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8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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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六章 你还认识我吗
没有直达目的地的火车,我们得在甘肃兰州中转。
在兰州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忽然出现一个戴着镣铐的人,难免会引来人们的关注。
虽然警察们在当地车站乘警的帮助下走的都是绿色通道,一路上都没有阻碍,但是这挡不住周围人打量的目光。
这不,在众人乘电扶梯上楼的时候,楼上有好些个人探出头来看汪麦。
汪麦见状瞅着他们说:“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杀人犯吗?”
那两个人立刻把头缩了回去,并匆匆离开。
他似乎有些焦躁了。
一般情况下,依照朱铨对汪麦的了解,他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而现在说出这样的话来,那一定是因为焦躁的缘故。
而汪麦焦躁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近乡情更怯”而已。
别说是汪麦这样因为犯下罪行而被迫逃亡十多年的嫌疑犯了,就算是朱铨在外求学时放寒暑假回金陵,那也是会有激动的心情的。
所以,在场押解汪麦的三位警察根本没有对汪麦的这一言论表示什么阻止的动作。
适当的发泄,是有助于汪麦情绪的稳定的。
随着转运火车的到达,众人再次登上火车。
而这次,是从兰州到张掖的高铁,速度更快!
第二天中午十三点左右,高铁列车上的广播即将到达本次押运的终点站张掖。
听到广播里面的声音,汪麦显得有些不安,低声对朱铨说:“我曾无数次幻想过回张掖的情形,就是从来没想过像这样回来。”
“你欠下的这笔债迟早都要还,把心态放正吧。”
警官张鹏替朱铨回答道。
又一次下了车,众人继续押运,准备出站乘坐警车回张掖的山丹,也就是汪麦的老家。
而这一次,依旧是得到了与兰州火车站时一样的待遇,全程都有张掖高铁站的工作人员与警务人员开辟的绿色通道,方便众人快速通过离开。
朱铨大小也是个名人了,但是因为汪麦的手铐脚链以及三位警察贴身的守护陪同,再加上朱铨本人带着帽子,打扮的也很低调,走的速度也更快,所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就像之前在兰州站时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在张掖这里,汪麦明显没了在兰州时候的嚣张。
在看到有旅客对他指指点点的时候,汪麦就立即把头低下,装作没有看见一样。
朱铨很难将此时的汪麦与前面一个小时之前在兰州站时的汪麦联系起来。
这特么的会是一个人?
朱铨在内心揣摩着汪麦此时的想法:
这难道就是害怕丢人?
因为兰州那儿几乎不会有人认识自己,但是在张掖,虽然已经十多年没有回来,自己也是大变了模样,可在汪麦心里,这里就是自己的老家,是自己生活过十多年的地方,那势必会有很多人认识自己。
男人,都是好面子的!
而且,汪麦对于自己的母亲内心怀有深深的愧疚感。
哪里还敢在这里“撒野”呢?
甚至于连一句狠话都不想说。
只求趁早回警察局的看守所。
果然,在这从高铁下来走到站外警车的一路上,汪麦都没有说话,耷拉个脑袋,一副很沮丧的模样。
不过,上了警车,汪麦这会儿好像又活过来了,看着车窗外鳞次栉比的高楼,感慨这么些年自己家乡的变化太大了。
从火车站到山丹,警车沿着黄河边的观景大道一路飞奔,汪麦又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给朱铨与张鹏等人当起了导游。
说了好一会儿,开着警车的司机趁着汪麦喝水的功夫,开口道:“汪麦,你还记得我吗?”
这话说的很兀自。
一个陌生人,直接问别人还记不记得自己,不是有病,那就是两人真的认识。
很显然,在此情此景的情况下,后者的概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九九九九九了。
“你是...”
汪麦看着司机的后脑勺与车内镜,自己打量着,也在脑海里搜索名字,却依旧不知道他是谁。
此时,警车因为遇到红灯而停了下来,司机也有了机会回头,笑道:“现在呢,应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在看到司机转过头的第一秒,汪麦就脱口而出“周海福”的名字。
周海福,也就是朱铨在去见汪麦之前打电话联系到了那位刑侦队队长,也是抓捕汪麦两次的赵斌颜的徒弟,也是之前抓捕他的主力。
可以说,两个人是老相识了。
“记性不错!”
周海福笑道。
“你现在是...”
“刑侦队长!”
“也就是专门负责抓捕我的了?”
“也可以说,专门押送!”周海福陈述了个事实:“可以说,专门负责押送你的!”
红灯变绿,周海福继续驱车前往山丹警局。
一边开车,一边熟络的聊天。
警车已经离警局很近两人,这也意味着汪麦要进看守所了。
朱铨突然问道:“汪大哥,你见到父母会说什么?”
汪麦低下头,又沉默了一会,没有回答朱铨的问题,而是在过了会之后,有些不安询问起别的事情来:“朱小弟,你说,我父母能原谅我吗?”
朱铨对此不好说,也不好回答,只能安慰道:“汪大哥,你已经自首了,说明你有悔过之心,你爸妈会理解的。”
是的!
是理解,而不是原谅!
想要原谅这么一件事情,那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警车直接从高铁站把汪麦送到了看守所,前后不超过二十分钟。
进去前,汪麦看朱铨的表情越来越复杂了。
看着汪麦欲言又止的期待眼神,朱铨明白,这是他表达想尽早见到他妈妈的愿望。
朱铨找了个宾馆放下行李,到商场买了礼品就直接赶往他家了。
但由于汪麦记忆中门牌号是十多年前的,朱铨敲开门后,是个与朱铨一般大的男生开的门。
这里并不是他家。
朱铨忽然想起自己拍过通缉令的照片,赶紧翻出来看,发现通缉令有更新的地址。
果然,原来搬家搬到了这里啊!
朱铨又大包小包地提溜着一些礼物赶去那个地址,然而,依旧不是汪麦的家。
我类个去!
这特么的也太难找了吧!
没有办法,看着天色已晚,再加上已经快两天没睡了,朱铨回到了宾馆,倒头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