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病魔
作者:蓝楹 | 分类:现言 | 字数:1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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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 47 章
《最美的病魔》/蓝楹
晋.江.文.学.城
第四十七章
春节的气息渐渐逼近, 家家户户都在迎接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唯有宁市曾经风光无限的唐氏集团,在生死存亡的边境垂死挣扎着。
唐氏的董事长唐熙, 曾经白手起家创造唐氏集团, 年迈后褪出舞台, 偌大的唐氏集团便交给了他的儿子唐严臣和几个元老的手中, 几大元老一同扶持唐严臣继续打理唐氏集团, 纵使唐严臣如何荒废正道,老董事唐熙一直在背后默默看着,就算有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想要独吞唐氏也只能停留在痴心妄想的阶段。
老董事唐熙曾经有个十分要好的老朋友易天蓝, 可以说在唐熙还没有认识老婆的时候,他们二人就一同创业, 打下这半壁江山, 共享荣华富贵。他们商量, 将来若是生的一儿一女便结上娃娃亲,若是同为儿子, 易天蓝甘愿世世代代为唐熙做事,成为他坚实的后盾。易天蓝是好心,真心真意地为唐氏服务,奈何年岁已大,很多事情就交由儿子易枫去做。
年轻人总是年少轻狂的, 怎么会甘愿为别人马首是瞻, 再说, 有个唐严臣这样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同为有着雄心报复的少年, 易枫怎么可能任人宰割,做刀俎下的羔羊?
上层社会总是纷繁复杂的, 韩希不懂,她不懂洛茜是怎么和易枫搭上的,也不懂洛茜为何会选择嫁给唐严臣,更不懂洛茜为何会生下易枫的孩子。
不过,这些也不需要他懂。
春节过去,唐氏集团彻底从宁市落寞,唐严臣宿日借酒消愁,一喝醉便拿韩唯黎出气,寄人篱下的韩唯黎不敢大张旗鼓,只能一边忍气吞声,一边任劳任怨地照顾酒鬼唐严臣。
唐晖是在校大学生,读的便是金融专业,作为唐严臣唯一成年“儿子”,重整唐氏集团的重任便顺理成章地落在了他的头上,好在搞垮唐氏集团的那个人不过也是希望由唐晖接手罢了。唐晖接过唐氏集团,将其原有资产并入易枫名下,并改为易氏集团。
在外人看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唐氏集团易主,坐镇的却还是唐家大少爷,可见这可怜的少爷肯定不过是“垂帘听政”,让那些曾经为唐氏干活的人能够心安理得罢了。殊不知,这坐镇的少爷都不姓唐。曾经的唐氏集团已经彻彻底底地易主。
冬去春来,韩希已经到了不得不回去的时候。但是,他还是像做最后一声劝。
韩唯黎安顿好夙夜糜醉的唐严臣,收拾好下楼,看在韩希正在等她。韩希拉过妈妈的手:“妈,和唐叔叔离婚吧,跟我去美国,爷爷奶奶会给你好的生活,我也会好好学习。唐叔叔那个样子你还有什么依靠?”
韩唯黎无声了笑了笑:“希希,很多事情你不懂,我和唐严臣虽然没有像那些人家一般有多么惊天动地的爱情,但是希希,是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希望。不要忘了,是他的资助给了你生命,我不管你以后怎样富有,我也不管他现在有多么落魄,我都希望你能够记住这一点,就算你不把他当做爸爸,也希望你把他当做你这辈子需要报答的恩人,知道吗?”
韩希点点头:“我知道了。但是,妈妈,在美国也有人在等你。”
韩唯黎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韩希说:“和我去看一眼吧,也好完成爸爸临死前的遗愿好不好?”
韩唯黎有些犹豫:“可是你唐叔叔现在没法留他一个人在家。”
韩希只好退而求其次:“不如就带他一起去吧。”
韩唯黎点点头:“我去和他商量商量。”
房间。
“严臣?”韩唯黎晃了晃床上的唐严臣,酒已经差不多醒了,只是在酒醒的时候,人也差不多傻了,他一把拉住韩唯黎,“唯黎,这是哪里?完蛋,上学要迟到了!爸爸会打我的!”
韩唯黎轻轻拍了拍他,“不怕,放寒假了,不用上学,爸爸也不会打你。”
“哦。”
唐严臣在前一年一直精神高度紧张着试图挽救被他作死了的公司,上有老父亲老母亲看着,下有两个孩子,就算生活再荒唐,他也是个男人。这下一下子垮掉,整个精神都不好了,记忆停留在自己上高中的时候,时好时坏,唯有酗酒的时候才能知道自己是谁。医生也没有办法,这种精神疾病需要长期的治疗。
韩唯黎说:“带你出国玩几天好不好?”
唐严臣像个老小孩一样点头:“好啊好啊!”
韩唯黎带着欢天喜地的小唐严臣收拾东西。
唐严臣拖着箱子走到韩希面前,疑惑地瞪着他:“你是谁?”
韩唯黎收拾的手停了下来,笑着打断:“严臣,这是你儿子啊。”
“哦。”
韩唯黎:“行了行了,快想想还有什么没带的。”
唐严臣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想不动了!”
韩唯黎无奈:“想不动就坐着歇歇吧,我来想。”
唐迎已经接去了唐晖的家里,已经按照他的计划,过起了他想要的生活。
飞机直飞纽约。乍暖还寒的时候,很多傲霜的花已经开出了花骨朵,准备在快要降临的春天一展风采。
飞机上,唐严臣已经像个孩子一样睡着了,韩希压着嗓子对韩唯黎说:“妈,在美国多住几天吧,我带你看看我学习生活的地方,带你看看……盛光哥哥的家。”
韩唯黎对韩希那点心事是心知肚明的:“之前一直住在盛光家?”
“嗯。”韩希点点头。
韩唯黎问:“盛光父母对你怎么样?”
韩希有些不好意思:“叔叔挺严肃,但是不反对,阿姨对我很好。”
韩唯黎语重心长地说:“希希,你选择的路,只要自己不后悔就好。妈妈不后悔选择唐严臣,妈妈做的每一个选择都不后悔,希望你也是。”
韩希郑重地点头:“嗯。我不会后悔的。”说完转过头,偷偷看坐在后面一排的盛光,盛光一个目光扫过来和韩希的目光撞了个满怀,无声地对了个嘴型:偷看我干什么?
韩希从窗户和座位的缝隙中举起手比着一个手/枪的姿势,对着盛光弹了一下。
盛光无奈地笑了笑,果然还是个孩子。想着,瞬间伸手将韩希还没有缩进去的食指包住,这手势……明明一个那么可爱卖萌的手势硬被盛光搞得不忍直视,韩希羞恼地迅速抽回了手指,朝着缝隙瞪了盛光一眼。盛光回了他一个天真烂漫的大笑脸。
*
野玫瑰园的花已经开始陆续开放了,不知为何,今年的花开的特别早,渐渐染红了整个玫瑰园。一个茶色大波浪卷的女人手捧着玫瑰花,踩着高跟鞋走近这个标志着“闲人勿近”的野玫瑰园,野玫瑰园每年定期会有人过来打理,可是今年也是是没人知道花开的这么早,工人们还没有来得及修理,花儿开得十分张扬,像个高傲而不愿受约束的姑娘。
陌上玫瑰开遍,高跟鞋在陌上踩出了细微的脚印,让这个无人经过的小路显得格外扎眼,她脱下自己的高跟鞋,赤脚走在阡陌上,像是在用脚底心摩挲着旧人的脚印。
小路尽头,是一个屹立了十几年的婚礼场地,当年装饰用的的玫瑰花全都枯萎了,现在留下的,是工人后来装饰的假玫瑰,虽然依旧美艳,却没有从前那么好看了。
她将手中的玫瑰花扯成一瓣一瓣的,每走一步便撒在自己脚前,直到场地中央,像是个被花童撒了一路的鲜花,新娘走向新郎的那条路,只不过,没有花童,也没有父亲。甚至没有来宾,没有——新郎。
场地中央是一块墓碑,墓碑周围是和院子连着的玫瑰地,红艳得像是在滴血,韩唯黎放下已经没有了玫瑰花的花茎,跪坐在墓碑前,喃喃自语道:“知道为什么我会说我喜欢野玫瑰吗?不是花的高冷孤艳,也不是花的花语箴言,我喜欢的就是这个花茎,”她举起那束被她折去鲜花的茎干,“你看,这花茎的荆棘要比温室里的玫瑰更加锋芒毕露,这样的荆棘难道不像是我的一生吗?你个笨蛋,还以为我喜欢这花,弄个这样的婚礼还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韩唯黎伸手抚摸着墓碑上的照片,少年还是从前的模样,而她,已不再年轻。
“凯恩,我来了,我们的婚礼,我终于参加了,晚了十几年,谢谢你还在这里等我。”
良久的思绪难以自拔,她缓缓抬起头,忽然看见不远处园子的栏杆处有个熟悉的身影,唐严臣正捧着两个冰淇淋站在那里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