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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占

作者:胜似我 | 分类:现言 | 字数:60.6万

第279章 完结篇

书名:圈占 作者:胜似我 字数:613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0:44

首先,这本书要从这里告别了,因为书的数据很不好。

网站希望善始善终,给我一定的字数让我写个结局。

但是因为我写的保底,也不想让网站多亏钱,也希望给读者朋友一个明确的交代,所以我在这里只简略的说一下后续的故事走向吧,但是因为故事过于繁杂涉及的人物过多,我只能重点讲一些,请见谅。

姜别辞的确有病,不过是人为的,他在少年的时候,被追债的黑-社会卖入了一个组织,这个组织专门收容那些弃儿,然后偷渡的黑三角,让他们在那边做运毒,挖钻,童子-军等活,而当他们的利用价值消失后,他们还有最后一个价值,活体器官库。

在这里,他结识了来闯荡的陆邺,还有零幺八,零幺八则是一个变、性人,他喜欢零幺七,同时又和她是最好的朋友,这是一种复杂的情感。

至于零幺七为什么会和我长得那么像,是因为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这涉及到我亲生父母的秘密。

没错,就连我都没有想到,我的亲生父母就是那个一直想要将我物尽其用的秦爷,而我的母亲,则是万芸。

万芸是万家的养女,原本,要嫁给秦爷的人是她的姐姐万怜,万怜也生了秦爷的孩子,并且是一男一女,男的是秦劲,而女的就是零幺七。万芸将我丢弃,并和万守东勾搭在一起,将秦劲抢走,将另一个女婴也选择了丢弃,并告诉万怜,她生下的孩子是死胎。

而万怜现在身在何处?她已经被万玲和万守东当成精神病患者软禁起来了。

秦劲是喜欢我的,但是被秦爷发现过,然后警告他,只要他接近我一次,秦爷就会狠狠地打我一次,他这么说也的确这么做了,原来我小时候总是莫名其妙的挨的那些打,居然是这样子的。

知道真相的我,哭笑不得,看来从那时候开始,秦爷就已经知道我是他的亲生女儿。

但他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不在乎真相,他只在乎哪个人最后成为了赢家,因为只有赢家才能帮衬到他,后来,他和万芸有了亲生儿子家麟,他更是准备把这个秘密永远的压下去,而与我相认,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他不想因为愧疚而补偿我,他只想我永远为他所用。

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在真相大白的那天,他成功的让我消灭了一切对家庭的渴望,与失望。

至于秦劲,他还是没能和孟沁心结婚,在结婚那天,他选择了逃婚,那天秦爷大发雷霆,也对秦劲彻底失望,将他列为扶不起的阿斗那一列,放养这个儿子了。

秦劲也一个人去国外闯荡,最终也成长起来,在国外,他遇到了一个和他互相救赎的女孩,他们结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后来,我们见过一次,在回国的饭局上,他喝的酩酊大醉,第一次那样嚎啕大哭的对我说,商离,我这辈子就算再成功也没有意义,因为我即便拥有一切,也永远无法拥抱你。

我也只是微笑的看着他,看着他那变得成熟又冷峻的脸,对他说:哥,你一定要幸福。

然后他的眼泪更加汹涌,他说,那你要比我还幸福,前二十多年没法保护你,让你流浪了这么久,以后,谁若敢欺负你,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上去!

这时候,姜别辞笑意菲然的出现在我的身后,说:那我呢?

我惊愕的转身,看着‘活不过三十五岁的’姜别辞就出现在我的身后,那一刻我忽然说不出话来。

我们已经三年没见了,三年前他重病不治,就此消失,我成了孤家寡人。

那段日子,我因为一个契机,在李陵玉的介绍下,进入了刘姐的门下,刘姐也就是派人捅了秦劲的那位富婆,她有一个地下赌场,一开始,她是为了整治我,设了一个地下赌局。

在那场不见光的赌局里,我再也无所顾忌,大开杀戒,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我的能力,被刘姐赏识,她要让我跟着她干,于是我一步步成为了地下赌场的话事人,就连李陵玉也听命于我,我负责钱权这一块,李陵玉就负责色这一块,沈咪,吴悠悠,连默,都是他版图之下的人。

三年后,赌场由地下走至地上,这时候,刘姐想要把我一脚踢开,摘取成果,然而,李陵玉却帮了我一个大忙,他,把刘姐给杀了。

因此,没有了她人的掣肘,我成了幕后投资人的嫡系,也成了新赌场的唯一主理人,而李陵玉,则成了我们赌场的总经理。新赌场的名字,由我命名,就叫永利,因为二十六年的人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曾经,沈咪对我说过一句话,她说,商离,知道为什么你的人生停滞不前吗,因为你还不够狠。

没错,只有一个狠人才能执起刀,割破自己身上的天罗地网。

现在的我,做到了。

我一笔还完了账目,靠的不是姜别辞留给我的所有财产,靠的而是自己的双手,秦爷对我刮目相看,当我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惊愕的发现自己已经不能掌控我,更加无法修改我的命运了,这才是,真正的强大。

第279章 完结篇

至于万芸,多行不义必自毙,自从真相被摆在明面上的那一刻,她已经被秦爷远离,她占着所有的好处习惯了,猛一下失去了一切,就像是得了失心疯,甚至以家麟的命要挟。

万芸被秦爷赶出了秦家,而万家也不再认这个养女,并把所有的财产给了万怜,万怜已经精神失常,秦爷将万怜接回家中,常常推着轮椅带她晒太阳,只是看着万怜不谙世事的模样,秦爷总会露出诡异的笑容来,我想,另一场腥风血雨,已经在酝酿之中了。

三年后,我拥有了一切,却唯独没有姜别辞,我时常感觉我的心已经死了,我变成了一个赚钱工具,或许我真的是一个克星。

对我不好的人活得风生水起,对我好的人,却总是一个个消失,没有什么能弥补我内心的空白,我只有不停地赚钱,我再也不会对任何一个人心慈手软。

李陵玉常常似笑非笑的说,一个失去了感情的女人,果然是这个世界,最无法撼动的存在,可你这样,我怎么越看越迷人呢?

每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只会翻他一个白眼,他觉得我迷人只是因为我像零幺七,因为零幺七,他一直想要成为能与姜别辞匹敌的人,然后将姜别辞死死的踩在脚下,因为,零幺七是因为姜别辞而死的,并且,这极有可能出自于姜别辞的阴谋,姜别辞利用了零幺七对自己的爱。

蛊惑了零幺七身上揣着炸弹,与那些与姜别辞抗衡的人同归于尽了。

李陵玉勾着嘴角,讽刺的笑笑: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爱情是一种壮烈的情感,公螳螂与母螳螂是最美的感情,公螳螂会自愿被母螳螂吃掉,成为她的养分,一个男人最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就是为她牺牲的时候。而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牺牲的时候,一定是她最愚蠢的时候。自然地规则告诉我们,女人,一定要做活到最后的那个。那样,人类才会生生不息,对吗?

我看着怀中已两岁的女儿,扬起了一个苦涩的笑容,对生生不息,我怀里的小生命,就是壮烈情感的延续,她一定会很有爱很有爱的与这个世界和解。

……

可我没有想到,姜别辞居然还会回来,活着回来,他们组织的那些人,在进入组织的时候就被注射了一种药物,这种药物会摧毁一个人的心脏,最终让生命停止在三十五岁那年。

但阿蛛因为是变性,人的缘故,寿命更加的短促,在他二十九岁的那年,也就是两年前,他就去世了,在她咽气之前我去看过他,那时候他已经全身浮肿,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但他还是哭了,断断续续的对我说:小离,我是谁?我又该爱谁?

阿蛛下葬的那天,飞来了一只蝴蝶,它一直都不肯离去,我叫了她的名字——零幺七?那蝴蝶就忽然停住了。

它在我的肩膀停了好一会,又开始找寻,我想她一定在找寻姜别辞的身影,我哭的泣不成声的对她说:零幺七,你和阿蛛在下面,一定要和阿辞好好地啊!

结果我动了胎气,开始分娩。

如今看来,我真傻,姜别辞没死,我的阿辞没有死!一定是我们都吃了太多苦,老天爷不愿意再让我们吃苦了对不对?

“老婆,你傻了?”

姜别辞看着我,微微的笑。

我又千言万语的想说,可到最后,我只是哭着呜咽了一句:“王八蛋!姜别辞你是个王八蛋!”

“是的,我是个王八蛋,那你要不要给我抱抱?”

我冲进了他的怀里,姜别辞搂着我,我感受到有温热的液体滴落在我的肩头,让我浑身猛地瑟缩。

然后姜别辞忽然很疼一般的捂住了自己的心脏,脸色苍白。

怎么会这样?

难道他这次回来,是和我正式告别的吗?

我惶恐不安的看向姜别辞,他却解开了自己的衣扣,我看到他的心脏处又多添了一个疤痕。

他抓起我的手,放上去,让我抚摸,那硬结的疤痕掠过指间,不知为何,我的心都在狂颤。

姜别辞看着我,流露出悲伤的表情,默了默,很久之后,才松开唇对我说:“陆邺在里面……”

什么?

“他把他的心脏移植给了我。”

“他说,往后余生,要我带着他一起爱你,商离,我做大,他做小,好不好?”姜别辞的嘴角颤抖的上挑,眼泪夺眶而出。

我麻木着,也终于明白,陆邺坚持了很久,但最终,他还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初他进入组织的时候已经大了,阻止心脏发育的药对他已经没用,所以,他有一颗健康的心脏,可是他,给了姜别辞。

我推开那座几年间我都没有去过的旧房子,如今里面只剩下灰尘,他已经走了很久了,可我现在才知道。

我去了陆邺的卧室,发现了一个火盆,里面是他的画作,都已经烧成灰烬,然而床底却遗留着一张漏网之鱼,我慌忙捡出,吹干灰烬,却在看清楚纸上的话后,浑身麻痹。

因为画里的人,是我。

第279章 完结篇

7岁的我,站在电线杆下,顶着热辣辣的阳光,害怕,胆怯,却充满好奇,与明亮的眼神看向他,他给这副画的命名为——《暖阳》,可他心目中的暖阳,却冰冷了他的一生啊!

我抱着姜别辞递给我的骨灰坛,牢牢的抱在怀里,眼泪一片一片的洒在上面,小舅舅,我这一生永恒的小舅舅,现在,你会温暖一点吗?

从此,我们的家多了一个新的日子,就是陆邺的忌日,在那一天,姜别辞的心脏,总会疼的起不来床,我担心的看着他,他只是安慰我说:没事,他只是想你了。

嘟嘟虔诚的跪在蒲团上,给她的小舅爷上着香,每当嘟嘟看着陆邺的照片的时候,总会奶声奶气的说,麻麻,我以后就要嫁给小舅爷这样的男人!

至于以后是什么样的,我暂时还不知道。

我只看到姜别辞佯装生气的笑笑:“怎么,爸爸长得不够帅吗?”

嘟嘟的小短腿连忙爬上床,胖胖的小脸贴在姜别辞的胸口上,这是她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喜欢的动作,听姜别辞的心跳,弄得姜别辞总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替身。

“爸爸帅,但素,小舅爷更性感呢!”

“商离。”姜别辞严肃的看着我:“是不是你教的?”我扯扯唇,连忙走开了,曾经嘟嘟天真懵懂的问我,麻麻,你觉得爸爸哪点最迷人。

我下意识的回答:腰很细,没想到,这小家伙挑男人的眼光就开始从性感维度参考了,这也没办法啊,谁让家里住着这么一个妖精呢?

屋外的阳光照射进窗子,我们住在几百平的大平层里,家里明明有很多房间,我们三个人却总是挤作一团。

我侧着身子,看着阳光在姜别辞高耸的鼻梁上跳跃,我爱不释手的抚摸着,然后对着他柔软如同玫瑰花瓣的唇,吻了下去。

“姜别辞,你好好亲。”

姜别辞一边抱着我,一边把嘟嘟交给了保姆,气的嘟嘟大喊不公平,姜别辞却直接回脚踹上了门,我已不能喘息,他也整装待发,然后……我只感觉自己陷入了密云里,无边无际的密云,我像是海边的礁石,被海水狂乱的拍打。

有一种生命呼啸绽放的感觉,有一种至死的癫狂,那一刻,天地都没有了界限,我只想与姜别辞合二为一,不,也许我们从始至终都是同一个人,只是老天爷将我们分成了两片,于是我们寻找,我们结合,我们最终变成浑然为一的自己,我们最终明白了什么叫做圆满。

之后的某一天,嘟嘟玩耍时,忽然找出了一张我学生时代的照片。

那是我在学校的篮球场看球赛时,被人偷拍的。

在那一刻,姜别辞因为人为的车祸,而失去的记忆瞬间回笼了,他一直以为,他是因为我长得像零幺七所有才接近的我,但没想到,早在遇到零幺七之前,他就已经喜欢上了我,而他之所以后来并不排斥零幺七,原来是因为她长得像我。

他说,这张照片是他拍下的,因为那天他被朋友邀去打篮球,中场休息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一眼让她心动的女孩,于是他拍下了这张照片,但是球赛结束的时候,女孩也不见了。

听着他的话,我也不由得想起了那天的事情,那天我看到一个很帅很帅的男生,他在球场上挥洒着荷尔蒙,周围的女生都在讨论,可自卑的我,却在心里想着,算了吧,这种人这辈子都不会和我有交集,我没有资格……

谁曾想,今日,他就在我的身边呢。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

现在我是信了那句话,你苦苦追寻的东西,也许,就在你的背后。

后记——

这件事,还有另一个角度。

那一天,秦劲作为友校的篮球选手,来到我们学校打比赛,全场他都在分心,因为他在看我有没有看他。

然而,当他看到我看到姜别辞那一刻,惊艳余生的眼神时,他就明白,我喜欢的,永远都不会是他这种人。

因为当初他看到我的第一眼,也是这样的目光啊……

但愿岁月无欺。

你我各自郑重

--全文完--

以下,是一些些废话。

对于今天的这个结果,我坦然接受,我很感谢我的编辑信任我,并签约了我,但如今的结果,也让我对编辑很抱歉。

这本书不是一个完美的孩子,缺点多多,顾虑多多,波折多多,导致整个情绪都缺乏衔接感,有点束手束脚,以及我最想要的真实感。

一旦情感发于虚假,我就无法下笔,我是一个感情流的作家,我的故事情节说实话,比不上很多很多人,在这本书里,我尝试了观点的阐述,我知道,看的时候会有种教说感太强,情节苍白拖沓等观感,但无论怎么说,至少是一本出自于我良心的作品,尤其是今天的结尾,我写的时候,感受到了我自己情感的流动,这种感觉,让我有种鲜活的活着的感觉,我很满意这个结局,希望大家也能多多海涵我的戛然而止。

这几年遇到的挫折太多,甚至差点一蹶不振,就此消失一切的社会身份,我总希望把自己得到的教训讲出来,来让人避免踩坑,但那毕竟是一种悲伤的结论,有时候我写着写着,我就会觉得有必要把这些阴暗的东西讲出来吗,然后我的内心就会陷入一种无力,一种反感的状态,于是内容就开始搁浅。

对,搁浅,这一切的状态就像是龙困浅滩,鲸鱼搁浅,那种无力感。

虽然这本书失利了,但是我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却重拾了生活的斗志,也许不快乐应该找个发泄的出口,当你不断地表达不快乐,最后发现这一切好像已没有什么好说的,再说下去也只是无意思的时候,一切就都翻篇了。

一如现在。

我感谢番茄这个平台,三年前它给了我打击,三年后,我发现当打击再次来临时,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勇士,也许还会再战,也许就此别过,人生的事,没有定数。

我想对观看我这本书的仅有的几个读者说。

花有再开的时候,人也有重逢的时候。

只是下一次。

我不会再如此孤单。

本书全程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就像我的笔名一样,我书中的人物不是我,胜似我,我有一个神奇的技能,就是我总能在我过往的作品里,预兆我今后的人生,但这本书的戛然而止,也许是告诉我,我的未来风云莫测,已不是我的意识能决定的了,而靠天定。

但有一点总没错,故事的后来,商离走出了一切的束缚,迎来了广袤的天空,而她也遇到了相伴一生的灵魂伴侣,再无胆怯的,一步一步,走上属于她的那座高峰,再也没有人,能用任何言论,杀死她的天赋。

而她一切的幸运,恰恰来自于她的不幸,你看人生就是这样,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处处充满着峰回路转。

只要我始终踩着脚下的地。

终会有来自远方的信。

我爱世界——

但更爱在这个世界上鲜活存在得你们,每个你。

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