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之琴酒立志传
作者:孤风寂 | 分类:其他 | 字数:33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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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章 叶才三的生死成谜团
毛利小五郎整理道:“他是个强盗,以计划周密而着称,警方始终没有抓他。”
木田今朝问道:“既然这样,又是怎么知道是他呢?”
毛利小五郎思索道:“他虽然独来独往,但犯罪需要人手,而他每次都会更换搭档,而警方抓住了一些搭档,从他们口中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伏特加鱼冢三郎笑道:“我想到了冲田,不过那家伙每次都会把搭档干掉。”
毛利小五郎回忆道:“事实上,黑影计划师一向以不伤害守卫而着称,只不过二十年前在一次抢劫中,他的搭档失手杀了一个人。”
“哼。”鲛崎岛治忍不住火大。
伏特加鱼冢三郎问道:“跟你有关?”
正在吃东西的服部平次,忍不住说道:“他女儿鲛崎美海,当时在那银行工作。”
“而三个歹徒都拿着枪,其实一个歹徒,听到警报紧张的扣动了扳机,把子弹全部打了出去。”
“结果一颗流弹,打中了鲛崎美海小姐。”
鲛崎岛治恨声道:“看来你真的调查过,还真不愧是大阪本部长的儿子,居然能够找到这些陈年旧账!”
“还好。”服部平次干笑。
木田今朝继续问道:“毛利,那后来呢?”
毛利小五郎整理道:“警方自然是全力追捕三个歹徒,但追到海边以后,只看到一辆正在燃烧的车子,正是在追的车辆。”
“而车里面没有人,所以警方就在周围搜索。”
“当时还没有把这事情,与黑影计划师叶才三联系起来。”
“不过后来没有抓到三个歹徒,却在海里发现了一件血衣。”
“警方仔细检查,发现血衣的胸口破了个洞,推断是胸口中弹。”
“而警方在血衣口袋里面,发现了一张损毁的照片。”
“警方确认,那是黑影计划师叶才三的照片,因为他的那些被逮捕的搭档里,有人看到过他拿过类似的照片。”
“据说,那是他与他女儿的照片。”
“不过照片损毁了,已经辨认不出来了。”
“再后来,从二十年前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人再见过黑影计划师叶才三了。”
“警方内部,有人说,他是被搭档灭口了,早已经葬身大海。”
“而鲛崎警视认为,黑影计划师叶才三只是金蝉脱壳,拿着钱到什么地方逍遥了,所以一直在追捕他。”
年轻美女忍不住问道:“金蝉脱壳?为什么这么肯定?”
鲛崎岛治说道:“因为子弹并没有穿透衣服。”
木田今朝问道:“什么意思?”
鲛崎警视认真的说道:“根据弹道推测,子弹是在极近距离打中了穿衣服的人。”
“但根据那手枪与子弹的威力,如果是近距离开枪,子弹应该会把人体打个对穿。”
“那样的话,衣服前后,都应该有弹孔才对。”
“而我们捡到的血衣上面,只有胸前有一个弹孔。”
“所以,那血衣一定是假的,是叶才三故意抛出来,用于迷惑警方的。”
木田今朝疑惑,“这怎么作假?毕竟中枪了吧?你们总不会,连衣服上是不是人的血,都不知道吧?”
毛利小五郎说道:“根据检查报告,血衣上面确实是人的血。”
木田今朝追问,“那这怎么造假?”
伏特加鱼冢三郎思索,“要么是子弹减了药量,要么就是先打中了什么东西,然后才打中了人体。”
鲛崎岛治叫道:“没错,总之那枚子弹并不致命,叶才三肯定没死。”
“不对。”木田今朝摇头道,“这不对。”
鲛崎岛治反问,“哪里不对?”
“因为如果是作假,没必要亲自挨这一枪。”
“所以说,那血衣根本不是叶才三的。”
“但这就说不通了。”
“哪里不通?”
“叶才三没有必要躲着。”
“当然是怕警方会抓住他,判他死刑!”
“难道他原来不怕警方抓住他,判他无期吗?”
鲛崎岛治愣了,“那你怎么说?”
木田今朝摇头,“我说不上来,但我相信叶才三肯定死了,死于内讧。”
“因为如果叶才三活着,他绝对不会不出现。”
“因为他根本不怕警察,甚至可以这么说,他乐在其中。”
“他犯罪,不仅仅是为了犯罪,恐怕更多是为了找乐子,找刺激。”
“对他来说,通过周密的计划去犯罪,会有成就感。”
“戏耍你们警察,把你们耍得团团转,那是种乐趣。”
“而这种病态的心理,除非他死了,否则绝对是停不下来的。”
鲛崎岛治皱着眉头思索,而他不说话,餐厅里也静了下来。
黑泽阵开口了,“海老名稔,对吧?”
“是,会长。”海老名稔站了起来。
“你跟二十年前的事情有关系吗?”
“这个……”
“你应该不是歹徒吧?”
“不不不,我当年是那个银行的职员。”
“你现在应该不是银行职员了吧?从你的衣着打扮看,你的生活水平似乎有些拮据。”
“是,我是,嗯,金融机构的业务员。”
“你为什么从银行辞职呢?”
鲛崎岛治激动的站了起来,“等等,你难道是内应!该死的!”
“不不不,不是的。”海老名稔吓得后退。
黑泽阵说道:“你冷静点,他如果是内应,就不会从银行辞职了,他应该是在追查歹徒。”
“他?他怎么追查?”
“从钱,当年被抢的钱,你们好像说的是四亿日元吧?”
“对。”
“从银行抢的钱很难用掉,但我想那个叶才三,应该早有计划,已经安排好了。”
“那又怎么样?”
黑泽阵说道:“二十年前,如果有人有四亿日元,哪怕只是买本国国债,利率也有八九个点,买二十年国债,应该在十个点以上。”
“杀人罪的追诉期是十五年,民法讨债的追诉期是二十年。”
“如果当年有四亿日元,那么买国债是个比较稳妥的方法。”
“每年利息四千万日元,就是八亿日元,连本带利应该有十二亿日元。”
“如果交待一直去买国债,那么到如今,连本带利应该有二十亿日元。”
“而这种操作,是有迹可寻的。”
“毕竟业务上虽然要求保密,但业务员不会全然保密,只要不说是谁就行了。”
“而这种完全不露面,不停买国债的操作,对业务员来说,绝对是件奇怪的事情,绝对是酒场上的谈资。”
“所以,如果是那样,只要不停的打听,总能知道蛛丝马迹。”
“只要有人说了,就会在圈子里传开,传到各处。”
鲛崎岛治思索,“话虽如此,但真是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