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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凶手

作者:奔跑的火鸡 | 分类:悬疑 | 字数:97.9万

第225章 绝症

书名:沉默的凶手 作者:奔跑的火鸡 字数:228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4:28

第二天下午,邹晓晓经过一天的休息,终于缓过劲来。

徐非非对邹晓晓展开了如下对话。

“你的助理刘小风说,你出事那天在办公室接了一通电话,有了激烈的争吵,那一通电话是方文的对吗?”

“是的,非非,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男人,招惹上了就跟甩不掉,就跟狗皮膏药一样,令人生厌。

他在电话里威胁我,我要不答应和他和好,他就会将我们两个人的隐私曝光,让我在风正集团再也混不下去。

所以,我们在电话里发生了争吵。”

“有结果吗?”

“没有,我最后妥协了,答应给他经济补偿。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他答应给我点时间来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他缺钱吗?”

“他净身出户,房子车子存款都给了前妻,自然是缺的。”

“明知他是有妇之夫,你为什么要勾搭他?”

“非非,作为一名心理医生,你其实应该多角度看待事物,你就会有不同的理解。

表面上,我是勾搭了有妇之夫,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我承认我是有目的地接近他的,但也得要他给我机会才是。”

“所以,他为了你抛妻弃子,你一点都不愧疚?”

“愧疚?这样的男人,他配有家庭吗?在这场关系当中,他妻子才是最大的赢家好吗?既看清了渣男的嘴脸,也得到了她应得的财富。”

“可他的孩子失去了父亲的爱。”

“一个成天忙于工作,忙于应酬,忙于搞婚外情的男人,他对孩子有爱吗?

再说了,对孩子的爱,不一定要以婚姻来捆绑,那是不道德的。

非非,世界上完美的事情少之又少,有失才有得。对于有的孩子来说,没有父亲更幸福。”

“你觉得方文对你是真爱吗?”

“或许吧!”

“你爱过方文吗?”

“爱?我年少的时候或许爱过,但后来慢慢懂了。非非,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会发现,爱这个字极具讽刺意义。

它除了为生理需求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你太偏激了。”

“哼哼,我偏激?非非,不是我偏激,而是你太天真。要是把你放在我们公司,你一天都活不下去。礼义廉耻和正义感,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你还是和你的刑警队长待在一起,才是对你最好的保护。”

“扯远了,那天晚上,你报警的录音我听了,你最后的声音是伏地魔。到底是什么意思,沈易丰戴着伏地魔的面具吗?”

“应该是吧,他没有给我时间来具体辨认。”

“可,我被关在1702墙体里的时候,他跟我说过,他不屑于扮演伏地魔,相对于伏地魔,他更喜欢兔子面具。”

“谁知道呢,变态的世界谁又懂?”

“这几天,你在哪里?”

“其实我一直就在帝豪苑的停车场,被沈易丰困在他车子后备厢里。”

“他没给你吃的?”

“给了一瓶水。”

“好吧,说一说你和沈易丰。你和他之间是什么关系?”

“他就是一个疯子,我和他几乎可以说是陌生人,也许在电梯或者小区里有见过几回,但我真的对他完全没有印象。”

“你对于他将1701装成跟你家一模一样的样子,有什么看法?”

“震惊之后就是害怕,真的是一个变态。我没有想到,我的一举一动都在被别人监视。

天啊,非非,你不知道,我还喜欢祼睡。我在他面前毫无隐私可言。”

“那天晚上,你给我发微信说有人在跟踪你。你知道那个人是方文吗?”

“我猜到有可能是他,但那天晚上,我真的没有看到他,我看到是一个戴着伏地魔面具的人。”

邹晓晓在家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就收拾一新去公司走马上任了。

徐非非看到她精神焕发的样子,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女人才被人囚禁过。

不得不佩服职场女强人的心态,常人是不可及的。

当天晚上,顾凯不请自来,最后一个病人走了之后,徐非非看到他在楼下沙发撸胖橘。

“你怎么来啦?”

“今天没事,就想着请你吃宵夜。”

“行啊,晚上正好没吃饱。”

老地方,几串羊腰子上来,徐非非一面启开一瓶啤酒,一面问顾凯。

“老顾,有事就直说,咱们又不是外人,何必搞得那么惺惺作态。”

他终于原形毕露。

“到底是心理医生,什么都瞒不过你。”

“什么事?”

他正准备开口的时候,徐非非制止了。

“如果跟我有关系,先不说,给我留个好心情,撸完串,吹完这瓶酒再说。”

顾凯又转移了话题。

“我们今天找邹晓晓问话了。”

“哦。”

“其实关于邹晓晓一案,我还有很多疑点。”

“我也觉得,这个沈易丰年轻有为,又是游戏界的天才,他是疯了吗?为了一个36岁的女人,连命都不要了?”

“沈易丰晚期胃癌,医生说他估计也就一年半载的活头了。”

“原来是这样,他这么视死如归的样子。”

“我们调查了沈易丰的背景,他的身世挺戏剧化的。

别看他现在住着豪宅,但在十岁之前,其实一直和奶奶生活在大山里。

直到十岁之后,才被母亲接到了城市生活。”

“所以,他是靠玩游戏发家的?”

“不,他是一个富二代。”

“是挺戏剧化的,一个富二代为什么要生活在大山里,难道是体验生活?”

“不,他在十岁之前,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所以是被奶奶带大的。

直到十岁那一天,杳无音讯的母亲突然光鲜亮丽地回来认他。

这个时候,所有人,包括他的父亲才知道,自己辛苦养了十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原来是这样,虽然狗血,但也不新鲜。可以说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其实他父亲是有家庭的,说白了,他和他母亲始终是见不得光的。为了补偿他,帝豪苑的房子是其父亲买给他的。”

“不是说1701的房主在国外吗?”

“登记在其父亲名下。”

“原来是这样,可惜了,这么有钱,却是一个短命鬼。所以,他活不长了,为了自己喜欢的女人牺牲自己也算是情有可原。”

“虽然说的过去,但还有一些疑点,我们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