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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骨云香

作者:阑珊九月 | 分类: | 字数:53.4万

第二十七章 ——可爱的兔子

书名:墨骨云香 作者:阑珊九月 字数:2212 更新时间:2024-10-28 02:42:44

他深知芳乔的脾性,让她往东她一定往西,让她站着她绝对会躺给你看,只有在墨云城的威压下她才会言听计从,但那也只是表面,心里还不知是如何想的呢。

读书习字怎么能只是为了口腹之欲?他思来想去,只得让她学些不喜欢的东西,僻如规矩礼仪,僻如道德修养,又僻如书画文章,不管她有没有学进去,若因此能让她对自己想学的东西多用点心,那也是好的。

芳乔显然辜负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

她摇头晃脑的反驳道:“有句古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十年纸上谈兵也不如一朝亲身历练,所以我觉得抄这些呆板文章也没多大作用,至少对我没用。”

李念听了后,将她的话默默念了一遍,“读万券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

倔眼睛一亮,又道:“这句甚妙,不知是哪位圣贤所言,你从哪卷书中看来?”

没想到他竟追问起这个来,芳乔眉头一皱,拍着膝头道:“你先别跟我讨论这话是哪位圣贤说的,你就说有没有道理。”

李念唇角一弯,笑道:“圣人之言不无道理,其中最妙的便是这句‘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你看,现在我就是你的名师,所以你得听我的,且先把这几篇认真抄一遍与我……”

……

芳乔一噎,竟是无言以对,只得唉声一叹,自己干嘛要多嘴说完呢,只说前一句不就好了吗?耍无赖她是行家,可论起狡辩她又怎会是这个书生的对手?

认输认输,谁让自己到了这里后就成了文盲?

一个时辰后。

待抄完了书,李念才教了她不认识的那几个字。

她不是天才,有时候也会忘记,思来想去,觉着总被他逮着抄书说教也不是办法,于是用一根山鸡毛蘸了墨在那些不认识的字上都注上了拼音,这下万事大吉,也不怕日后忘记。

她拍了拍手,嘿嘿一笑,在古书上注拼音,应该也算得上是第一人了。

虽然这办法有点小学生,但很管用啊,至少比去抄一沓文章来得强吧?

字认得差不多的时候芳乔就开始致力于寻找药材了。

这山里果然是植物的天堂,她按着书中所描述的找到了八九种香料,有些受地域因素而找不到的,比如槟榔,丁香,八角,桂皮,孜然、白蔻等等,这些都让安顺从外地药铺里买了个七七八八,再加上自己采的加起也足有三四十种香料。

香料凑得差不多了,芳乔开始整日在厨房里研究怎样将食物的味道发挥到极至。

安和的媳妇知道她要研究卤味,特意替她搜罗来了最好的酱油和米醋还有老酒,让安和带给她。

芳乔一一打开一闻,果然都是好东西,有人支持总是令人倍感欣慰,不像李念那厮,让他教认个字总还叽叽歪歪给她下绊子,着实小气得很。

在无数次的偿试下,芳乔终于调配出了堪比老卤的汁水,什么荤的素的肥的瘦的卤汁里过一遭后味道都变得十分惊人。

得了配方后,安和立刻就开始在客栈的厨房里沿用起来,结果一个月后,来店里吃饭的人比住店的还要多,客房也变成了饭厅包间,可饶是如此,安和也没有要将客栈改成酒楼的意思,于是这间小客栈就在清水城扬了名。

不是因为客房有多豪华舒适,而是因为饭菜美味,由其是卤味一绝。

安和安顺每次上山来都是红光满面,再不似当初总带着一丝疏离客气。

秋高气爽,风清云阔,杏树枝头的叶子已经由青转成一片金黄,映衬着湛蓝的天和洁白的云,煞是好看,再加上一个正在杏树底下读书的俊美少年郎,如同一幅金秋勤学图。

此情此景,美不胜收,让人不忍打破这美好和谐的安静画面。

然而总有人喜欢做那大煞风景之事。

芳乔端着个碗正吃着刚出锅的卤肉,香味四溢,勾得人食指大动,还故意在李念面前来回晃悠,身后一只灰兔子也跟着她跳来跳去,仿佛也馋得紧。

她一边吃还一边咂巴着嘴,道:“啊,真是好吃,书呆子,你真不试试?这可是我费尽千辛万苦亲自研究出来的独门秘方,味道独特,仅此一家,别处可吃不着哦。”

她说着将一碗满是红油辣子花椒的肉丝递到他面前。

香味的确独特,上面还沾满了白芝麻,看上去十分诱人。

但此时李念头也不抬,只一心看书。

芳乔见他不为所动,撇了撇嘴,道:“真是无趣的人,算了,我找师父分享去。”

说完蹬蹬跑开了,那只灰兔子也跟着她一跳一跳地跑开了。

这画面显得有几分滑稽,李念忍不住侧头看了一眼那兔子,微微皱了皱眉。

这才不到十天呢,好好一只白兔子竟被她生生捂成了灰兔子,也不知究竟是喂了些什么,充满野性的兔子竟然被她调教得如同家养的狗一般,走哪儿跟哪儿,着实温顺可人得很。

最近芳乔正研究卤味,加上秋日正是打猎的季节,山中去得很是勤快。

前些日子,师徒二人从山中回来照样带回不少猎物,其中就有一只白兔子,眼睛红亮如宝石,毛色雪白毫无杂色,模样十分可爱。

芳乔提着兔子跑到他面前显摆了一番,“看,这只兔子可爱吧!”

他侧头一看,那兔子就那样被她抓着长耳朵提在手中也不动弹,甚是乖巧的模样,他刚想接口,却听得芳乔接下来又道:“今晚就吃它了,红烧兔肉,正好我又研究出一个新口味,光想想就口水直流。”

说完还舔了舔唇,那模样竟是有些迫不及待。

李念面色一变,放下手中的笔,连忙走了过来,“你都说它如此可爱了,为何还要吃它。”

芳乔见他眼中是少有的认真严肃,一向稳如泰山的他不曾想竟是对一只兔子动了恻隐之心,不由有些得意,赖道:“我夸它可爱,但也并不妨碍我吃它呀,况且兔子那么好吃,怎么能放过,你说是不是呀,小白兔?”说着又晃了晃手中的兔子。

“你……”李念结舌,想了好一阵才呐呐问道:“能……能不能吃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