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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胖胖的减肥日记

作者:芥末味的奶糖 | 分类:青春 | 字数:119.1万

第5章 月12日,周二,晴

书名:陆胖胖的减肥日记 作者:芥末味的奶糖 字数:2185 更新时间:2024-11-16 20:25:28

五年的感情,好像是我难以去想象的。

除了常欢和林忆,我好像在初中有了好朋友以后,就把小学的好朋友丢了。

在高中有了好朋友以后,就把初中的好朋友丢了。

真正算下来,其实留在我身边已经五年还能保持热络的,没有几个。

我和李恒星,会不会也有五年呢?

五年后的我23岁,那时候的我会不会已经成为了他的新娘呢?

在一起本就是庆幸,竟然还在妄想结婚。

我心里有一个小人这样对我说着。

虽然是春季,但是我还是选择了一条裙子去见李恒星。

他应该还是乖乖地待在宾馆里等我哪里都没有去吧。

水墨色的长裙,幸好今天还算比较热,才让我走在路上才不至于显眼。

我把头发披散下来,距离我剪短发已经半年,这半年来,头发已经长到齐肩。

我看了镜子中的娃娃脸,还是觉得要化个妆这样才显得我会比较成熟。

可是我自己化不好啊......

于是我把还在睡梦中的陈一舞从床上一把拉起来。

“小舞,你就教我化妆嘛!我求求你啦!”

陈一舞揉了揉眼睛,定了定神,然后看了看我的脸:

“可是......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

“你要撮合我和宋杨!”

“难道......你喜欢宋杨?”我惊讶到差点失去了我的下巴。

陈一舞迅速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巴,才使我没有说的那么大声。

我笑着摆了摆手,“早说嘛!早说我就早撮合了!”

我当然不能告诉她宋杨喜欢我的事情,毕竟是一些陈年往事。

有了陈一舞这个大美人,宋杨肯定会很快就把我忘掉的!嗯!

告诉她她不就不会给我化妆了嘛!

陈一舞去洗漱之后就过来给我化妆了。

但是我还是很好奇,陈一舞到底是怎么和宋杨认识的。

宋杨不是在外面打工吗?陈一舞平时不应该在学校吗?

他们两个又是怎么看对眼的?

我一时好奇,竟然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

“在我们学校的篮球场。”陈一舞也没有隐瞒,我知道宋杨喜欢打篮球,但是不知道他竟然常常在我们学校里打篮球。

“你不知道吧!宋杨经常在我们学校里打篮球,然后我又特别喜欢看篮球,有一天就看到他了,我瞥见他那一眼,他竟然冲我笑了!我的妈呀,我的鸡皮疙瘩一瞬间就出来了,于是从一周去看三次篮球变成了现在都会去看篮球,其实现在倒成了看篮球是其次,看宋杨才是正事。”

“我以前的时候也未曾想过我会喜欢上这样一个皮肤黑黝黝的少年,但是没有办法,遇上了就是遇上了,在他每次打完篮球之后我都会给他送水,久而久之才知道原来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人,然后经常约他出去玩什么的。”

陈一舞是真的很喜欢宋杨啊,她在说起宋杨的时候,眼角眉梢都洋溢着笑意。

“那你打算多久去向宋杨表白啊!”

她在给我化眼影时我却突然睁开了眼睛。

疑惑地看着她。

“快把眼睛闭上!表白这种事情是女孩子去做的吗?真的是......看他的样子肯定是喜欢我的啦!我肯定要等着他表白啦!不过话说,他那天遇见你之后就跟我经常提起你,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啊!”

“我?我和他是高中同学。”我扶了扶额,真希望她不要看出来才好。

“这样啊,那你跟我讲讲宋杨高中的事情吧!”

“啊?我们高中不熟的......八竿子打不着的那种。”希望现在我的脸看上去没有那么红。

“真的吗?但是我那天看你们好像还挺熟的呀!”

大姐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熟悉啦!

那天不都是你和宋杨在眉来眼去,然后我就光顾着吃的好吗!

谁要跟你们谈情说爱啊!

我誓死守护我方食物!

但是说起来熟不熟悉,这个问题,我确实还和宋杨挺熟的,但是一切都是过去式啦!

小舞!你和宋杨的未来式就要由你谱写啦!

冲鸭陈一舞!我在心里默默为他们打气。

终于化好妆了,眼妆是我最满意的,因为是今年最流行的桃花妆。

虽然我的眼睛很小,但是因为眼线和美瞳的缘故,使我的眼睛稍微变大了一些。

好像真有一种美人的感觉出来了。

我谢过了陈一舞,就匆匆出了门。

我已经迫不及待让李恒星看见现在这样美美的我了。

我希望他在离开宁远之前,可以把我最美的一面,深深刻在他的心上。

因为下一次见面,又不知道是多久以后了。

我几乎是小跑着去见李恒星的!我跑到了酒店门口,想推开门,却发现门已经被锁住了。

我跑去前台问1032的住户去哪里了,她查询了一下,告诉我1032的住户早在昨天就已经退订了。

五雷轰顶。

原来李恒星已经离开我了。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我颤颤巍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然后打开通讯录。

点击了第一个联系人,拨出。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冰冷的女声一遍又一遍地在提醒我,我这两天所经历的事情都像大梦一场。

他就这样消失了,没有一点点消息。

我打开通讯软件,他甚至没有给他走了的简讯。

我终于体会到不留音讯就已经离开的感觉了,曾经的我以为这样的方式很酷,可以让两个人之间彼此都不那么留恋,不至于难舍难分。

到了今天我才发现原来这不仅有这些好处,还有一个残酷的好处就是快刀斩乱麻。

让你觉得一个人无声无息的离开,就好像是永远都不会再回来的那种离开,不会回头。

我不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这么快的就不告而别。

但是我现在算是真真切切理解到异地恋的意义了。

你住的城市下雨了,很想问你有没有带伞,可是我忍住了,因为我怕你说没带,而我又无能为力,就像是我爱你,但是我给不了你想要的陪伴。

不能守在你身边,是我现在最大的遗憾。

晚安,李恒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