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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灵歌

作者:逆尘天书 | 分类:玄幻 | 字数:4.2万

第七章 回家

书名:镇灵歌 作者:逆尘天书 字数:2640 更新时间:2024-10-12 09:20:49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如果他们的死能够成就我的宏图霸业,那么他们就死得其所。”

夜风微冷。

可是简单的话却比秋夜的风还要冷。

充满了冰雪帝王般的冷漠。

老狼无奈地摇头,说道:“小老大,你的路错了,会走火入魔的。”

“走火入魔?”简单不置可否。

日辰曜忍俊不禁地说道:“大爷,我大哥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至少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入了魔道。”

“正道?魔道?”简单的眼眸忽然变成了纯净而湛然的紫色,左手的掌心有着金色的电芒闪烁;右手缭绕着一道道深红妖艳的火焰,火焰升腾间,宛若一朵红色的莲花。

读书读到极致,心中自有一股浩然正气,正大刚直如天雷,中正堂皇如君子,可荡涤一切污浊斜秽;

乖戾桀骜,五毒俱全,贪嗔痴怒,罪孽深重,是为魔道。穷凶极恶之人,心中邪气可引来红莲业火,灼烧魂魄。

浩然正气和红莲业火居然能够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老狼内心震惊到无以复加,良久之后才缓缓地长叹一声,感慨造化弄人。

“我不是悲天悯人的佛陀,也不是十恶不赦的邪魔,我是简单,简单的简,简单的单,我就是我。”简单的眼眸再度变得明亮清澈,继续为老狼搓背。

日辰曜看着简单,目光充满了狂热。

这世间亿万菩提众生,绝大部分都是庸碌凡俗。做不到流芳千古,也做不到遗臭万年。在善与恶之间苦苦挣扎,空耗岁月,蹉跎一生。

只有一种人,既清且浊,达到神魔之极。

这样的人可遇而不可求,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被称为:

王!

一笑天下安;一怒兵戈起。

追随这样的人,短暂的生命才会足够精彩、足够热血沸腾。哪怕最后伤痕累累,也无怨无悔!

***********

这个世界很大,打到许多人穷其一生都不能周游一圈。

诸神黄昏降临的那段黑暗岁月中,太祖皇帝在九个太阳陨落的大陆建立了正阳帝国。然而黑暗大军兵锋所指,所向披靡,人族军队节节败退。眼看着到了亡族灭种的危急时刻,太祖皇帝和光明女神挺身而出,以九座大陆为根基,借助远古圣物万里长城,构建出了庞大的灵笼大阵,挡住了不可一世的暗夜女王,也为人族留下了最后的庇护之所。

只不过,正阳帝国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光明女神陨落,太祖皇帝随后驾崩。灵笼大阵庇护了人族九千年,也像笼子一样困住了人族九千年。直到千年之前,武祖皇帝横空出世,率领百万雄兵开出帝关,在元央大陆血战三十年,扎住了脚跟。

从元央大陆到帝国本土,何止千万里。即便是借助日辰家族的传送灵阵,也需要整整三天的时间。

家,永远都是人心深处最温柔的港湾。

回家的路,永远都是一个游子眼中最美的风景。

简单的家,在东南的云洲大陆上的山海城内。

那里是九洲最繁华、最富饶的城市,天下泰半财富汇集于此。

那里有最高的山、有最烈的酒、有最远的海和最美的花。

那里,有着最动听的歌和最温柔的情。

那里,有着人世间的一切美好。

无数王孙贵胄、才子佳人在这里留下了数不清的风流传说。

车水马龙的街道浸泡在流光溢彩的锦绣繁华之中,随处可见有人御剑乘风,有人释放自己的灵兽坐骑,有人穿着华丽的衣衫。这里和苦寒的边疆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置身其中,你会有一种海晏河清、太平盛世的美妙错觉。

简单穿着一袭明红的衣衫,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俊美的五官洋溢着朝气和青春。如果背后的袋子里没有装着用三百多条人命换来的钱,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他杀人不眨眼的狠辣,老狼真的会把他当做是一个还没有从象牙塔走出来的五好学生。

老狼换上了崭新的唐衫,手里拄着一根锃亮的拐棍,头上几根稀疏的银发在风中肆意凌乱。在简单的坚持下,老黄洗干净了一口黄牙,然后又在满是香料的热水里泡了一天一夜,直到把身上发霉的臭味彻底除净,整个人变得香喷喷的才出来。

洗干净之后的老狼浑身不自在,就连走路也变得轻飘飘的,仿佛走在软软的棉花糖上。

“在狼牙的时候,怎么不见你那么爱干净?”

“我只是想干干净净地回家。”

简单笑眯眯地抚摸着吞日的头,说道:“你说是不是啊,吞日。”

“汪汪!”

吞日欢喜地叫着,阳光照耀在雪白的皮毛上,看起来就像是笼罩了一层神异的光圈,整条狗都变得异常神骏。

天知道那天晚上,简单和日辰曜足足用了一百块肥皂和二十桶清水才把吞日身上的污秽除净,露出了原本雪白的皮毛。那些污浊的洗澡水被倒掉的时候,周围的野花小草瞬间枯萎。

“生化大杀器。”日辰曜十分认真地说道。

简单盯着吞日,心中感到十分好奇。一条白狗,是怎么变得比黑狗还要黑的?

“我家里很穷的,你不要嫌弃啊。”简单笑着说。

“我嫌不嫌弃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别嫌弃。”老狼打量着这座号称遍地黄金的城市,笑着说道:“这里可是山海城,再穷又能穷到哪去?”

二人穿过热闹繁华的大街,来到太平街道平安巷的时候,老狼顿时说不出话来。

简单的家,真的很穷。

三间破落的瓦房,看上去比老狼的年纪还要大一些。小小的院子有些阴湿,里面养着一只芦花大公鸡和两只母鸡。东屋和北屋之间有个仅仅能够容纳一人进出的窄道,搭上棚子垒砌灶台,就当是厨房了。米面油盐都次第有序地摆放着,上面铺着防水的油布。

“妈,我回来啦。”

简单兴奋地喊着,脸上充满了喜悦。

低矮的屋檐下站着一位中年妇人,不施粉黛,容貌清秀,三千青丝整齐地盘起,像一株生于空谷的幽兰,娴静而婉约。生活的操劳让她的鬓边过早地染上了斑驳的银霜,岁月的流逝在她的眼角刻下了深深的印痕,唯独那一双恬静如水的眼眸,透着与世无争的淡然和宁静。

简单轻声说:“我回来了,妈。”

“嗯。”简妈轻轻应了一声,两只手不经意间握紧了围裙,嘴唇翕动,欲言又止。

霎时间,云止、风静。

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没有热泪盈眶的激动。母子二人时隔五年的相见,竟有一种平淡而遥远的疏离。

就像是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这是老狼,我在信里提过的。”简单把老狼拽了出来。后者微微拱手,说道:“见过夫人,叨扰了。”

“进来坐吧,茶已经备好了。”

简妈有些局促地说。

屋子虽然又小又老旧,但是被打扫得干净整洁,各种用物安放得井井有条。看得出来女主人很会料理家务。

一家四口挤在三间瓦房内,自然也就没有专门会客的地方。院子里支起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两个干净的粗瓷大碗,碗里飘着两三片茶叶,一看就是五张青铜券能买一大包的廉价春茶,这种茶放在狼牙,狗都不一定喝。

老狼端起大碗,吹着热气。在北苍山脉呆了五十年,老狼吃雪、吃草根、吃树皮甚至吃泥土都不曾皱眉,唯独这劣质的苦涩的茶水,让他在不经意间皱起了眉头。

可是简单却喝得香甜,一口气喝完之后,又提起水壶倒了一碗,望着水面上蜷缩皱起的茶叶,笑道:“水是故乡甜啊。”