显得越来越靠谱了。
只以成败论英雄,即便巨富如她,也不能轻视可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打下如此基业的人。
晚上一家三口在润雅苑第八栋和和睦睦的吃过晚饭,林知书正犹豫自己该不该主动让他就住这边,沈崇却伸个懒腰说道:“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啦?项目那边催我出图纸和催命一样,我这两天得狠狠加班。”
林知书白他一眼,“你也知道工作难了吧?”
沈崇点头,“是呢,以前都是我的错,我误解你了。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比你平衡得好。”
孩子妈被他击中痛处,决定报复,故意拉过欣欣问道:“欣欣你今晚想和爸爸一起住,还是和妈妈一起啊?”
沈崇笑而不语,你这就是自寻死路!
果不其然,欣欣反手就抱住林知书,大喊着,“我要和妈妈一起睡!”
沈哥鼻子里哼出声,“天真!”
随后他扬长而去,老林这就是常识『性』错误,还用问吗?
欣欣这么多天没见你,甭管她和我有多亲,现在肯定想和你一起亲热啊!
一人一犬迎着月光走出润雅苑,梁仔见四下无人,才终于长出口气感慨道:“哎呀我的妈耶,憋死我了!简直日了狗!”
沈崇习惯『性』的踹它一脚,“这就是你妄图自降身份勾搭别人家博美的理由?”
“呸呸呸!我老吕很挑食的!非哈莉不娶!”
“现在她不在。”
“寂寞啊。”
“单身狗真可怜。”
“老大你回头想办法弄个啥东西吧,至少得让我伪装的时候能收发短信或者听听歌什么的,不然太憋闷了。”
“成,回头我做个小巧点的骨传导蓝牙耳机,带语音识别功能那种,和人稍微拉开点距离之后你小声点讲话应该不会被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