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厄之源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55.8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19章 而且,
二局关注的也不是他砸了店,而是他如何分辨食尸鬼,以及他酒后驾驶的问题……反正信息咨询工作室收到了交警部门的罚款单——对了,还有他那台车并没有合法牌照的事儿。
他驾照倒是有的,但并不是摩托车的,所以也给罚了,扣了两分。
不过这种事……完全不必要在乎,他那摩托本来就是个黑车,李丽娇买来的二手货,然后他自己悄悄的改装了一下,作为一个职业炼宝男,这种通过无数符文零件组装得来的器级机械除了制作零件耗点时间,其他的只能算是课后作业。
他的根本修行法是宗门正法,进阶法门却是宗门别支《器宗》——那本修行经书的名字就是《器宗》,门内人数不多,但是个个都是多宝小童子,而且最擅长的,就是抢了别家的法宝,破解之后改吧改吧自己用。
修炼本命法宝,然后提升罡气,淬炼本命,最后合二为一,人称法宝精……
倒霉蛋儿自然就是没弄好,然后把自己弄成了法宝的器灵,虽然也是自由自在,但是遇到同门就得躲着点儿,不然容易被破解之后强占了身子……
党亮没到那个级别,想要二合一,至少也得是星灵级的创世者,他自己的本命法宝天劫都还没过,距离星灵级都差得远着呢,更别提创世者了。
所谓的器级,就是指法器级别的宝物,这个级别是有点特殊能力,但是必须现实存在,而且有着固定操纵方式,对操纵者没有任何限制,只要能接触到,就能操纵,操纵者有没有足够能力是不能分辨的。
如此一来,操作者死在操作过程中就成了家常便饭了,那些消耗精血就能发动的东西,基本都是此类。
这台摩托,已经属于大型法器,功能齐全,有隐匿潜踪,浮萍蹈火,音速以下(最高速度为音速,自由调节,起速就可以音速,也可以从音速瞬间制动为静止)的功能,消耗也并不低,除了要常规燃料,还要使用者有足够的灵魂强度和法力,接受灵魂燃烧,但是不接受血祭。
一个正常的成年男子,日常骑行只靠汽油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想要极速并且有足够的反应不出交通意外,那点儿灵魂也就能从京城跑到张家口。
所以牌照什么的,根本没有,而且相信二局也不会让交警对这台车实施检查的——他们这类人,关键时刻乘坐的交通工具都可以归类为特种车辆,因为谁也不知道那上面儿会拉着些什么玩意儿。
泼风刀也是个法器,能承载一些法术的加持,足够锋利和坚固。
他扔出去的捆人的那个银链子,才是法宝,大小随心,曲折由意,但其实不是个链子,而是一个袖底锤,流星锤的一个分支,江湖客的兵器,也可以作为暗器来看。
银色锤头婴儿拳头大小,大时如房,小时如蝇,重可千斤,轻若鸿毛,四尺二寸的链子,长及千米,短可一握,防火防酸,坚固异常,怼个常规口径的炮弹不是问题,漆都不掉一块。
法宝的基本标准,就是心意相通,灵魂相连,如果感知不到操纵者的心意,无法做出回应,再强大也是法器及以下——有很多法器甚至符器功能毁天灭地,但确实就不是法宝。
当然,这些东西也不是给人用的。
这几样都是他这段时间炼成的,他们这个法门就这点好处,炼器十分快捷方便,有的时候难免粗糙,但这可以通过个人技术调整,不算毛病,他现在也用不上功能多玄奥的东西,结构简单威力强大的就好。
不过炼得多了,他们身上的法宝自然也是多,可是强度么,就难免要差上那么一点儿,专练少数法宝的不是没有,但那帮人,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炼宝者,其实都是迷恋某一类兵刃的武疯子,其中尤以剑修最甚。
党亮不是剑修,他本命是机缘巧合下,采集到的一缕先天五行元磁神光,被他炼成了一件法衣,这种法衣类的法宝,抵挡什么宝剑神锤之类的自然不太强,但是能附着灵魂之上,对灵魂的加护相当之强,而且作为神光类的原料,只要核心还在,不需要到外界补充,只要他用修为填补就行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东西分属先天,对修为的要求实在高得离谱,导致他修行速度一直很慢,不过他已经是神魂不死,无非就是多转世一段时间,未来还是明朗的。
器宗的成长,就是要靠不断的炼宝,因为炼宝需要把罡气透过自己的本命法宝使用,输出再收回,在这过程中洗炼目标,所以罡气和本命法宝在这个过程中同时获得精炼和成长。
专修本命倒也无妨,但是太过枯燥无趣,除了那些武痴,没人耐得住千百甚至万年面对同一个东西的寂寞。
所以他时常炼些有用的没用的,反正他们这个法门对原材料也不算太挑,就是普通钢铁,也能提炼出庚金之精来,他修炼要的只是那个过程,又不是结果。
包括他公司里这些厨房的用具,基本都是上过符咒,然后被他用罡气洗练过的,除了材质更好,用起来也更加的贴心合手,但是别人用,难免就有些难过:因为特性太突出,比如那些个刀削铁如泥是基本属性,就很吓人。
也有人对他这儿的厨房羡慕不已,比如说八五·刘伟,他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老婆家务一般,做饭就是普通人水准,但是刘伟有过一段不堪的时光,那时候长期服药,导致伤了元气,身体不是特别好,他又受不得约束,为这事儿两口子十分头疼。
国人么,一向奉承药不如补,补不过食的习惯,所以他们家的饭菜就挺难弄,知道刘伟在他和节目里认识了之后,来凑过了酒局,就对他的食堂是赞不绝口,后来又带着老婆来过几次,两人也熟悉了,偶尔想吃什么大餐又不想去饭店,就会过来借厨房。
就比如说这个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