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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隋

作者:玄武季 | 分类:历史 | 字数:267.5万

第263章 老有何依?

书名:且隋 作者:玄武季 字数:482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5:47

接下来的日子,不管是东都城,还是大兴城,少不了腥风血雨。

阿布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多沾染这种空气,于是想尽一切办法攒动杨侑请旨回东都。

好在随着卫玄、樊子盖等人的到位,好多事情变得轻松顺畅。

通过卫玄等人的请旨,广皇帝同意了杨侑返回东都居住。

同样,阿布一家便在这初秋时节,回到了洛阳城的家中。

为了避清闲,这一次阿布将全家人等,全部搬到了洛阳城里仁坊桑榆里的大宅。

好好呆着,别到处乱跑。

实在感觉憋屈,就随白青一道,去金谷园耍子。

这里的宅子,由于居于洛阳城正西南角,所以最是僻静清闲。

真正是,门前冷落,车马稀!

好一个躲避倾轧和是非的去处。

现在到了秋季,巨大的后花园里开辟出的菜园子,瓜果飘香,充满了少有的田园野趣。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季节的原因,杏子早就落下了,吃不到了,全美了洛阳的亲戚朋友和留守人员。

现在,院子里只剩下梨子、秋桃、枣儿、葡萄、苹果、石榴等。

可是,两个宝贝和两位媳妇,最喜欢的却是葵花籽儿!

在东北地,葵花被叫做向日葵,形象具体,非常好看。

自从被陆仟等人,从美洲大陆万里迢迢引种过来后,开始快速地在粟末地扩种繁殖。

现在在契郡,向日葵的种植面积和长势、产量,都是最好的。

这玩意儿,即可榨油,也可以当做休闲的零嘴。

引来的葵花籽儿,也分好多种类。

有专门来吃的、榨油的、能吃能榨油的三种。

贾农称它们食用种、油用种、双用种。

后花园里的这些葵花籽,都是食用的,果皮黑底白纹,又长又大又饱满。

园子中的葵花,现在在花盘边缘还有一些黄灿灿的花叶。

不过,花盘里籽儿上的花蕊小绒帽,已经完全变成了暗红色。

熟了!

轻轻一碰,就簌簌地掉落下来不少。

露出里面整整齐齐、就像士兵列阵一般,又大又饱满的葵花籽儿。

温璇和娥渡丽,都是嘴馋的。

将孩子一左一右塞给阿布,自己便带着一帮侍女们,钻进好大一片葵花地,挑着各自最中意的向日葵下手。

她们的手法,非常像阿布前世小时候的样子。

不会将葵花花盘摘下来,再好好整治。

而是伸手拉下花盘,让向日葵低头伏在自己的胸前,腾出一只手就忙乎起来。

这些女人,每一一个,全都变成了站立的松鼠。

只见女人们熟练地将花盘上的小绒帽用手抹掉,然后拇指和食指一扣一拔,就将一颗饱满的葵花籽掌握在手中。

塞进嘴中,上下门牙轻轻一嗑,小舌头再一卷一勾,就将白生生的籽仁儿唆进口中。

……

阿布看得口舌生津。

葵花籽儿油津津的清香,似乎一下子钻进肺腑。

怀中的一双儿女,也开始左右扭动,要他老子带过去体验一番。

走起!

阿布个子大,将孩子们单手举的高高的,也走进葵花田。

葵花的杆子很高。

巨大的叶子蹭着阿布的脸颊,让他一下子便有了前世幼时的种种回忆……

两个孩子被其老爹举着高出葵花稍,就像飞翔在葵花田中,不由“咯咯咯”地欢笑起来。

举高高,很是他们最喜欢的游戏。

特别是老爹结实的手掌,掐住自己的咯吱窝,然后“呼”地一下,抛向空中。

那感觉,真的是像白青一样会飞起来哦!

可惜,因为白青怕热的缘故,一来到洛阳,就被老爹送去了金谷园。

终于来到了妈妈们附近,两个小家伙立即展开小手,搂向自己最中意的葵花盘。

阿布担心上面还有蜜蜂什么的,于是赶紧放下两个小宝贝。

两个家伙似乎有点不愿意,嘴一撅,就想流眼泪。

阿布连忙刷刷撕下两个花盘,将上面的花蕊和花瓣全部划拉干净,递到他们手中。

两个孩子,又开心地咧开嘴笑了。

这时候洛阳的天气,还是有点热。

阿布脱下自己的长衫外套,铺在地上,然后把两个孩子放在上面让他们坐下。

他盘腿坐在两人对面。

开始帮他们剥皮,然后将瓜子仁掐碎,递到他们的小手中。

两岁的小家伙们,牙齿已经长出了好多,现在可以自己咬东西吃了。

新下来的葵花籽,带着干瓜子没有的特殊清香甜味,异常可口。

这两个小家伙吃得津津有味。

看儿女、老婆们吃得高兴,阿布也拨拉几个塞到嘴中。

淡淡的清香,熟悉的温暖,淡淡的乡愁!

阿布想到了前世阿妈、这一世的爹娘、还有李贤和另外一双儿儿女,佩瑗儿和可立儿。

佩瑗儿和可立儿,估计也是被奶奶带着,去了杨柳湖附近的那个种子实验室的大农场。

这时候,也会在葵花地的某处,就这样坐在油布上,和老妈一起嗑新鲜的葵花籽。

第263章 老有何依?

好久不见,阿布挺想他们的。

还有,那些因为共同的理想走在一起,在粟末地各郡辛勤工作的战友们。

……

“嗨!孩他爹,又发什么呆呢?”

耳边突然传来温璇的声音。

阿布一低头,发现两个小家伙因为等不住老爹喂食,早就开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只是因为嗑瓜子实在是个技术活,所以现在满嘴都是瓜子皮和瓜子仁的混合物。

即便如此,两人都是吃得满嘴流油、不亦乐乎。

“哦,我看着你们,就有点想老家了,特别是佩瑗儿和可立儿,不知道他们怎么样?”

阿布一边帮温璇清理掉两个宝宝嘴里的东西,一边回答道。

“昨天才来的信呀,都很好!就是我阿妈的身体不太好!”

温璇说话之间,眼睛里是浓浓的担忧。

高琬,自从来到粟末地,就将自己变成了一个隐形人。

除了和王蔻一起理理佛事,就是在自己的院子里看书、写字、作画。

她作为一国公主,的确也算是命苦的。

年纪轻轻,就守寡。

唯一的女儿,自从嫁人了,就不能常伴左右。

这不,温璇还得跟着阿布走前程,也将乖乖外孙也带到了京城。

“你说,要不要把岳母接过来,毕竟这边繁华、孩子们也都在,少些寂寞?”

阿布以商量的口吻对温璇说道。

“这个,得征求阿妈的意思。你知道的,阿妈的主意比谁都正,她的心思不是你我轻易能左右的!”

是啊,高琬是整个高句丽有名的主意正的公主。

特立独行,敢作敢当。

要不,琬温璇不会姓温。

因为丑温达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靠他自己,就能娶得到神仙一样的高琬。

搞定这样的女性,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顶尖的高难度操作。

高琬,活得独立,活得自信,活得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女性最高段位标志。

“她还是太孤寂了,都是闲的,让她活动开心思才好!”

阿布沉思着说道。

“是啊,她现在亲近佛理,心思偏于沉寂,不如道家的自然率性,活泼有趣。”

温璇作为大才女,自然对两种教派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解。

阿布灵机一动,左右看看,见娥渡丽她们还远,于是将嘴凑近媳妇儿的耳朵旁。

温璇以为丈夫又要作妖,立即羞红了脸,低下头悄声说:

“孩子在呢!”

阿布一怔,立即便反应过来。

他是个聪明的,知道这时候不能不有所表表示,于是顺势在温璇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说道:

“都是自己人,有啥害羞的!”

“死相!”

温璇悄悄地掐了一下阿布。

仔细看看两个孩子正在埋头吃瓜子,于是抬起眼眉瞪了丈夫一眼。

“别动,我有话说,也想了好久,这时正好跟你说说!”

“真有事?”

温璇警惕的看着丈夫,担心他在这儿胡作非为。

“嗯,我跟你说说岳母的事情。”

“阿妈?”

“嗯!”

“岳母今年也就四十岁,看着也就二十五六许!”

“阿郎,你真是……”

见丈夫这么说自己的阿妈,温璇有点不得劲。

“啊呀,你想哪儿去了?”

“我是说,岳母的病是寂寞闹得,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得让她重新回归正常人的生活,这样才能延年益寿!”

阿布振振有词,说道:

“孙神医的养生课,你们都去听了,我说得对不对?”

温璇听了,神色才变得好看起来。

她点点头,可还是不明白丈夫的意思。

“我是说,我们应该帮岳母再找个伴!”

“啊?再找一个……”

温璇半天都反应不过来,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其实,在高句丽的文化习俗中,寡妇再家,根本不是个事。

就是贵族女子,离婚再嫁,也不显闻。

总之,在整个这个时代东亚文化生态圈中,高句丽的婚姻观、女权主义、女子地位,可算是一个绝对的异数!

不知道为什么,高句丽女性在婚姻中,占有非常大的自主、主动权。

并且,还受到朝廷法度和世俗文化的支持、背书。

中原文化,始终认为高句丽人其风尚淫,就是纯粹站在男权视角和传统儒教的基础上看的。

所以,高琬再找另一半,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伤风败俗、不可接受之事。

可作为女儿的温璇,喜欢这样吗?

难说!

毕竟她是老温家的后代!

毕竟她受某类文化的毒,还是要深一些。

但是,现在丈夫提出这个想法,她的确也不好反驳。

阿妈为自己、为老温家付出的可不一般。

做为女人,她知道阿妈的苦!

“可是,阿妈不会愿意的!”

“否则,当年高俅等一众朝臣才俊,那么追求阿妈,阿妈想嫁早就嫁了!”

温璇迟疑地说道。

“此一时,彼一时。”

“当年岳母处在那样的环境中,非常清楚当年害死岳父的人都是谁。”

“她狠这些人、躲这些人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嫁给他们?”

阿布一点点的分析。

“现在到了粟末地,咱们那地方,人情风俗怎么样,你自己心里也清楚。”

“不管怎样,绝对少了尔虞我诈的政治倾轧,至少目前,都还是为咱们粟末地的繁荣,而都在勤奋努力!”

“这其中,有着全世界各地来的才俊,文的,武的,年轻的、中年的,老实本分的,风流倜傥的……应有尽有!”

“以岳母的人才风度,找什么样的,都是可劲的挑!”

听阿布这话说得调皮、造次、轻度,温璇有点很不高兴。

她恨恨地剜了一眼丈夫,手上也不闲着。

“就你贫嘴,油腔滑调,这是一个女婿该说的话吗……”

阿布吸着气,说道:

“疼,疼,快松手!”

“我说话你别不喜欢听,我可是全为岳母的健康着想,余下的岁月,还长着呢!”

“我们俩都有自己的事情,孩子们也会越来越大,终究会离开你我、老人。”

“到时候,人也老了,身边没个知寒问暖、暖被窝的人,可怎么过?”

“哼哼,我知道,我们都是给你暖被窝的命!”

温璇嘴上这么说,但也没反对丈夫的话。

看来,她也被阿布的话打动了。

其实,关于温达的死,到阿布明确了和温璇的关系后,就利用灰影、高宾等人,做过详细的调查。

后来,阿布将前前后后的事,整理好之后,就交给了温璇。

想来,温璇是事无巨细地全部告诉了高琬,高琬应该知之甚详。

不过阿布根据岳母在岳父死后的表现来推测,以岳母的智慧和能力,她一定是早就知道或推测出了自己丈夫葬身沙场的前因后果,以及具体会是那些人。

想想也简单!

高琬,可不就是当时高句丽大地上的一只超级天鹅肉,还是吃了能飞升的那种吗?

可是,到头来,所有的高句丽青年才俊们连毛都没吃上,反而被绝世丑人温达给祸祸了。

更让这些把眼睛都快瞅成哈士奇狗眼的青年才俊愤怒的是,美满与和谐。

丑温达不仅和他们的女神恩爱无比,而且这家伙能力也异常出众。

其成就和官途,很快就让这些青年才俊们亮瞎了哈士奇眼睛,也给比得暗淡无光。

凭什么呀?

哈士奇们就想,如果天鹅身边的狗,变成自己,一定飞的更更高,光华更更亮!

可是,没有如果,只有可是!

这狠,是怎么产生的?

政治,权势,美人,梦想,青云梯……一切想象中的美好!

全毁了!

甚至包括,温璇的舅舅、高琬的亲大哥高大元的完美政治布局!

或许还有,高大元老子高成阳的中央集权制的重大构想……等等。

其实,温达就是一头闯进狮子群的斑斓丑猛虎!

独立,优秀,但孤独、危险!

这,就是多次暗箭的来由。

其中一次背后的暗箭偷袭,阿布的爷爷尼古机,便是亲历的见证者!

尼古机坐在马上,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施放冷箭的人是谁,以及那人眼睛中露出的恶毒和冰冷。

所以,他才放弃斩首温达的宝贵机会,而高声大呼“可惜了!”

可惜什么呢?

大家都是东北地响当当的英雄!

英雄应该就有英雄的死法,而不是死于来自自己一方阵营的某支阴毒的暗箭!

这个小故事,是尼古机传给儿子大屋作,大屋作又将之讲给了儿子阿布契郎。

贵族间的婚姻,就是赤裸裸的政治和交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