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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小暖宝:全国大佬争着宠

作者:六月是一只猫 | 分类:古言 | 字数:487.4万

第1785章 撩拨了就得负责

书名:团宠小暖宝:全国大佬争着宠 作者:六月是一只猫 字数:2161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6:37

暖宝几人离开永乐院的时候,时辰已经很晚了。

偌大的王府,除了夜里巡逻的侍卫外,再看不到其他人。

花园里,每隔一段距离就点着一盏灯,灯火随风摇曳。

九月初的夜有点凉,但凉不过魏思华此时的脸色。

从永乐院出来,他便沉着一张脸,一言不发。

倒是崔毓秀,背着一个小包袱,叽叽喳喳个不停。

“没想到吧魏思华,我居然能找到你!”

“你以后能不能别骗我了?再骗我,我的拳头就忍不住了!”

“对了魏思华,叔叔婶婶人还挺好的呢,我都做好要被赶出王府的准备了,没想到他们还给我收拾了一个住处。”

“我看叔叔婶婶对你也挺好的呀,你怎么到处欠银子?不过没关系,你欠了多少银子我都会给你还。”

“魏思华,你这么久没见我,有没有惦记我啊?我跟你讲哦,我晚上做梦经常梦到你,但梦里的你特别讨厌,总是欺负我。”

“我看叔叔婶婶好像挺喜欢我的,你觉得呢?”

逍遥王妃命人给崔毓秀安排了一个小院,这会儿正是丹秋在前头引路。

她听着身后崔毓秀的话,笑得肩膀都抖了。

——姐妹们,谁懂啊?

——我们在过秋天,二公子在过春天!

——这桃花开得哟,真是灿烂极了。

“丹秋。”

许是实在受不了崔毓秀,又许是不想让人看笑话,魏思华突然开口:“你先回去吧,我带她去过去就行。”

“这不好吧?”

丹秋有些为难:“娘娘吩咐过奴婢,要把崔小姐带到海棠苑的。”

最重要的是,她这瓜还没吃完呢,怎么能走?

结果,魏思华却道:“我跟毓秀许久未见,有些话想单独跟她说。”

丹秋微微一愣,很快就明白过来,忙道:“好咧,那就麻烦二公子了,奴婢这就退下。”

说完,还不忘给暖宝使眼色,示意暖宝快走。

——郡主郡主,他们要单独相处,您别在这碍事儿。

暖宝:“……”

她看懂了,但却假装没看懂。

开玩笑。

瓜还没吃完呢,她才不走。

再说了,她二哥也没赶她走啊。

‘毓秀’这样亲密的称呼都叫出来了,接下来的瓜肯定又香又甜。

于是,暖宝笑眯眯朝丹秋道:“你先回去吧,我二哥到底是男儿郎,不方便单独送毓秀姐姐的。

我先在这陪着,待会儿他们把话说完了,我再跟二哥一起把毓秀姐姐送回海棠苑。”

说罢,又怕魏思华把她也轰走,忙道:“二哥,我不打扰你们说悄悄话,我去前头等你们,你们慢慢聊啊。”

把话一丢,暖宝还真跑了。

虽然没跑远,但离魏思华和崔毓秀也有一点距离。

——聊吧聊吧。

——反正我耳朵灵得很,你们放个闷屁我都能听得到,不影响我吃瓜。

丹秋见暖宝如此,也不好再说什么。

——行行行。

——只要不打扰二公子谈情说爱就行,毕竟二公子都快二十岁了,也该成家了。

如此想着,又见魏思华凉凉看着自己,连忙干笑了两声:“呵呵,奴婢这就退下,这就退下。”

——哎哟,真是够了。

——我就一个丫鬟,怎么还操起这份心来?

恭敬行了个礼,丹秋便往永乐院的方向走去。

时不时还回头看上一眼,可惜没有看到一些羞羞答答的画面。

魏思华哪能不知道丹秋的心思?

——这个丹秋!

——平常天天吃暖宝和子越兄的瓜,现在好了,目光放到我身上了!

他瞪了丹秋一眼,那凶样跟逍遥王还挺像,吓得丹秋赶紧转过头,小跑起来。

崔毓秀不了解王府的情况,还觉得丹秋挺逗的,一不小心笑出了声。

银铃般的笑声,让魏思华心间一松,但很快又皱紧眉头。

“怎么了?”

察觉到魏思华神色不对,崔毓秀连忙询问:“思华,你要与我说什么?”

“没什么。”

魏思华垂眸,不敢去看崔毓秀的眼睛:“就是想告诉你,今日太晚了,你先在府中歇下,等明日一早我就送你离开。”

“什么?”

崔毓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要送我离开?我离开了这里能去哪?”

“随你去哪。”

魏思华声音有点冷淡,眼睛一直看着不远处的池塘:“天高海阔,你想去哪就去哪。”

“我哪都不想去,就想在你身边待着!”

崔毓秀有点生气,她强行掰过魏思华的头:“你看那边做什么?有本事儿你就看着我啊!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真的要把我赶走吗?”

“我……”

看着崔毓秀的眼睛,魏思华突然就心软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而崔毓秀,则红了眼眶:“你明明知道我已经没有家人了,也知道我千里迢迢来找你有多不容易,你怎么能赶我走?

魏思华,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你敢作敢当,有勇有谋,与我也极其亲近。

哪怕你从没跟我说过你喜欢我,可你看我的眼神,你为我做过的事,你与我说过的话,处处都透露着喜欢……”

“够了,你懂什么?”

魏思华打断了崔毓秀的话,语气有点急:“你年纪还小,所以容易被表象迷惑,以为谁对你好一点就是喜欢你。

我告诉你,在男人的心里,没有正儿八经表达过心意,那就是不喜欢!”

“我不小了,我已经十七了!”

崔毓秀不赞同魏思华的话,连忙反驳:“就算我刚认识你的时候才十五岁,那也已经及笄了,是个大姑娘了!

你若非得嫌我年纪小,行,我承认,我年纪是小,毕竟我比你小一岁呢!

我年纪小什么都不懂,那你年长我一些,总该懂事儿吧?

这么懂事儿的你,若真是不喜欢我,何必在与我朝夕相处时,几次三番跟我开玩笑,让我做你媳妇儿?

你难道不知道,不喜欢一个人就不要去撩拨人家吗?既然撩拨了,你就得负责!

在我崔毓秀这里,你魏思华不可以做懦夫,不可以选择逃避,更不可以把我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