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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兵王:开局美女总裁爱上我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110万

第258章 混混法则

书名:都市兵王:开局美女总裁爱上我 作者: 字数:3199 更新时间:2024-11-16 13:41:51

萧沐不知道人间如何,他现在倒是想吃一顿牛油火锅了,最好加上干碟油碟,最后沾上一片涮猪腰子,沾上辣椒粉,裹上一些炸好的干蒜生姜花生碎。

送入口中,牛肉火锅的红油带上口感层次分明,味道卓绝的腰片送入口中。

啧啧。

萧沐啧了一下舌头,才发现他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上次送凌清漪去兰州的那个车站。

萧沐笑了笑,心说进入沐乔境界,真气的流转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速度,加上自己身上有着仙气,灵气,真气三种不同级别的能源,外带一些魔血在身。

萧沐调侃自己说再去信个佛,搞点神血在身,说不准就圆满了。

吐槽了一下,萧沐体内的真气便渐渐往外扩散而去。

飞行其实很简单,所谓的飞机,也只是向后喷气,让上下气压形成压力差,把整辆飞机抬起而已。

然而,飞机有些还需要一两公里助跑提速,可以一个人类的体重而言,其实只需要带个喷气背包就可以了。

如果你体内拥有的“气”,比喷气背包更多,喷射能力更强,输出量更大,更容易控制的话,那飞起来就很简单了。

所以,萧沐瞬间便喷气起飞,朝着兰州而去了。

萧沐飞行途中,护体气墙便往外扩散而去,让萧沐拿出的手机不至于被过快的气流摩擦生热爆炸。

U盘已经给了小雪,但不代表萧沐就不能用里面的软件了,毕竟都备份了下来。

以许桑雪的聪明,和许桑雪现在的战力而言,想要找到真相,轻而易举。

其实整件事并不复杂,也并不难查,关键在于,萧沐要是亲口和许桑雪说,她的亲生哥哥是杀死她亲生父母的杀人凶手,她的心态,会不会在一瞬间崩溃呢?

萧沐毕竟如今在这世上,就只有许桑雪一个亲人了,假若萧沐那时候,真的杀死了许桑铎,以后又要如何面对许桑雪呢?

毕竟,许桑雪如今在这世上,也只有萧沐一个亲人了。

萧沐叹了口气,手机已经找到了凌清漪的定位,只是,有些奇怪的是,这里居然是便利店。

萧沐从天空中打了个响指,使用了一次空间法则,瞬间落到便利店外的阴影里。

之所以不使用空间法则从江海市传送过来,是因为远距离的空间传送消耗真气太多了,虽然萧沐消耗得起,不过萧沐觉得还是不要太浪费了。

典型的7-11便利店,从门外看还有花绿蓝红相间的花纹上下连接着。

本来应该是人来人往,却无人会停留的便利店门口,今天却聚集了不少人,萧沐看了一眼,嘿,还是一些身上纹着文青的青年人。

萧沐心说居然还有人在小宗师的地盘上闹事?

萧沐知道,这种文青聚众闹事的,绝不可能有小宗师镇场子。

原因很简单,真要当上小宗师了,去给一个亿万富翁当保镖,那一天不得挣个几百万?

之后拿那笔钱做个正经生意,钱滚钱利滚利,那挣得比这些文青的该溜子赚地多太多了。

收保护费能收多少钱?

算一条街有一百个店铺一个店铺能收一千,撑死也是十万的保护费,你收多了也没人乐意给,毕竟要是真把别人逼得活不下去了,那你也别想活。

抽血要适量,这是小混混都懂的道理,做不好的话,再大的保护伞,商铺老板们也能把你告上去。

所以,这点钱,得收一两年,才能挣一两天给亿万富翁当保镖的钱呢,小宗师谁稀罕这点钱?

而且,北境一些小城市里,有段时间还充斥着这种街头街尾的混混集团,所以萧沐也是了解过的。

通常,虽然大家都是纹着文青,但手臂上花纹多的,那就是小老大,身体肌肉壮实的,也是小老大。

只有那种裤子窄小短的,半大不大的青年,才是混混行业的最底层。

为什么呢?

当然是有钱的才舍得花钱去纹身,有钱的才舍得花钱去健身,才会有钱去吃好吃的,肌肉才能练得起来。

而底层的混混呢?他们通常住家里或者一群人住一起,不考虑房租的情况下,社团每个月也就给他们个两三百三四百,让他们能活着就好。

毕竟底层混混那么多,老大也懒得管。

“开玩笑,我都出来当混混了,我会那么仁慈?收到保护费了当然是自己先去花,先去潇洒,最后象征性给下面的小混混一点钱算了啊。

给他们那么多,他们万一去吸冰怎么办?那怕是第二天就会被查水表了,那我这个老大当不当了。”

这是一个混混小老大被萧沐抓起来掌掴,问为什么小弟的待遇还不如进厂打螺丝,那些混混还愿意跟你混时,混混小老大说的话。

萧沐也问了那个混混小老大,为什么都有钱了,还要当这个小老大。

那个纹了一条过肩龙,吃得满身横肉,长得比两个底层小混混壮的家伙,咧着一嘴的大黄牙——抽黄鹤楼抽的——对着萧沐咧着嘴笑,一脸傻笑,幸福地说:

“我傻啊,我每天去泡妞吃香的喝辣的,只要不定期去给那群小混混洗洗脑,说当混混多么多么有前途,以后就能坐上我的位置,吃香的喝辣的了。

可是现实哪有哪怕便宜?我当这个位置当够了,我让给我的侄子都特么不给他们,他们算老几?个个穷得扣地,还想抢我的位置?

他们每每听到我这样说,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并且就能嗷嗷叫得给我收钱上来,供我去赌去飘,有这样的人生享受,我干嘛要去做生意?

做生意多费脑细胞啊,管理混混就不需要脑细胞,洗脑演说一顿就能收钱上来,让他们去办事,多给他们一百块,他们甚至能去敲断一个人肋骨。

我还不用背锅,不用背罪,有罪也是底层的混混去受。

而且,只要和他们说忠义,说以后出狱给他们好的生活,他们就能傻乎乎地去顶罪,这样的傻子手下有一大片,我不当这混混老大我干什么?去做生意?那样只会被小混混欺负罢了。”

萧沐回想起那个后来又被萧沐打了两个耳刮子的小老大,也是噗呲一下笑了出来。

没想到这一笑,倒是引来了一大群堵在7-11便利店门前,不让便利店做生意的混混的注意。

他们本就在门口守着,等待老大和里面的女人谈判。

烈日灼灼之下,他们晒得口干舌燥,老大却在里面喝着冰啤酒吹空调,本就心态不平衡,如今萧沐这么一笑,那一群混混就不乐意了,一个个拖着钢管向萧沐走来。

一个穿着只到脚脖子处的牛仔裤的家伙,因为上半身的红衣服有些短,所以整个身子只能略微眍?着弯下,以至于脑袋前伸,举着钢管对着萧沐说:

“小子,混哪条道上的?敢惹我们兰帮?”

萧沐双手环抱在胸前,一副受了惊吓的大学生的模样,装作有些害怕地说:

“哎哟,大哥,我是不小心经过的。”

说着,萧沐看着这家伙,眼里又带着些怜悯。

总有人劝富人给这些穷人捐钱,可这样的人,实在是发钱给他们也浪费,他们,由内到外被困住了,困在了混混这个身份里。

那穿着脏兮兮红色上衣,下半身一条破洞短脖子牛仔裤的家伙,被萧沐这个比他高一个头的人喊了一声大哥,显然一副很受用的样子,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满足感。

毕竟他已经很久没被别人尊重过了,无论是同为混混的“朋友”,还是街上行人以及周围的居民。

混混见到萧沐这么老实,下意识就想要欺负。

这是自卑且恶毒的人一贯的做法,见到恶的就阿谀奉承,见到如同萧沐一样“老实”的,就想要去欺负。

混混刚刚开始思考,怎么侮辱萧沐,才可以得到长期缺失自尊的满足感时,就看到了萧沐在笑,而且好像很开心。

这让混混很不开心。

他不开心,通常就要让别人不开心,于是混混抓起钢管敲了几下地板,说:

“喂喂喂,你笑什么?”

萧沐看见店里的凌清漪注意到了自己,对自己笑,所以萧沐也笑了出来,猛然间听到对方的问话,下意识就回答说:

“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什么高兴的事情。”提着钢管的混混反问萧沐。

萧沐一时之间也没想到怎么回答这家伙。

只是,萧沐看到凌清漪的笑脸时,顺带注意到了凌清漪的衣服,居然还是苗族服饰,那条让她光洁饱满的小腿露出动人颜色的苗族小裙子。

于是乎,萧沐笑了,对着里面的凌清漪挥了挥手,说:

“我买新衣服了。”

这句话,一瞬间就伤透了那个混混的心,让混混的眼睛里闪着三分痛苦七分懊恼的颜色。

混混的眼下,自己带着黑色污渍的红色衣服显得格外刺眼,特别是对比萧沐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就更显得污秽污浊。

于是混混反手就举起了钢管,往萧沐的脑袋砸去,同时一滴眼泪夹在他狰狞的脸色上,说:

“我草泥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