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霸总年少时,我在娃综上诱拐最强竹马
作者:咚咚陈 | 分类:现言 | 字数: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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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如果当初没有被换掉
等陈最带着江颜离开的时候,连同冯硕那一桌的账也结了。
“硕硕点了上万块钱的肉?”
江颜哭笑不得,这不得把那几个人吃撑啊!
陈最牵着她的手,在街边散步,“他点了些酒。”
刚才离开的时候,他看到已经喝的差不多了。
“哥哥,你属狐狸的吧?”
她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他失笑,“怎么了?”
江颜摸摸下巴,“你安排的吧?不然硕硕应该不会点那么多酒。”
这些年冯硕虽然早就改了社恐的毛病,但让他跟那么多人喝酒,他可能宁愿在家里吃个外卖看个电影什么的。
所以,能让冯硕牺牲休息时间来这里陪着一群人喝酒,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也是他的工作之一。
“宝贝,你有没有兴趣来邀颜科技担任个CEO?我给你开高价。”
他的回答间接的算是承认了。
江颜傲娇的抬抬下巴,“我只要人。”
陈最爱死了她这个小模样,真想把她按在怀里使劲亲。
当然了,他就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他把人拐到拐弯的角落里,压在墙上做了从一出门就想做的事。
“江颜颜,我人是你的,钱也是你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我知道。”
“所以,不管我算计了谁,别怕我,行吗?”
他捧着她的脸,恳求的看着她。
江颜与他四目相视,嗯了一声。
换来他更热烈的亲吻。
她坚信,不管他算计谁,都不舍得动她一下。
“江颜,我把整个时家都算计进去了,你会觉得我可怕吗?”
“不会,这是他们欠你的。”
听着她毫不犹豫的回答,陈最心尖都被她填满了。
他知道,不论他做了在外人看来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在她这里,他永远都不是错的。
就这样,他仗着有她的偏爱,傲气凌然的做了局,等着毁了时家。
这些年,他忍辱负重,一步步走到现在,而那些伤害过她的人,都将会被他一一铲除。
至于时家,将不复存在。
他,只是陈最。
江颜的陈最。
“是边超吗?”
“嗯,我和时岸都在他的操控中调换的。”
边超从一个穷小子一跃成了时家的乘龙快婿,哪怕是入赘来的,也不可否认,他实现了质的飞跃。
他表面上是三好丈夫,对时韵音爱护有加,对时狄这个儿子谆谆教诲,是时家的老好人。
可也是这样一个人,密谋着如何往上跑,如何吞了时家,让时氏集团更名改姓。
只是时言之是个很强大的对手,时韵音跟时言之一母同胞,但跟时言之关系极差,兄妹两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人。
他明白只要有时言之在,他在时家就永无出头之日。
而他就只能是别人口中的时家赘婿。
后来银蓝有了身孕,他便谋划了更可怕的事情,那就是狸猫换太子。
没想着让陈最胎死腹中,是因为他确实没有下手的机会,时言之跟银蓝都很重这个孩子。
他便只能等到银蓝生产时,恰巧时言之在国外被事情绊住了脚,他连同医院的人把事做成了。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只是陈最从小就遗传了两人的优点,比一般小孩好看太多了,不过当时银蓝有些难产,所有人的心思都在她身上,也就给了有心之人可趁之机。
陈光两口子在得知能让儿子去大户人家当少爷,就算是千万个舍不得,但也心甘情愿的答应了,还得了一笔钱。
就这样,本该千娇百宠着长大的矜贵少爷就这么成了乡间田野里的野小子。
他的幼年充满了阴暗肮脏,摸滚打爬出来的野小子终究还是回来了。
而当初为难欺辱过他的人,都被他一一踩到了脚下狠狠碾压。
“他留我一条命,也不过是在被时言之冷对后,看看我的惨样,安抚内心罢了。”
陈最平静的笑笑,“所以这个家的每个人都有病,怕不怕?”
他还有心情跟她开玩笑,见她皱巴着一张小脸,“心疼我?”
“突然想起之前我见了他,还以为他是好人,跟他还打过招呼,”江颜愤愤不平道,“早知道该踹他两脚的!”
“呵呵…”陈最低笑出声,“江颜颜,可爱死了。”
“我说真的呢,”江颜闷闷不乐,“你说时狄怎么摊上这么一对父母啊!”
好像也不能这么说。
毕竟跟眼前的男人比起来,时狄还算是幸运的。
起码不管边超和时韵音如何,他们都是真心对这个儿子的。
所以说起来,还是她家这个更可怜些。
“边超在时氏总部安插了不少眼线,这些年他可没闲着,不过这次他倒是更厉害,把人按到我眼皮子底下了。”
人家都怎么嚣张了,他要是没点回礼,也说不过去。
“其实说起来,我有时候还挺感激边超的,要是没有他,我跟你可能也没有今天。”
“那也不能让你受这么多委屈!”
本就是人人艳羡的太子爷,却硬生生的成了别人口中的怪物狼崽子。
“那点委屈不算什么。”
跟她比起来,那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纵容着边超还在逍遥。
“江颜颜,要不然咱们举行婚礼时,把他叫来给证个婚吧。”
“???”
江颜满脸问号,“你没事吧?”
哪有人上赶着让仇人来当证婚人的!
怕他来真的,江颜赶紧打消他这个念头,“你要是真把他弄来了,我就跟你离婚!”
“嘶—”陈最捏了捏她的后脖颈,“敢再提这个,把你的腿打断!”
离婚?这辈子都不可能!
除非他死了!
“江颜颜,你说如果我没有被换掉,那你认识的我是不是就会是一个正常健康的陈最?”
怎么可能没有遗憾,他设想过很多次,按照生命原本的流程,他应该是时家少爷,从小学习很多知识,更不会在认识她之后还买不起一件公主裙给她。
他想,如果他自小生活在时家,不说别的,起码从起点就是能与她并肩携手的青梅竹马。
不会像现在这样,给她的记忆里是他幼年狼狈不堪的流浪狗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