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莱姆研究者
作者:张老茶 | 分类:奇幻 | 字数:20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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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夜营
当天晚上,一行人在林中过夜。
丛林中潮湿,火没有大规模蔓延,也多亏了这场火,连烧带熏,既烧出一片空场,又赶走了大部分虫豸,还多少驱走了一些湿气。
拉莫斯在地上洒了一些自己配制的驱虫药,把毯子往地上一铺,席地而坐,给众人讲夜间注意事项,众人取出干粮,边吃边听。
临时营地旁边插了几支橘黄色的光石灯,火焰一样的颜色会吓退一部分野兽。
“刚才我们排好了值夜的次序,只要每个人都提高警惕,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有件事我提前说一声,免得碰上了大惊小怪。”
拉莫斯指着不远处有水缸口大小的淡绿色苔藓圆环道:“还记得我提到过的地狱水绵吗?”
众人点头,达克道:“它白天没动静,晚上……活动频繁?”
“对,晚上是它吃东西和疯长的时候。如果睡觉时候听到磨牙和咀嚼声,那是它在吃东西;撕纸声是它在长身体,听到这两种声音用不着紧张,习惯就好。让它长一晚上,明天一早我们收割,一上午时间整理装备,接近正午时分出发。”
尤潘基道:“我们带的物资比较充足,也能直接从林子里打鸟兽来吃,暂时用不着补给吧——这东西能吃?”
“它有毒,沼泽蚂蚁喜欢吃,人吃了拉肚子。你们有没有发现,那些被呛死烫死烧死的家伙,尸体都不见了?”
伊莎贝拉一下子弹起来:“什么?难道,被它吞了?”
“正确。它除了肉,什么都不吃,你们看到的绿圈就是它的嘴巴。别怕,它不会动,只要你别傻乎乎地在它嘴巴里趴一个小时以上,它是不会吞你的,吞食速度也很慢,我这么说吧,只要你还能动,它就逮不住你。”
尤潘基惊道:“它能吞下一整个人?”
“不止,一头野猪,一只豹子也吞得下去。它生在地面上的部分很小,下面是又长又大的一个袋子,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只开口在正上方的、巨大的胃。这些胃底部有薄纤维管连通,一只胃里有了食物,消化产生的营养物会通过管道传输给其他的胃。”
达克道:“这沼泽里有多少这玩意儿?”
“到处都是,它喜欢潮湿,凡是有淡水的地方都可能有它存活。”
“那怎么对付呢?我们睡觉的时候它从身子底下长出来怎么办?”
“很简单,一滴盐水就干掉它。”
达克一愣:“盐水?”
“对,为了适应潮湿淡水环境,它体表全是外分泌细胞组成的粘月莫,靠分泌组织液来维持内外液体浓度平衡,而分泌组织液需要大量消耗水分。如果水里落下了一小粒盐……”
达克啪的打了个响指:“明白了,盐溶液是强电解质,会破坏它的细胞月莫,造成大量组织液外渗,而且盐和它的组织液混合会变成高浓度溶液,强行提高它的细胞渗透压,最终脱水而死!真是太棒了!”
炼金术师和炼金术学徒相视奸笑,另外三个人听得一愣一愣的,伊莎贝拉道:“你们在说什么呢?说点我们听得懂的行不行?”
达克笑道:“你把它当做植物蚂蟥就行了,怕盐。这么说,够明白了吧?”说完,又对拉莫斯道:“最好的浓度比是多少?”
“1:500和1:1000。”
“两种?明白了,我明白你为什么要用一上午来整理装备了。”
恩雅适时探过头来:“为什么?”
达克胸有成竹:“明天早晨你们就知道了。”
拉莫斯摸出四只灌满盐水的小瓶子,摆在休息区四个角,口朝下放,从未完全封闭的瓶口里慢慢渗出盐水来,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在睡觉时身下长出地狱水绵。
五人又简单商议了一下第二天的行进路线,然后早早休息。
第一个值夜的是伊莎贝拉,前两个小时在心惊胆战中度过,还好这段时间没有完全入夜,各种危险动物或是归巢蛰伏,或是还没到觅食和活动时间,有惊无险。
第二个值夜的是拉莫斯,他负责八到十点这两个小时的警戒,老油条经验丰富,没有任何纰漏。
第三个是尤潘基,剑齿虎武士是丛林战斗的行家里手,守夜经验也很丰富,从十点到十二点,安然无恙。
第四个时段是子夜时分,这是相当危险的阶段,各种夜行生物的活动已经到了高峰期,达克本想自己来,但恩雅坚持要来,只好让给她。没有遇到什么异常,只有一只不长眼的豹子在附近探头探脑,被一刀两断。
最后是凌晨两点到四点这段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这段时间正是包括人类在内许多生物睡眠深沉的时候,也正是许多丛林杀手活跃的时候,达克亲自上阵。
头顶是婆娑的树影和跳荡的橘黄色光石灯光,鼻翼传来余烬被湿气沤灭的烟火气,耳边是低沉的鼾声和风摇树冠的沙沙声。
尤潘基和拉莫斯睡得十分香甜,尤潘基鼾声如雷,每打十来下必定要磨磨牙。拉莫斯侧着脸,一边打鼾一边流口水,把垫子浸湿一块,泡了耳朵,他摸摸耳朵,迷迷糊糊嘟哝了几句什么,翻个身重新打鼾流口水。
达克忍不住轻笑一声。目光投向熄灭营火另一边的两个女孩。
恩雅睡得十分从容,精致的脸庞好像用白色大理石雕成,即使在梦里,也没有任何表情流露,微微起伏的双肩、匀称的呼吸说明她正进入愉悦的深度睡眠。
连蛛丝法阵都不用布?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吗?真不像蜘蛛女皇。
一旁的伊莎贝拉显然没有这么淡定,姑娘把毯子裹得很紧,使劲把脖子缠起来,仿佛只有那小小一方毯子能给她些许的安全感。她的眉头皱得紧紧的,长长的睫毛不时颤动几下,显然,梦境里见到的决不是什么好的场景。
达克禁不住一阵心疼,可怜的姑娘,自从离开斯内尔港,还不知有没有睡过一天好觉呢!
真抱歉啊,把你卷进来了,原本前途无量的你,只好跟着我一起到处流浪啦,还要反过来跟光明神教作对。不过,让你回去过原来的生活,你一定也不愿意吧?
我又何尝不是如此?
区区一个临时的小巡警,居然能穿越大半个大陆,来到这南方的丛林里。人生的境遇,真是奇妙啊!
真是个变化的时代,大家都在变,跟不上的,就只有被抛弃,被粉碎。
乔治、炼金术三贤者、奥布里、帕特里克、还有眼前这个拉莫斯,和这些炼金术师打交道越多,就越是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太少,就越是有危机感。
炼金术绝不是什么神的恶作剧,而是能创造世界和毁灭世界的力量。
人,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
想想以前那个自己,仗着一身蛮力,每天打十几个小时的工,一便士一便士地攒钱,大半填了自己和妹妹的肚皮,剩下的一半攒给妹妹攒学费,一半买了赎罪券,还觉得挺幸福,现在想想?呸,去他的赎罪券!
我已经醒啦,更多的人还在睡呢,得把他们叫醒。
光明神教,你这史上独一无二的最大的骗子,等着瞧吧!
达克的目光移回伊莎贝拉身上,他吃惊地看到,就这一走神的工夫,女孩光洁的脸蛋上,盖了一只又黑又长的爪子,闪动着寒光的锋利指甲,正在她耳根处缓缓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