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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美女博士

作者:梦征 | 分类:都市 | 字数:110.1万

第343章 献出心脏

书名:相亲美女博士 作者:梦征 字数:2428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2:44

“洪灵组!给您请安!”

声音千娇百媚,显现在月光下的身影,赫然是一狐媚女子,有着动人心魄之美。

她身着紧身旗袍,勾勒出诱人的身段,随着她双膝微曲,高开叉的旗袍直接『裸』『露』出了大腿根部的白皙。

银白洒在她的身上,多了一抹朦胧的美感,但同时似又带着一丝冷意,宛如银霜。

“天州市地下四大势力,洪灵组?”

带着审视,声音也说不上有多友好,与那狐媚女子遥遥相望。

“传言都说烈火堂最讲江湖义气,帝煞帮凶残嗜血,聚义帮精明伪君子。”安若顿了会,看着面前这个带着面纱的狐媚女子,继而才道:“洪灵组最为神秘,今天看来,这样的说法确有几分可信度。”

闻言,身着旗袍面有遮纱的狐媚女子失笑,对安若盈盈一拜,“多谢秒赞。”

“神秘说不上,只不过小女子从小被封建思想所茶毒,做为女人,不喜在外抛头『露』面罢了,久而久之才有了这样的说法吧。”

安若『性』格直率,自不习惯跟她这般拐弯抹角,云里雾里。

“那不知堂堂洪灵组,今夜到这僻处,可是有什么事?”

“慕名而来,瞻仰总队长的风采。”

总队长一出,安若面『色』当即动容了些许,冷冷的盯着狐媚女子。

女子并不在意她的目光,迈着妖娆的步伐,旗袍下挺翘处不断扭动着,缓缓靠近。

到了一定距离,她并不在上前,而是围着安若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她。女子眼尾上扬,且画着细红的眼线,仅凭这如一汪春水般的明亮眼瞳,便是可钩魂夺魄,让人乐不思蜀。

“早在之前,就听闻当代炎魂总队长是女儿之身,多年纵横海外,赫赫有名,居功至伟。震慑一方屑小,不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让小女子着实钦佩不已。”

“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彰显女儿英气;今有安若总队长保家卫国,扬女子之威名,相比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

声音激扬,同时又极其的动听,轻柔不失妖媚,入耳便是让人心痒难止,宛如脚底有着一只素手在不断挑逗。

“没你说的那么大义,身为一名军人,我只不过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如是而已。如果你想说的只是这些无用的恭维之语,那便请回吧。”

“哦?听总队长的意思,似乎知道我的用意。”

安若淡淡瞥了眼狐媚女子面纱之上动人的眼瞳,片刻后才出声:“不过自大猜测罢了,你的意图无非和王天殊途同归。”

“安若总队长自谦了。”

女子说了这么一句,不置可否,算是默认。

“之前的王天,我应该给出了一种讯号,你心里也应该有答案才对。我对你们这种形势的存在,不仅没有任何兴趣,反而还很反感。”

“所以,你心里打的主意,注定落空!”声音斩钉截铁,俨然不容置疑。

闻言,狐媚女子并没有什么心境变化,似早就知道安若会这么说。

旗袍飞扬,两条白皙的大长腿暴『露』在冷风中,她噙着娇媚的笑意,再次缓缓走动。

“安若总队长果然是真『性』情,刚正不阿,倒也跟我听说的一般无二。”

她带着成竹的笑意,“不过,我听说总队长曾经因为生活所迫,去那福星高照地下搏斗场比赛赢取酬金,做为军人的话,这显然是有些悖论总队长意愿的事情吧?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世界上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是您,让我看到了某种可能。这就是我今天站在总队长面前的原由,不试试又怎知道,万一成了呢?”

“哼!”

地下搏斗场一事,无疑说中了她的软肋,也是她退伍以来,做的最懊悔的事情,多年光明磊落,就为此多了一抹为人所口舌的污点。

做为一名军人,即便退伍,她也是不能容忍自己为了个人利益,去参与这种不合法的活动,但是当时完全是迫不得已下做的决定。

“那又怎样,凭这就妄想拉我和你们同流合污?”

狐媚女子笑了笑,显然,之前那话惹得这位总队长大人有些不悦了。

不过,她并没有说任何宽慰的话,也没有正面回答她的意思,只是有些一意孤行,继续着刚才的话。

“王天之后,你并没有再去福星高照,反而让人有些瞠目结舌的是,堂堂炎魂总队长,居然屈身给一个小公司的总经理做司机,实在是令人惋惜。

当然,做出这个决定都归于总队长您重情重义。如果我所知不错的话,那鑫隆集团,曾在孤儿院拆迁一事中给予了总队长便利,不仅没有拆迁,反而还帮着翻新了一番。”

“你打听的很清楚。”

确实,当时她与屈谨言,就是为了这件事才有的关联,不论是之后共抗王天,还是答应他做她的司机,从很大程度上来说,都是这件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女子笑意更甚,“鑫隆集团能给你的,我们洪灵组自然也能给,只要总队长您加入我们,孤儿院一众,将会受到最好的待遇。

上至老人,可以舒心的安享晚年,身体大小不适,便有国内顶尖的医院看护调养;下至孩子,衣食不但无忧,从小还会接受各种优质的教育,脱离孤儿该有的命运,成为人上之人。

而至于安若总队长您”

话到这里,她顿了一会,下一刻从盘着的头发上,取下上面的一只通体翠绿,做工精细的发簪。

置于洁白的素手之上,在安若的目光下,到至她跟前,弯腰微微欠身,将发簪恭敬呈上。

“此发簪流传百年,乃是前身洛水堂的信物,无关原由,身携此物者,便是洛水堂的堂主。

虽过去百年,但这一准则,依旧流传,时至今日,亦是没有变。只要总队长愿意,此发簪,今日就可易主,同样的,我洪灵组,甘愿向您献出心脏!”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夜幕,有改变的,无非是发簪与棒棒糖的转变。

默然良久,当日面对那翠绿的发簪迟迟没有伸出的手,此时在面对这一根普普通通的棒棒糖,却是一把抢了过来。

“呵……这样的事情,也就你能干出来。”

“便宜你了。”

江凌市。

离开工的日子还有些时日,但这些天屈春华也没能闲着,几乎天天都要走街窜巷,应付着年轻人眼里的繁文缛节。

这天下午,刚从朋友家回来的屈春华,像往常一样进了楼道口,向着自己家里走去。

只是,当她快到自己家门口时,似是发现楼梯上面正有着一道身影静静站立。

抬眼看去,身姿妙曼,有着一头波浪长发,虽不见正面容貌,但仅仅是一个侧面,就留下了不小的印象。

“请问你”

话还没说完,当站在门口的那道人影转过身来,看着她时,顿时面『色』大变。

“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