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至
作者:蜜瓜琉璃 | 分类: | 字数:45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67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方圆几十里内再也没有发生过异状。
薛潇湘没有刻意施压,冯大干脆也不去侦查,冬风凛冽,吹的城墙上巡逻的士兵站不住脚跟。
心里紧绷的弦也慢慢松动,留下三两个人坚守,换岗值守,找个背风的地方烤火。
火夫老周多年早就适应了边塞的寒冷,光板没毛的羊皮袄冻的僵直,他依旧每天乐呵呵的东奔西跑。
不打仗,不训练。每天的口粮减少了三分之一,在军中是常事。遇见周扒皮类型的长官,扣掉一半粮食中饱私囊也不新鲜。
“贾大哥!要不你带着我们去抓兔子吧~”
“天天吃野菜米汤,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炭火上炙烤的吱吱冒油,再撒上咸盐,那一口入嘴能香的脑袋迷糊。”
新调来的小兵与凤鸣堡旧部很快打成一片,男人之间的友谊建立很简单。
嘴馋的小兵祈求者望向抱着弓弩打盹的贾仲,上次冯大能够拎着三只兔子回来,就得益于百步穿杨神箭手贾仲的帮忙。
“不去。”
“都尉发了话,不许擅自离开忻阳镇。为了贪嘴出城,被发现肯定得皮鞭伺候。”贾仲摇了摇头,继续闭眼养神。
“切~咱们不顾生死跟他守城,吃点荤腥都挨骂。”
“真把老子惹火了,就撂挑子走人!”小兵气鼓鼓的埋怨。
“磅!磅!”
钵盂大小的拳头重重的砸向小兵的脑袋,眼睛直冒金星。
“妈的!谁敢...”小兵拎着长枪转头就要动武,却看见小山般的身躯,是冯大。
“嗯?”冯大拧眉瞪眼,本来就长得没比阎王爷好看多少,再露出凶相能使婴儿停啼。
这家伙是薛潇湘的铁杆拥护者,你可以指着鼻子骂他老爹,但吐露都尉的半句不是,他就得瞬时暴起。
他老爹没良心,生而不养,枉为人父。该骂!
都尉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好人,教自己武功,把最肥的羊肉夹到他碗里,打仗时为自己挡弓箭,这样的活菩萨,凭啥得落人埋怨?
半个多月的相处,小兵深知冯大的脾气。吃软不吃硬,除了都尉外,要对付他得顺毛捋,眼珠一转便想出了激将法。
“冯大哥!别打,我不敢了。”
“兄弟就是痛快痛快嘴~当逃兵的事没胆子干,顶撞上级也没那个本事呀!”
“刚才央求贾大哥带我们打点野味,改善改善伙食。”
“话真说起来,整个忻阳镇里除了都尉外,就数他功夫高,本事大。”
“他不愿意帮忙,我们也就只好作罢。”
冯大闻言牛眼瞪得更大,直性子不用人引导自己就往陷阱里跳。
“放你娘的屁!”
“都尉的本事不必说,夸贾仲位列第二?你们是昏头了吧!”
“论功夫老子不比他差,他能干的,老子也能干!”
“他不敢做的,老子带你们做!”
冯大与贾仲在凤鸣堡初遇时就有过不分胜负的一战。一人善骑射,一人善近战,除了一致对外时不分你我,暗地里谁也不服谁。
小兵奸计得逞,赶紧好话奉承,两人骑马顺着小道出城。
一直装睡的贾仲翻了翻眼皮,骂道:“憨货!”
......
骏马得时常操练才会矫健灵活,人得经常透透气才会神采飞扬。
离开忻阳镇的冯大二人浑身轻松,驰骋着快马肆意撒欢,将身上的懒筋抻开,向南跑出十几里路,围着最茂密的山林游猎了一个时辰,结果却出人意料的颗粒无收。
倒也不是没看见野兔的踪迹,冬天的兔子机敏异常,不是常年在林中厮混的老猎手很难轻易靠近。
冯大做不到像贾仲那般数百步外弯弓搭箭例无虚发。自认为蹑手蹑脚的试探前扑,根本连根兔子毛都摸不着。
随行的小兵颇有微词,也不敢嗤笑。冯大逮兔子逮不着,逮自己可是信手拈来,吃不着烤兔肉是小,平白挨揍可就亏了。
冯大常听读书人说守株待兔,不能理解其中的典故,便以为安心等候就能有所收获,顶着寒风蹲守了半个时辰无果,便骂骂咧咧的离去。
天色将晚,小兵施展出来绝活,发现了边疆特有的沙鼠,结合自己在乡下的经验,收拢袖口围堵沙鼠窝。
别问这东西能不能吃,估摸着烤熟了也是有点鸡肉味,嘎嘣脆!
沙鼠这小东西比农村地头的田鼠还要机警,跑起来一溜烟儿。
冯大联想到空手而归被贾仲笑话,便耐下性子,跟着围堵。最笨的法子往往最有效,又折腾了半个时辰,拎着六只肥硕的沙鼠两人得意返回忻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