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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在狗血虐文当女主

作者:不要哒咩咩咩 | 分类:古言 | 字数:39.5万

第47章 疯批小师弟非要我喜欢他(47)

书名:快穿之我在狗血虐文当女主 作者:不要哒咩咩咩 字数:2241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4:53

略微休整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三人便御剑一路向西。

林逸初见到霓妨与桑元共乘一剑的时候,平静无波的眼神里闪过一份不易察觉的厌恶,“金戈宗不教人御剑?”

桑元顾左右而言他,晃了晃手里的金算盘,“在下算盘打的极好,也不算是辱没金戈宗的门楣。”

林逸瞥了霓妨一眼。

霓妨看懂了,他是在嫌弃桑元,连带着也嫌弃她这个非要带着桑元的人。

霓妨回头拍了拍桑元的肩膀,勉强给桑元留了几分面子,“桑元除了御剑,其他的都还挺说的过去的。”

林逸冷哼一声,径自飞到了最前面。

桑元站在霓妨身后眨了眨眼睛,小声说:“林师兄不会生气了吧?”

霓妨看着远处林逸站的笔直的背影,犹如一棵挺立的青松,“没生气,他就这性格。反倒是你小子,别招惹他了,小心他一剑一个小朋友,把咱俩都杀了。”

桑元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喜欢霓妨这样说话,好像天底下只有他们两人是同一个阵营的。

一炷香后,霓妨就看到了远处夹杂在群山环抱之中的凡间城镇。林逸率先乘着长虹剑俯冲下去,霓妨也屏气凝神紧跟着他下去,随着距离的不断拉近,整座城镇的构造也变得清晰可见。

纵横交错的房屋和道路,虽然犹如星子点点,但细看之下颇为规矩严整,仿佛有无数条无形的线在拉扯着它们。

人群的吵闹声、动物的啼鸣声纷纷不绝于耳。

为了掩人耳目,林逸特意降落在了城镇外面的密林之中。

收剑时,桑元慢了一步,差点摔倒在地上,幸亏霓妨反应快及时扶了他一把,不然这小子一定会摔一个狗吃屎。

霓妨瞪了桑元一眼,示意他之后小心点。

万一林逸讨厌废物,把桑元踹离队伍可怎么办?

万幸的是,林逸根本没往这边瞥,他径直的走向紧闭的朱红色城门。

霓妨与桑元也快步跟了上去。

三人抬眼望去,青白石头垒起来的城墙上面,提着三个大字的牌匾——

琅华城。

霓妨遍寻记忆也没想到当世有琅华城这个地方,多半是伴随着攀天塔而产生的一个幻象,并无实际意义上的指代。

三人为了不暴露自己修士的身份,各自变换了身上的衣饰,伪装成了凡人。

林逸有着一副好皮相,就算穿上最寻常的粗布麻衣,也不减其风华半分,举手投足间尽是仙风道骨的意味。

而桑元则不同,就算是扮成凡人也要选择最骚包的打扮,一身绛紫色绣着牡丹花纹的长袍穿在身上,倒真像个寻常公子哥儿。

唯独霓妨,换了寻常衣裳后,没了仙气飘飘的裙子替她撑场面,倒真像个路上随处可见的村姑。

行吧。

村姑就村姑。

霓妨也能接受。

长相不过就是个皮囊,更何况她自己的这副皮囊,看久了以后,也蛮能入眼的。

进城的时候,照例被守城的官差给拦住了。

高个子官差的目光在三人身上转了一圈后,最后落在了桑元身上,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位金光闪闪的公子哥儿才是领头的。

“你们几人可有路引?”

桑元背过手去,将手心中的一枚金锭变成了一张薄薄的路引,含着笑将路引和另一枚金锭递给官差,“我是京城人士,距离琅华城实在是路途遥远,我又惜命,因此雇了两位侠客替我保驾护航。这两位也都是京郊出来的,官爷放心,他们家世一定清白。”

官差的眼里满是狐疑,“京城人?怎么来我们琅华城?这路上可不下千里,你就带了一个护卫,一个侍女?”

“小侍女”霓妨强忍着不让自己翻白眼的冲动。

林逸倒是毫无反应,甚至开始闭目养神,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毫不关心。

桑元继续信口胡说,“我是来琅华城探亲的,我娘以前的老家就在这里,我这次来是找我舅舅的,他写信过来说自己大限将至,因为膝下无子,想叫我这个侄子回来替他料理后事。我娘大悲之下不宜走动,就派我这个不孝子过来了,官爷给通融通融吧。”

官差听桑元这一番声情并茂的讲述,再加上手里的这枚金锭实在讨人心欢,便做主将他们三人放了进去。

“多谢官差行好。”桑元抱拳行了个礼。

官差还特意压低了声音提醒,“不瞒小哥儿你说,琅华城最近可不太平。我劝你们探完亲就速速离去,别在这里逗留。”

听了这话,林逸立刻睁开了眼睛。

桑元没想到一上来就能得到这么重要的信息,连忙压低了声音追问,“可是发生了什么事?麻烦官差老爷说清楚一点,我们三个人也好及时应对。万一我舅舅缠绵于病榻,我们一时走不开,这可如何是好?”

说话间,桑元又塞了一枚金锭到官差的袖子里。

官差皱着眉,叹了口气,“再有半个月就是中秋夜了,我也不瞒着你们三位京城人。琅华城有个人尽皆知的秘密,就是每逢中秋月圆夜,便会死十个人,已经持续了十多年了。若是寻常死法,我便不说了,毕竟每天都会死人,数都数不过来。可是这些人死的蹊跷,七窍流血,风干在城楼之上,等到第二天被发现的时候,都成人干儿了。那么高的旌旗杆子,寻常人谁能拖着尸体挂上去?”

“因此大家一致认为,肯定是妖邪所为。”

桑元张大了嘴巴,惊讶的问,“城主就没想过找修仙者来除妖邪?”

“肯定找过了呀,多少修仙者来过琅华城,可是每年中秋夜人还是照死不误。没一个修仙者能除了这妖邪的!我们私底下都说呢,这肯定是个功力深厚的大妖!”

霓妨也有些好奇,“既然你们早就知道这里有妖邪,为什么不搬走去别的城镇住呢?”

“那当然是因为妖邪每年杀十个人,大家都觉得琅华城人这么多,肯定死不到自己头上。更何况,我们的姜城主和姜小将军,将琅华城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除去每年有妖邪作祟以外,住在这里可以说是京城户籍都不换的事情哩。”

霓妨点了点头,这倒也能理解,毕竟十个人与上万基数相比,实在是个极小极小的概率。

三人在这高个儿官差嘴里也问不出什么别的,便就此告辞,径自往城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