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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影后是乞丐

作者:绿磷火 | 分类:现言 | 字数:233.2万

第136章 告别

书名:国民影后是乞丐 作者:绿磷火 字数:2532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7:43

剧本之中并没有苏妩死去时的场景,孟摇光杀青的场面也只是一次昏睡而已。

没有人亲眼见证她的死亡,这场离别便在故事中变得模糊了,之后的剧情是属于沈倦和观众的。

陆凛尧还要留下来拍最后的剧情,孟摇光的戏份拍完之后,本该可以直接离开了,但出于某种复杂的不舍,她打算多留一段时间,或者干脆等到陆凛尧也拍摄结束再走。

想法是很好的,但却遭到了靳风的强烈反对。

“我最近一直在给你找新的剧本和合适的资源,好不容易才选定了几个,你必须得回鸦海去才能去试镜和签约。”靳大经纪人这些天在这里也熬瘦了不少,此时正不修边幅地插着腰看着她,居高临下,眉头微皱,“再说了,你都杀青了,还留在这里干嘛?”

孟摇光一言不发。

靳风便抓了把头发,叹了口气道,“就算想休息一段时间也不是在这里,看看你这段时间都瘦了多少?你妈妈天天盼着你回去呢,有这几天的时间,多陪陪她不好吗?”

孟摇光动了动眼皮,片刻后才道:“知道了,我考虑一下。”

“行吧。”靳风说,“不过你要想清楚,现在的你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需要考虑、可以任意支配自己时间的无业游民了,既然选择了这一行,你就要适应这一行的规则,明星忙到没时间休息是常态,虽然我不至于要你跟普通明星一样连轴转,但是基本的紧张感还是要有的,这个行业日新月异,曝光率与口碑就等于职业生命,第三只玫瑰起码还要半年才会正式上映,我打算让你在那之前就曝光,先给观众留下好印象,这样才能让第三只玫瑰的效果变得更加惊人。”

“既然选择了这一行,你不可能没有任何野心,不管这野心是人气上的,还是作品上的,可事实上这两点总是相伴相生,只要你的作品足够好,那么你的人气就必然会上涨。”他拍了拍孟摇光的肩膀,“你要做好奔跑起来的心理准备,真正踏入这个圈子之后,你不会有太多任性的机会的。”

孟摇光深吸了一口气,往后倒在了躺椅上。

窗外是她已经听惯了的潺潺流水声,大约是这里风景太好,离城市足够远,她这些天便渐渐如同置身世外桃源一般,忘记了很多烦恼,再加上和陆凛尧的相处,以及对剧情的融入,若不是有靳风的提醒以及孟金枝每天打来的电话,她只怕都要忘了那座繁华吵闹的城市了。

是啊,我现在是一个演员。

窗外,陆凛尧今天的拍摄结束了,他的说话声偶尔传来,淡淡的很好听。

孟摇光听着,放空的大脑里渐渐显现出一个目标来。

她原本是想做一个好演员的,因为陆凛尧是一个好演员。

可她却从未奢望过有朝一日能够和陆凛尧并肩,哪怕他们已经合作了一部电影,哪怕她已经得到了无数人的称赞甚至是陆凛尧本人的认可,哪怕第三只玫瑰都成功杀青了,她都还没有产生过这个妄想一般的目标。

直至此刻,靳风的话还在耳边回响,陆凛尧的声音从窗外传来,风带着湿润的水汽吹拂进来,她突然就有些心跳加速起来。

靳风说得对,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就应该有野心。

而我最大的野心是什么呢?

——和陆凛尧并肩吧。

有朝一日,如果我们的名字能在颁奖典礼上被一起念出来,然后一起被影坛永远铭记,那我是不是死也能瞑目了?

这样的想法把孟摇光自己都吓了一跳,因为太像剧本台词了,死也能瞑目什么的……

她忍不住靠着椅子笑起来。

没办法啊,毕竟这世上谁会奢望摘到月亮呢?

她不想摘到月亮,但她想成为月亮旁边最亮的星星,能够被人和月亮一起提起的星星。

拿出手机,她给靳风发了一条微信。

【知道了,我们明天就回去】

她想了想,从椅子上站起来,偷偷溜出门去,最后见了一次自己的忘年酒友。

·

“我明天就要走了”

这次她在水边找到了他。

林方西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和毛线马甲,看起来气质温和了许多,却依旧有种疏离的贵气。

他拿着画笔转头看向孟摇光,笑了起来:“你看起来一副找到了目标的样子。”

“这你也能看出来?”孟摇光惊讶。

“是因为你之前看起来都很无所事事。”看到孟摇光眯了眯眼睛露出不快的表情,林方西补充道,“不是说你真的无所事事,而是有种你即便在忙碌,也依旧没有目标的感觉,就好像只是完成任务一样。”

“你身上有股在年轻人身上很少见的安定感。”他评价道,“这并不是褒扬你,而是说你随波逐流,没有冲劲,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咸鱼一条,不过今天不一样了,你看起来有了目标,也终于有了朝气。”

孟摇光看神棍一样地看着他,半晌道:“画画的还有这能耐?”

“只是我有这能耐罢了。”林方西大言不惭,接着又说,“无论如何,恭喜了,希望你能早日达到自己的目标。”

“谢谢。”孟摇光说。

“所以你是特意来找我告别的?”

“算是吧。”孟摇光顿了顿,“你之后还会去喝酒吗?”

“会啊。”林方西笑起来,“你以为没人陪我喝我就不喝了?大人才没有那么矫情。”

“我不是小孩儿。”孟摇光不太高兴,还有种狗咬吕洞宾的感觉,不过忍了忍,她还是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

她说:“我喝酒是为了催眠,每次喝也都是点到为止,不会让自己醉过去,可你每次都喝好多,都已经达到酗酒的标准了,你们浪子都是这样的吗?”

林方西闻言愣了一下,片刻后哈哈笑起来,画笔都差点掉了。

“你说得我好像加入了一个什么神秘组织似的。”笑够了之后,他把画笔在手中一转,懒洋洋地说:“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我喝酒,是为了止痛。”

“……你,身体不好吗?”孟摇光得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有些惊讶。

“是啊。”林方西依旧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年纪大了,有些地方越来越痛,吃药也治不了,只能靠喝酒了。”

“……”孟摇光的表情有些变了。

她对这个忘年酒友的感觉很复杂,既觉得他渣,又觉得他挺有意思,现在想想,如果真的是和苏妩一样得了绝症的话,她估计也会觉得惋惜的。

看了一眼她的表情,林方西顿时看懂了她在想些什么,立刻又笑了起来:“你不会以为我得了绝症然后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吧?”

孟摇光:……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了。”就像看懂了她的表情语言一样,林方西否认了这个可能,乐不可支了半晌,突然又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看着她,用深沉磁性的声音说,“你不知道有个地方的疼痛,比起肉体上的疼痛更加要命吗?”

他抬手按住自己左边胸膛的位置,眼神忧郁,“是心啊。”

“心痛也是会死人的。”

孟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