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魔在斗罗大陆
作者:机机 | 分类:其他 | 字数:3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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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麻烦你在武魂殿呆一段时间
“昨天晚上我一直都在圣魂村,”唐三回答道,然后猜测道,“是昨天晚上镇里出什么事情了吗?”
马诺修不动声色地点点头,心想,这个孩子的表现不像这个年龄,唐三能够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敏锐,还是因为他知晓一些内情?据说很多犯罪者会选择回到案发地点,若唐三真的是那个男孩的话,倒是和这个情况有点类似。
唐三还不知道,自己的嫌疑在马诺修心里增加了几分。
“昨天晚上八点时,你在做什么,可有人证?”马诺修问道。
“啊?”唐三疑惑不解,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成为怀疑对象。“我那个时间点,在杰克爷爷家吃饭,杰克爷爷可以证明,就是带我来的那个老者,唔……应该我记得和杰克爷爷回去的时候,撞见了其他孩子,他们应该也看到我了。”
“那个杰克是你的亲爷爷吗?你的父母呢?”马诺修追问道。
唐三脸色略微变了,被这样追问他心情不是很好,更何况还提到了他的父母,昨天他还和父亲吵了一架,他沉沉道:“不是,只是昨天我和爸爸吵架了,不想回家,就拜托杰克爷爷收留我一晚。”
马诺修心想,这样的表现倒是像个普通的孩子,原来是和父亲吵架了。等下找那个杰克核实一下情况,这个孩子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的表现也说得过去,马诺修决定安慰一下这个孩子,再送他离开……哦,他是来觉醒武魂的吧?等下带他去觉醒武魂吧。
“原来如此,”马诺修点点头,“不要闹脾气了,孩子,武魂觉醒完就回去和你父亲道个歉吧,没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你父亲应该是为你好……”
这话戳到了唐三的痛脚,他打断了马诺修的话,怒道:“不,他不想我做魂师,想要我做一个铁匠!”
马诺修多少能猜到唐三父亲的想法(并不),能当魂师的又有多少人呢?一百个中未必能出一个,拥有魂力又如何,大概率只能做最普通的那一种人,对于大部分魂师来说,他们能够获得的成就,在武魂觉醒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圈定好了,与其追逐不切实际的梦,还不如老老实实学一门手艺,养活自己呢。
“孩子,你要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魂力的。”马诺修继续安抚道,“或许你的父亲只是给你做了最坏的打算?不是真心想要打击你的。”
唐三看着这个慈祥的老者,眼中确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高傲,他道:“我一定能有魂力的,绝对会有,我本来昨天就可以觉醒武魂,结果那位负责为我们觉醒武魂的……嗯?”
马诺修本来在抚摸着呼吸,温柔笑着听这个男孩发表豪言壮语,怀念自己的小时候,听到后半段,他摸胡子的手忽然顿住了,瞳孔猛地缩了缩。
夜戈张嘴错愕,经唐三这么一说,他想起来了,难怪他会觉得“圣魂村”这个名字耳熟,原来是素云涛提到过,他说过他为孤儿院的孩子们觉醒完,就要去圣魂村。
这可不就巧了吗?
夜戈不由得勾起了嘴角,笑着准备看好戏。
他站在马诺修的后面,马诺修看不到他这笑容,可唐三却看得一清二楚,他对两人的反应感到不知所措,同时隐约觉得,是夜戈陷害了他,看向夜戈的眼神中,带着一股怒气。
不等唐三开口,马诺修一个箭步冲了上来,想要抓住他的肩膀,却被唐三下意识借力打力推开了他的手,还还了一些劲道回去。
“你?”马诺修吃疼,虽然他知道自己刚刚激动了,这一抓可能会把这孩子弄伤,但是力道却被他返还回来了,这就不正常了,他用怀疑的目光审视着唐三,“你到底是什么人?”
唐三皱眉,他不可能选择暴露自己的秘密,扯了一个理由:“我从小就跟着我父亲学打铁,力气比一般人要大。”
从小?可唐三能有多大?打从娘胎出来就开始学,也不到六年,更何况他身子骨都没有展开,这个孩子绝对有问题!
“……是吗?我很抱歉,孩子,现在只能麻烦你在武魂殿呆一段时间了。”马诺修说道。
唐三皱眉,预言梦里可没有这一段,自己晚觉醒一天,还有机会把事情掰回正轨,留在武魂殿是绝对不可以的!
“为什么!”唐三道,看向了夜戈,“是因为你吗?你和他们说了什么?”
夜戈瑟缩了一下,当然这是他伪装的。
马诺修往夜戈旁边挪了挪,遮挡住唐三的视线:“不用害怕,夜戈,你在武魂殿绝对不会受到伤害的……至于你……孩子,如果你真的是无辜的,武魂殿是不会为难你的,事关重大,我们调查清楚之后,会放你离开的。”
唐三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也不知道是谁陷害了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一次小小的“刁难”,让他记恨上了武魂殿,也记恨上了那个出来指认他的夜戈。
马诺修看着唐三眼中的痛恨,摇摇头,居然敢记恨武魂殿,这无疑是螳臂挡车,他迟早会因为这巨大的差距而绝望的,他道:“如果你想要武魂觉醒,等下我会为你安排的,不过你最好不要试图逃跑,我会向带你来的人说明情况的。”
说罢,就带着夜戈走了出去。
……
温格尔总算制作出来了以蛇的神经为杖芯的枫木魔杖。
他颤颤巍巍双手献上,同时第一次痛恨自己的手太过于灵巧,那么快就弄清了该如何剥离蛇的神经。
温格尔又不擅长演戏,只能在中规中矩的时间完成,这该怎么继续拖延?
汤姆接过魔杖,轻轻活动,“哗啦”一声,杖尖冒出了一束漂亮的紫色火花,它的光辉映射在汤姆的瞳孔之中,汤姆能够感受到魔杖的情绪,它似乎在欢呼,恭迎他的使用。
这说明这魔杖与汤姆比较契合,但他并不满意,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用蛇的神经为杖芯的魔杖很多,这是一种很常见的魔杖材料。
他讨厌普通,讨厌平凡,讨厌常见。
就好比……他极度厌恶自己的名字不仅仅因为它是取自于那个麻瓜,也因为这个名字太大众化了。
“呼,真是漂亮的火花,”温格尔忍不住赞叹了一句,似乎对自己的成功很满意,于是提议道,“我可以休息一下吗,我太累了,我想以最好的状态,为你制作那个凤鸟羽毛芯子的魔杖。”
他委婉地提醒了汤姆自己还有利用价值。
“自然,”汤姆道,温格尔刚松了一口气,就见汤姆将枫木魔杖对准了他,“Capture the m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