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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隋

作者:玄武季 | 分类:历史 | 字数:267.5万

第146章 潜入

书名:且隋 作者:玄武季 字数:4682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5:47

在西北边的休塔泽野鸭沟,专门有一个扔死人的大沙坑。

那里面,既有抢掠来的后折磨死的马牧隋人,也有碰运气的商贾。

至于高越原方向,那基本上是人畜禁地。

那里是一望无际的荒漠和沙海,荒凉无比,最多的就是骆驼刺和芨芨草。

就连自家的骆驼,也都不愿意进入那个地方。

那,到底是什么呢?

在这视线不佳的时刻,加上一直平静不下来的土狗子,檀石连子就有点烦躁。

“仆固巴图,放开巴彦和牛头它们,我们看不见,就让它们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壮实的仆固巴图,是他们这个巡逻队的狗管头,专门来管理和饲养这些猎犬。

巴彦,就是那只黑色的头狗。

牛头,则是黄狗中最凶猛的一只,算是狗队中的副队长。

狗群一放开,它们反而不叫了。

只见五只黄狗,绕着巴彦转了一圈,嗅了嗅屁股。

然后,牛头打头,巴彦紧随其后。

其他狗子,自动地跟在了已经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的两个正副队长后边。

不叫的狗,聪明的狗,咬人的狗,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

过了好久,檀石连子似乎听见狗子一声低微的鸣叫。

可是再仔细听,除了嘶嘶的晚风,啥也没听见。

“仆固巴图,你有没有听见什么?”

檀石连子握紧手中的短弓,站在骆驼背上向远处眺望。

可是,半天却没听见仆骨巴图的声音。

“仆固巴图?仆固巴图?……”

“当于儿?费连连子?破六韩——”

声音戛然而止。

心里已经开始发毛的檀石连子,脖子突然感觉一麻,便一头栽倒,跌落于骆驼的背上……

“这些高大的狗子,这么聪明,竟然围攻着咬起人来,还一声都不叫!”

灰六,在灰二十四的帮助下,正费力的脱下厚重结实的牛皮伪装服。

并低声对旁边的阿布说。

“人家是草原獒,比藏獒……呃,是比草原巨狼都聪明凶猛的狗子!”

草原巨狼,后世也叫蒙古巨狼,是世界上最大的狼种。

据说,肩高可达七十厘米,体长接近两米,有一百二十斤之重!

攻击力、咬合力、聪明度,可比人类。

“看看,这么几层厚的牛皮,都被咬透了!“

灰六摸索着那两只特别厚重的袖子,叹道。

要不是里面有铁板条,估计自己的胳膊都保不住。

“把他们绑在骆驼上带着,说不定还能烤狗肉吃!”

正蹲下身子看着六只大狗的阿布,低声吩咐道。

这六条咬人的猎犬,被阿布他们设下的圈套吸引后,便被突然从沙堆中出现的“沙人”给全部捂住了嘴。

几乎在同一时间,狗子们都被钢丝锯勒断了脖子。

现在看来,它们外表毫无血迹,全都像睡过去一般。

只是狗头,丢来晃去,很是怪异。

“头,问清楚了。留下了一个叫仆固巴图的,其他的全部处理干净了!”

灰二十七快步过来,用细微的向灰六报告道,并将速记的审讯记录交给他。

灰六拿着这张带着血迹的纸,和二十七一起,跟着阿布钻进一个蒙得严实的三角帐篷里。

里面,有一支点亮的小蜡烛……

须卜儿居次,是生活在猪野泽旁边休屠各人里最漂亮的女人。

她是头人胡子的老婆,有一个儿子叫初六儿。

初六儿,也叫梁初六,因为是初六所生而故名。

其实,部落里的人都知道,须卜儿居次只是头人胡子名义上的老婆,初六儿也不是胡子的儿子。

梁赞的女人,在部族里很多,也包括那些关在猪野泽排屋中的隋人女子。

自然,亲儿女也不少!

头人,可不就是这部族里的天?

不过,这天上还有天,就是那个生活在姑臧城里安大。

安大,就是休屠各人猪野泽部落里对安修仁的敬称。

因为这部族里人们的吃穿、治病,大都得靠这位安大的接济。

今天,须卜儿居次有点儿不开心。

因为梁赞离开部落去姑臧城见死鬼的时候,并没有将自己的儿子初六儿带走。

孩子都十四岁了,已经懂得找姑娘耍。

可是,他还是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整天里到处混帐。

须卜儿居次当初愿意让安修仁得手,并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就是希望安少爷将自己和孩子接出猪野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哦,关于姑臧城里繁华的记忆,还是她做为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所拥有的。

那时候,休屠各人和官府的关系,还说得过去。

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变得越来越差,甚至开始和前来的官军打过几回。

也因此,包括她,初六儿,以及绝大部分的部落里的人,再就没有能踏出过石羊河河口三角障半步。

三角障,据说那是汉朝人在高土堆上修建的,用来遮挡自己先人们南下的城鄣。

第146章 潜入

现在,虽然残破不堪,但也成了自己这些匈奴后代们,难以逾越的高山!

不仅部族里不让自己人出去,而且官府也不允许屠休个人进去。

据说,没有户籍的屠休个人,只要跨过关卡,就会被捉去做牧奴,或者隋人的尿壶。

哦,尿壶!

这一切,都因为这里的人,没有一个拥有大隋户籍和过所。

过所,过关卡、进姑臧城的时候,必须有的东西。

须卜儿居次的家族地位,在休屠各人中一点儿也不低。

她家,还是当年休屠王子的血脉之一,所以她的名字后面缀着居次二字。

居次,早年间,专门是指单于的女儿。

可是,现在呢?

梁赞,这个休屠各人和隋人的杂种,成了休屠各人的头人,也是猪野泽休屠各人部族武装马匪的头子。

当然,他也是自己那个挨千刀的野汉子手下,那把最锋利的刀!

安修仁,一个低贱的粟特人!

可是,为了能够走出这个与世隔绝、贫瘠不堪的地方,贵重如她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再说,全族近万人,都还要靠安大贼来接济。

否则,大家都得挨饿,甚至饿死!

须卜儿居次,已经过够了猪野泽的生活,也再不想过这种常常忍饥挨饿的日子。

就在部族正式和官府爆发冲突的那年,这里遭遇了有史以来的最大一次大饥荒。

因为,官府几乎封锁了所有能出去卖粮的路。

就连千里迢迢前往东突厥寻找粮食的人,大多都是空手而归。

那时候的东突厥人,也正和隋朝人打着仗,也没有多余的粮食让匈奴人交易。

再后来,高越原上爆发大战,部族举族前往沙漠深处逃难。

那一次,原本有近两万人的部族,整整死去了一半还多。

绝大部分人,都是活活饿死的饿死的。

骆驼,最后也就仅仅剩下了五十头,这里面还包括多头吃奶的尕驼。

那一次,贵为居次的须卜儿差点也饿死掉。

阿爸仅剩的那头母骆驼生了崽儿,有了奶水,这才让她吃着驼奶勉强活了下来。

可是,饥饿至死的那种恐惧,常常会将她从睡梦中惊醒!

她发誓,一定要过上永远不挨饿的日子,安定的平日,城里人的日子。

所以,当一身白衣、剪着头发的安修仁,风度翩翩地来到部族。

并终于有一天,安大向她伸出了邪恶之手,她就咬着牙流着泪蛋蛋忍了……

可是,可怜的初六儿,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户籍、没有过所、入不了城的女野胡!

安修仁,虽然嘴上答应接自己娘儿俩出去,可是总是雷声响却不见什么行动。

自己一个女人,还能怎么办?

可苦了无辜的初六儿。

生到这个世界上,没和自己的亲爸爸共同生活过几天,也没接受过什么好的教育,现在全成了部族里女孩儿们眼中的蜜糖或祸害……

这,一点也不是她须卜儿居次,想要的生活!

想到这儿,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会簌簌地流出眼泪,并顺着依然光洁的脸庞滑落了下去……

初六儿哆嗦了好几下,然后是脑际的空茫袭来……

好一会儿,他喘息着翻过身,仰躺在巨大的羊皮毯子上面。

汗水,已经浸透了少年浓密蓬乱的长发。

旁边的少女,正迷醉地闭着了眼睛,裸露高耸的胸脯起伏不定……

猪野泽的夜晚,真的很美,也很狂野!

初六,胡初六,梁初六,在休屠各人是个很特殊的存在。

他的血液里,既流淌着匈奴贵族的血液,也混合着粟特人不羁狂野的因子。

他,还是名义上聚居在猪野泽休屠各人头人的长子,算是部落未来的接班人。

因为安修仁的关系,头人胡子很少管他,母亲须卜儿居次想管却管不住他,而生父却长期不在身边也管不着他……

胡初六,总在野生状态之中,野蛮生长!

他,成了部落里最大的顽主。

无法无天,胡天胡地!

今天,初六儿又来到一个部落少女的帐篷里混帐!

等欢愉过后,休屠各少女赤裸着趴在初六儿的胸膛上,喃喃地问:

“六儿,什么时候能带我离开这个地方?”

“蒲月奴,等我那个陌生人安大来了,我就一定带你去姑臧城……”

“姑臧城里,什么样子啊?”

“哦,应该很……很美吧,什么都有,好多没见过的吃的、喝的、穿得……”

说着,说着,胡初六的声音便慢慢停止了。

是啊,长这么大,他虽然是休屠各人的雄鹰,但从来没飞出过腾格里沙漠。

他最熟悉的,就是族人、马背、骆驼背、猪野泽和休塔泽,然后是各种女人的身体……

“怎么了?”

见胸脯下面的少年不说话,少女不由抬起头看初六的脸。

那脸上,分明是迷茫和泪痕。

“初六哥,你怎么哭了?好啦,好啦,我再也不提你带我出去的事了!”

少女看着心上人的样子,心疼得伸出手摩挲着少年的脸庞,还用嘴唇去吻去他脸上的泪水。

“我们再来吧!”

初六突然恶狠狠的说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会莫名其妙的生出怒火。

很快,帐篷里又响起激烈的青春奏鸣……

突然,牛毡帐篷的帘子被“撕拉”一声整个撕去。

外边火把的光芒,一下子照射在两具忘情的灰白身子上面。

少女尖叫一声,忙想找东西遮住身体。

可是,身上压着粗壮如牛的初六儿,让她动弹不得。

她只能徒劳地扭动,想收缩躲藏自己的身体。

“孤涂,孤涂,你这个狗不吃的!”

“一天到晚,就知道在这些下贱的库利肚皮上胡混,还要不要命了?”

“滚出来,滚回家,快离开这个牛马呆的地方!”

原来,是愤怒的须卜儿居次。

她在家里,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归宿,心里又气又急。

于是带着家奴和护卫,终于在一个部落贱人女儿的帐篷中,找到了正在胡天胡地的儿子。

看着儿子还是那样不知羞耻地趴在那儿不动,须卜儿居次怒不可遏。

她顾不得了。

手里提着皮鞭,一把夺过家奴手中的火把,“腾”的一下就顺着撕开的帐篷裂口,就扔了进去。

“腾!”

火星四溅。

“啊!”

“啊!”

……

一阵慌乱的尖叫声,陡然响起。

初六儿跳着脚爬起身,胡乱地拿起自己的羊皮裤子,三下两下就蹬了进去。

而少女蒲月奴,这时候才有机会爬起身来。

她忍着飞溅到身上的滚烫牛油,哭叫着去找羊皮袄,遮挡身体。

可是,发疯一般的须卜儿居次,已经冲了进来。

手上的牛皮鞭子,划出了无数道残影。

“不知羞耻的骚库利,蒲类贱人,我打死你!”

“一肚子的脏心思,你以为,怀了种就能飞了?”

“妄想!”

“叫你这帮贱货,再勾引我的孤涂!”

……

少女在地上滚来滚去,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这声音,在落夜的部落村落上空,格外刺耳。

少女白皙的身体上,布满了一道道可怕的鞭痕!

须卜儿居次,完全没有了休屠各人部族美人的一丝儿娇矜。

现在的她,完全像一只被逼急的母牛!

那个十五岁的少年呢?

他,早已经光着上身,夺门而去。

似乎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已经与他无关!

蒲月奴,一个在猪野泽上渔户的女儿,她和她的父兄都被称之为蒲类库利。

匈奴语中,蒲类是指湖上人,而库利则是奴隶的意思。

虽然蒲月奴一家并不是库利,但湖上猎户往往是匈奴人——休屠各人中低阶层的存在。

按照匈奴人的文化,只有骑在马背和骆驼背上的人,才配称为祁连之子。

很快,被须卜儿居次的怒火惩罚得奄奄一息的蒲月奴,连带着她跪在草地上瑟瑟发抖的父母兄弟姐妹,都遭了殃。

可怜的小姑娘蒲月奴,由族内负责刑法的呼衍显德,主持判为窃罪。

按照古老的匈奴法规定,“有罪小者轧,大者死”,“坐盗者没入其家”。

轧刑,由匈奴部族中司法小吏,对犯有罪责之人,实施碾轧脚手腕的一项古老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