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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梦书店

作者:咬尾巴的喵子 | 分类:幻言 | 字数:55.4万

第一百四十四章 纯倾公主(4)

书名:缘梦书店 作者:咬尾巴的喵子 字数:2610 更新时间:2024-11-16 18:30:12

我出生就是皇亲贵胄,前面二十多年都没有为生活奔波过,本以为自持一手法阵的本领,出去谋生完全没问题。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这时才明白,胡燕来之前说靠算命糊口并不是信口胡诌。

用未来的话说,法阵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不是刚需。富人家真出了事需要布阵画阵,都会找名气大的,或是熟人推荐的大师。我没有市场。

没有市场就意味着没有饭吃。我花钱又从不克制。很快,出宫不到三个月,我就花光了身上的积蓄。回去是不可能回去了,康熙对外宣称我去世了。不过从未来的史料来看,我压根就被从根子上抹去了存在。

接着过了一个多月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我本来也想学着胡燕来也支起了个算命的摊子,可惜我是女子,没有一把白胡子做道骨仙风状,实在没什么说服力。想去找那些传说中的法阵材料,想了半天,才愕然发现,这个圈子里,我居然只认识一个胡燕来,还……把他逼走了。

而且女人家行走于世真的不方便,我索性女扮男装,时不时打一些短期工。住客栈是住不起的,只能住山野破庙,遇到过几个好心大哥,可惜不小心被他们知道我是女儿身之后,这些家伙无一例外不是千方百计想占我便宜。

这其间,用法阵杀了几个。

第一次画杀人的法阵,我心里害怕极了。我当时偏那个乞丐大哥晚上去后山相会,然后提前布好了法阵,等他进入。看着那个每天送我馒头的男人全身化脓倒在面前的时候,我全身不住地颤抖,抖的像个筛子一样。那个晚上我在河边坐了很久,天快亮的时候,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了破庙。

很长一段时间,我见到官府的人都绕路走。不过这事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我第一次杀人选的地方地处偏僻,再加上乞丐本身流动率就很高。我后来偷偷回去看过两眼,那大哥早就烂的看不出人形了。

这之后,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陆陆续续又干了几次。想起我以前有一次问胡燕来,杀人是什么感觉?胡燕来说:其实杀人和杀鸡鸭鹅没什么区别。

好像,杀的次数多了,确实没感觉了。我还在这其中真正挖掘出了自己的法阵天赋。我把一些不起眼的普通东西加入各类杀戮法阵,会改变法阵的最终效果和威力。这种乐趣让我越来越无法自拔。

半年之后,我杀人不再因为那是坏人,而是因为我想研究新的杀戮法阵效果。不过我还是会尽量挑选不起眼的人杀,这样不容易被抓。

以前在宫里,康熙问过我好几次要不要试试杀戮法阵,他可以提供死牢的囚犯给我练手。熟了之后可以试试为军队布阵。我严词拒绝。现在想起来,不知道该不该自嘲自己现在的没有底线。

虽然我杀的都是不起眼的乞丐、流浪汉,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破庙里的其他乞丐开始议论纷纷,他们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因为失踪的那些人,之前都或多或少和我说过话,没和我有交集的都喜欢独来独往。倒不是怀疑我,毕竟我看起来又矮又瘦,力气不大。只是,他们觉得我透着邪性。

我很苦恼,现在没有落单的目标了。正当我准备换个地方作案的时候,我遇到了方琼。

我当时打定主意,这票干完之后,我就去其他地方试试运气,看看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人入了杀戮法阵之后效果会怎么样。

收拾完尸体,正在收拾法阵残余痕迹的我听见旁边有踩树枝的声音。

“谁?”我一抬头,借着月光,看见一个穿着书生衣服的满脸胡须的大汉和我四目相对。他眼里全是惊讶和兴奋,唯独没有恐惧。

这人就是方琼,一个长着屠夫脸的男人。

方琼的经历挺有意思。他是个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什么工都打过,还在庙里学过两年武功。后来因为有天眼,被一个游方道士看重,于是当了一年道士。他的道士师父说他煞气重,能镇住魂魄。又教了他一些捉鬼的法子。可是没想到,方琼煞气不仅克鬼魂还能克生人魂。一年之后,他的道士师父就被克死了。

他混了一段时间道士,蹭着师父的名号替有钱有权的人做了几场法事,就有了别的念想,他想做官,于是就自学了几个月的书去考秀才。不出意外地落榜了几次。简单来说,这就是个有点小本事但是不甘于此想要发大财的男人。

方琼见到我的那天,正是回家晚了想从荒山抄近路回家的时候。他天生煞气重,也不怕遇到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

因为这个男人,我从单打独斗变成了合伙犯案,确切地说,是开始接替人杀人的活。方琼看着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可在人情世故上他比我处理的好多了。他可以和每个刚认识的人立刻熟起来,让对方放下戒备之心。这点我做不到,方琼说我太傲了。这样不利于做生意。

因为杀人的首尾都处理的很干净,我们在这行里面渐渐有了点小名气。方琼是希望做大的,最好搞出个帮派或者联盟,这样以后我们老了就算不干活,也有下面的徒子徒孙养着。

那阵子确实很多人想入伙,但都被我拒绝了。方琼不理解,我却没办法解释。我一直很害怕太高调了引来胡燕来。他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走上了歪路,他会替师父清理门户。我不知道现在这样算不算是歪路,可是最近我开始时不时失去一小段记忆,方琼说那时候的我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整个人透着邪恶。就像……鬼附身。

他担心是不是我杀人太多入了邪,想停一停生意,可是又舍不得那些白花花的银子。我心里清楚,这可能是我一直在承受着胡燕来可能出现的压力,导致的人格分裂。自己倒也不是太慌张。

十年后的某个清晨,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房间里面都是血。已经成了我丈夫的方琼全身溃烂,身上的皮肉发绿倒在血泊中。这是我最近新创的一种杀戮法阵。我的第一反应是,绿色在一片红色中很是惹眼,还挺好看的。

走出房门才发现,自家宅子里的丫鬟,小厮,厨子……全都死状惨烈。和方琼是同一种死法。

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的另一重人格是个嗜血的怪物。我没什么反应,时常杀人让我的心变得麻木,血变得很冷。

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我从厨房里找出了个麻袋和一把刀,把这些死人身上一些可能用来做法阵材料的器官都收集好。

我借口回老家探亲,和邻居们都道了别,就走了。一个星期之后,宅子里死尸腐烂的味道引来了官府。我被通缉了,过不了多久,通缉令又无声无息的撤掉了。我猜,康熙肯定知道是我。

不过虽然明面上的没了,暗地里很多人却加入了抓捕我的队伍。另一个嗜血人格的我,战斗力很强,我靠着她绝处逢生很多次。可是,好像失去记忆的时间越来越长。

最后一次有意识是在一个悬崖上,我看见了一个手持杖剑的男人和他养的狗妖。找了这么多年,我终于见着了装妖血的容器。一激动,竟晕了过去。

我再也没有醒过来,意识一直处于一片血色的混沌之中。

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知道,现在那个人格主宰的身体,还能不能称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