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前夫你爱吗
作者:洛飞凡 | 分类:灵异 | 字数:4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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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伪装的开心
余小曼就那样抱着膝看着远处那寂冷的道路,朦胧的星辰不再她那等待的双眸中,虫鸣不在她那只为听着等候的汽车之声。
她就那样的看着,看到眼睛发酸,发涩,发疼,她也不原离开分毫。
她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坐了多久,坐到腿麻了,心酸了,她还是没有动。
月光渐渐的没了,外面更是漆黑一遍了,虫鸣声也渐渐的低莫落了,但是她始终没有见那由远而近的车灯。
但是她还是固执的坐着,一个睡那么大的床,感觉好自己好孤单、好渺小。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漆黑的远处道路渐渐的有些发白的亮了。她欣喜的抬眸紧看着远处的道路,可是才发现那种白不是由远而近的亮,而是慢慢的亮起来,连同周围一起亮了起来。
欣喜的表情顿时的萎了下去,她转起失望之极的眸子望向东方,那像鱼肚发白的东方,原来天亮了。
天亮了,他不会回来了,他一夜没有回家,那个不像家的家。
她在祈求什么?又等待什么?
她抬起抱膝的双手,用力的摸了摸那早已冰冷一片的柔嫩脸庞,然后放下腿站了起来。可是,在瞬间她又倒了下去,她措不及防一下子摔到了椅子上,细致白皙的膝盖就那样硬生生的碰到了椅子的抚手上。瞬间,疼痛钻了心、刺了骨,莹亮如星辰的眸子也在那刹那间盈满了泪花。
她没有看那被撞得生痛的膝盖,干脆的趴在扶手上,把头埋在了双手之间。
她不想哭,真的不想,这样的日子她在头脑中预测了千万遍,总以为自己会勇敢的面对,能微笑的坦然处之,但是,现在,她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她爱他,也想他爱她,想要用自己的付出得到他的回报,想得到他细心呵护,他的真心疼爱。
她有时自己都在心里的问自己,是不是自己太贪心了,能娶她,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为什么她还是那样的不知足的想要更多呢?
十分钟之后,余小曼抬起了满是泪痕、像林黛玉一样柔弱的脸庞,这样的脸庞难瞬间柔化如钢铁般的心,可惜,南宫辉无缘相见。
在他的印象里,她总是坚强的,温柔的,却不是柔弱的。
她把纤细均称的腿伸了直了,几分钟后,她感觉不麻了,才再次的站了起来。
徐徐的晨风亲吻着那她那一头飘逸的长发,余小曼没管那有些凌乱吹拂的头发,微闭起了有些发涩的双眸,抑起头,用力的呼吸了一下,心情顿时清爽了起来。
嗯!新的一天又开始了!生活不会因为某人而停驻不前!
她睁开眼,看了一眼越来越亮的天空,这才迈起有些不自在的脚步往屋内走去。她先把南宫辉的浴袍先放原回了原位,才给自己找了一件淡紫色的长衬,配了一条黑色修身的长裤,迅速的脱掉自己身上那件有些湿润的睡衣,看了一眼那红得悚目惊心的红肿,看来撞得不轻。不过,她没有让自己看得更久,也没有找医药来敷一下,只是很快的把黑色的长裤套上了。
今天真的不适合穿裙装。
她把衣服换好没停留的走到梳妆镜前坐下,看了一眼一整晚都没有响过的手机,她想了一下,还是滑开手机看了一下,明知是失望,她还是忍不住的要看一下,一个未接电话也没有。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想起过自己,想起家里还有一个为他担心的妻子。
她在想,他把这个妻子的她定位在何方?
余小曼有些发呆的看着手机,直到手机慢慢的变暗,然后变黑,她才放下手机拿起梳子把头发高高的束起了一个马尾,微动了一下头,高高杂在头后的马尾随之而摇晃了起来,像来回晃动的秋千。
余小曼对着镜子朝自己抿起嘴轻笑了起来,嗯,就这样的自己才感觉青春期,生气盎然!只有这样才感觉自己的心是年轻的,未苍老!
她看了一眼镜中扬起青春笑意,但却有些苍白的脸蛋,拿起粉饼轻轻的擦了一点,顿时如桃花初开的诱人脸庞就出现在她的面前。
看来自己真的适合化妆,轻一薄点,顿时就美得不可方物。
余小曼把自己收拾妥当之后,这才下了楼。
“少夫人,这么早?”王妈以为自己看错了时间,不由的看了一眼挂在楼梯口边的墙壁上的时钟,没错啊,才七点钟而已,她怎么这么早呢?难道是想亲自为少爷做早餐?想到这一层,王妈的嘴笑得都有些合不拢了,少爷娶到这么娴慧女子真是他前世修来的福,“对呀,少夫人,要想抓住男人的爱,就先要抓住他的胃!”
余小曼轻轻的扯起嘴角一笑,笑得有些牵强,有些尴尬。
王妈没有注意到她眼眸中的牵强和落寂,“少夫人,你知道吗?少爷早餐最喜欢吃的就是我做的扬州拉面,外面卖的,他是不吃,只吃我做的。”
“王妈!辉他不吃外卖吗?”听这,余小曼想起了垃圾筒里的外卖,同时心里也有了注意, 是听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爱,首先要抓住他的胃,如果自己每天给他做便当,说不定他很快就爱了自己。
嗯!这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
“外卖?”王妈想了一下,“好像不怎么吃!”她记得有好多次他都是中午回来吃,不过,有时又没有回来吃,像少爷这样的大老板应酬比较多,她也有些不确定。
“那太好了!”余小曼雀跃的笑了起来,“王妈,从今天早上起,我要作爱心便当,他不吃外卖,我就天天给他做午餐。”
“真的吗?那少爷有口福了!少夫人做的饭更特别的可口,更加的符少爷的胃口,你不知道前天晚上是少爷吃得最多的一天。”王妈更是高兴了,“我每天都买少爷喜欢吃的菜,但是做起来却有些差味道,现在好了,少夫人做的肯定是少爷喜欢的味道!”
听王妈之说,余小曼信心又倍增了,早已忘却昨晚的落寂和心痛。
“真的吗?那我得快点给他做便当,让他一日三餐都吃我给他做的饭。”余小曼说完,就往厨房里走去。”当然是真的了,平时少爷只吃一碗饭,前天晚上却吃了两碗,而且菜也吃了好多,我就知道那味道一定合少爷胃口,所以说,还是你了解少爷!”王妈跟在余小曼的后面进了厨房,嘴里不乐呵的呵的说着南宫辉有多喜欢余小曼做的菜。
王妈每多说一句,余小曼心里的信心就增了一分。
抗战还是有成效的,对吗?
余小曼边听王妈说着,边打开了冰箱,温柔信心的笑容始终挂在嘴边。
她当然最了解南宫辉,为了她,她花了多少的时间和工课,包括他喜欢吃什么,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喜欢什么的休闲活动……总之,只要有关乎南宫辉的东西,她都一一的搜集掌握,李卓曾说她是疯婆来的,就是爱也没必要疯疯狂狂吧?
李卓最不能理解的是她明明就是喜欢绘画插图的,却偏偏的为了他选了经管,而且跑到异国他乡只为拿一个跟他一样的经管硕士。
‘爱就是付出’一直成为她的座右铭。
李卓不能理解这样的爱,她觉得爱就是相互的,只有相互的爱了,那爱才会永恒,爱才会幸福!
因为是人就有弱点,因为是人就有自私,因为是人就有比较!
“王妈,冰箱里为什么这么多的火腿啊?”余小曼奇怪的看着一大堆的各式火腿,她记得南宫辉不喜欢吃火腿的,是自己记错了?
“哦,那啊!那是为小少爷准备的,小少爷很喜欢吃火腿。”王妈边搅拌着锅里的排骨粥,边跟余小曼说。
余小曼微愣了一下,暗骂了自己几声,她怎么把小煜的喜欢好给忘了呢?
“小煜吗?对哦,小煜今天应该回来了吧?”余小曼把已经切好的排骨拿了出来,准备中午就做一个糖醋排骨和一个笋椒牛肉,外加一个素青菜就够了。
“今天啊,应该不会!今天应该是你们回门的日子,所以夫人应该不会让小煜回来。”
“回门?”余小曼早忘了这回事,“估计不会回门了,今天公司有一个大项目要完成,所以可能没有时间。”
“怎么能不回门呢?这是习俗,不回门,你家父母会怪你的。”王妈微皱了一起慈祥和蔼的眉头。
“放心吧!”余小曼把已经洗好的排骨放在玻璃器皿里腌了起来,“王妈,我父母都是比较开通的人,不会信这个的,等哪时有空了,我们就回去。”
但是,她话是这样说,腌排骨的动作却一顿,一个人的回门叫回门吗?她甚至不知道南宫辉现在在何处?或许像许多权贵公子,大富大豪的找个小姐佳人陪着自己过着春宵良景吧!
女人爱胡思乱想,余小曼也不例外,她昨晚想得最多也就是如此。
“我就不能理解了,新事新办也不能把习俗也给新了吧?”王妈微微的摇了摇头,把理好的青菜洗好,看着熟练的操刀练锅的余小曼,心里又是一阵的感叹,少爷娶的少夫人还真是上得厅堂,入得厨房。
“哧”的一响,余小曼把调好味的牛肉下了锅,“王妈,你就风建,现在哪还有回不回门之说,我想起的时候回到家里住个十天八天也可以,哪有非要今天回啊!”余小曼忙着翻炒着锅里的牛肉,没看王妈一脸不赞同的表情。
“你们这些年轻人真是难以理解!·”王妈最后说不动,不得不做出了总结。
“王妈,随意吧!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问题是这开心从何而来?
想让父母开心,想让父母知道自己没有嫁错如意郎君,那就得要有让他们开心的事,可是今天没有!余小曼说着‘开心就好’的话,心却沉了起来。
开心,谈何容易。
她现在的开心全是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