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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红

作者:鼓瑟希 | 分类:现言 | 字数:28.3万

21.第 21 章

书名:玫瑰之红 作者:鼓瑟希 字数:2856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8:41

【21】

『雾,像爱情一样,在山峰的心上游戏,生出种种美丽的变幻。』

安易自觉自己不是个居家的男人,但是回头看看这些天的表现,莫名地就觉得自己不仅居家,甚至配得上贤惠二字。当然,谁要是敢说他贤惠,他第一个揍得那人成猪脑袋。

但是……

但是此刻的安易抱着本书坐在沙发上,时不时要去厨房看一下。

今早他起床给何岑臻做了早餐,吻别了何岑臻,送他去上班。然后补了一下眠,从九点到十一点半开始整理他的调酒笔记。然后随便煮了些午餐,吃过,午睡一小时。一点半,古琴老师准时上门,教授古琴三个小时。休息半小时,五点,安易开始准备晚餐。

因为古琴的问题,安易决定晚餐煮山药红烧肉。不要问这其中有什么因果关系,一定要说的话,大概是你喜欢与我喜欢之间是不是应该相互交换意见的问题吧。

做红烧肉的步骤略复杂。

选材就不必说了,做的时候要先将五花肉切成大块,加姜片放入冷水锅中,将水煮开后再稍煮几分钟,借以去尽水血。然后要再用温水将煮好的五花肉洗净,慢慢地等五花肉表面的水分干掉,切成小块。接着开始炒,将五花肉里的油逼出来,免得吃起来油腻。但又不能炒太长的时间,免得肉质变柴,有损口感。

有经验的人自然会小心地掌握这个度,到那么恰好的时候,就可以关小火加入冰糖给五花肉上色了。等炒五花肉变成黄色,就可以加入料酒、生抽、老抽、姜片、八角、桂皮还有适量的开水,开始小火慢慢炖了。

安易现在便是在等肉炖好,然后放入山药,继续炖。等山药炖软了糯了,最后还要大火收汁,这才算大功告成。

一道菜,从选材到出锅,至少两个小时。换做从前,安易基本是懒得动手的,这辈子就只在他嫂子的请求下做过,连薛步辞和他大哥都只是借着嫂子的光吃了一顿。但因为那个人是何岑臻,所以安易愿意去试。

这并非是贤妻良母或者抓住一个人先抓住他的胃的问题。只是因为喜欢那个人,所以忍不住分享自己喜欢的,而为了他的一个喜欢,自然会甘心浪费时间做傻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再傻的事也是甜蜜的。

好比说,换做从前,他能想象自己坐在地上陪着人默无声息吗?

可是这么多天来,每天晚上何岑臻看文件的时候,安易都会端一壶茶坐在他的脚边,靠着他的书桌,伴着何岑臻敲键盘的声音看书。偶尔何岑臻累了,就会缠着他说:“看什么?念给我听听。”

安易便给他念了,多是什么金庸全集或者《西游记》。何岑臻不愿意了,十分委屈地说:“不能念些有趣的东西么?”

安易便问他:“你说什么是有趣的?”

何岑臻便会抽出一本宋词递给他,笑道:“给我念首情诗吧。”

安易也不愿意,却怎么也抵挡不住他殷殷切切的目光,只能摊开了念。

何岑臻的胃口一天一个样,安易口中的诗词,从“笑问双鸳鸯字怎生书”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从“让手握着手,静静地变成骨骸”到“你来赠我一百零八颗舍利子,说是前生火花的相思骨”;从“你微微地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而我觉得,为了这个,我已等待得久了”到“爱情是一个光明的字,被一只光明的手,写在一张光明的纸上”。

安易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朗诵的天赋,也自惭声音的平凡,但是何岑臻总能在他诵读这些篇章的时候看得入迷,听得沉醉。往往安易自己都没有察觉,何岑臻已俯下身来亲吻了他。这些亲吻,有时是轻柔的,温和的,有时却是狂热的,几乎将人吞噬的。

而且这些吻往往会变成另一种狂野和热情。何岑臻已经不止一次提议将书房的地毯换成更柔软厚实的,但安易不愿同意---同意了岂不是纵容犯罪么?

何岑臻听了只是抱着他笑:“你不纵容,难道我就会不犯罪么?”

安易努力冷下脸道:“我决定以后不在书房看书了。”

话说得坚决,到了晚上还是会忍不住---一天里相处的时间那么少,怎么忍心走开?热恋中的人,谁不是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

每到这时候安易就会对自己无力,也对何岑臻无力:“这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违背我的誓言了!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呐!”

何岑臻总是笑道:“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安易每次都扑上去咬他的肩膀:“说得轻巧,又不是你违背誓言!”

何岑臻抱住他任他为所欲为,随便他咬---小爪子小牙齿虽然尖利,心却软得好像豆腐,哪里舍得真的咬?

就是撒泼起来,也能体会到他对自己满满的爱意。

“我对你还不知道违背了多少誓言呢。”何岑臻抱着他轻声说,“只是不让你知道罢了。”

每到这时候,安易的心都能软成一团。届时随便何岑臻叫他做什么,不管什么方式什么姿势,安易都心甘情愿。

想到那些不能说出去的事,纵然是安易一个让人在厨房,也有些脸红。

这大概就是爱情?这就是书里说的相守岁岁年年了。

安易从前还在酒吧的时候,也会听到女客人喃喃地说:“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愿花好月圆,人间长久。”

也许那些话,可以用来形容现在的生活。

纵然这幸福安宁的日子是用外头广阔的天空换的,又有什么可惜?飞得再高的鹰,也需要一个疲倦时歇息的巢。

晚上将近七点的时候,安易正在盛砂锅里的汤,便听到何岑臻进门的脚步声。

“我回来了。”

“你回来了?”安易在厨房里应道,“先去洗个澡么?我把汤盛好就可以开饭了。”

才说着何岑臻已经走了进来,第一个动作就是抱住安易的腰,低头先亲了他的嘴唇。

“唔……”安易无奈。他手上还端着大碗呢,手上还有个勺子,要是洒了这熬了一个下午的汤,他就一勺子敲他后脑勺。心里这样想着的时候,眼睛却已经不由得闭上了,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专心亲吻。

“有没有想我?”一吻完毕,何岑臻抱着安易笑问道。

安易失笑:“每天都见面,想你做什么?”

“是么?看来我还不够努力啊。”何岑臻委屈地抱怨,“我在公司里,恨不得你就坐在我脚边的书桌旁。”

“是么?”安易端着汤边往外走边笑道,“那作为补偿,今晚就多吃一点。”

“好啊。”何岑臻洗了手走出来,拉了椅子在安易旁边坐下,“今晚做了什么?”

安易朝餐桌上示意,何岑臻扫了一眼---萝卜豆腐鳕鱼汤、煎酿苦瓜、扁豆丝、蒜蓉蒸南瓜,还有一道红烧肉。

“夏天吃红烧肉?”何岑臻挑挑眉。

“嗯,对啊。”安易笑问道,“尝一尝?”

何岑臻笑道:“你喜欢吃红烧肉?莫不是小时候饿狠了?”

安易莫名地心里就颤了一下,不知为何。那感觉,好像有冰泉一滴滴地落下,慢慢地封了心里的热情。

自尊在爱情之上,而情人的心骄傲而可怜,能举起教堂的塔尖,但容不下一村怀疑。

安易为自己可耻的小心眼和矫情暗自摇头,依旧笑道:“被你发现了?不喜欢红烧肉的话,以后就不做了吧---来尝尝别的?”

“你倒是有心情,弄得一身油烟,还这么累。说要把莲姨叫来,你偏不肯。”何岑臻叹着气把他额上的乱发拨了拨,语气又无奈又心疼。“有这些时间,还不如多练些琴,多看些书。我是多想早点听到你给我弹琴啊,不用别的,《凤求凰》就好了。”

安易握紧了手中的筷子,笑道:“你倒是想得美,凤求凰,你做凰么?”

何岑臻笑道:“我是凤,囚禁你这凰!”

安易撇撇嘴敲敲他的碗:“又开始施展情话大全的技能了?快吃饭,等下都要凉了。”

而凉掉的又何止是桌上的菜?

但这也是每一对情侣都会遇到的问题吧?

所谓的若合一契,岂不是就是在相处中摩擦,最后和对方完美地结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